目的:探究对于骨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姑息心理护理后患者的心理以及生活质量改善情况。方法:选择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我院骨科收治的恶性肿瘤患者共计50例作为本次研究的研究对象,分别在其住院接受治疗前、采用姑息心理护理后3月对其生活质量量表评分及抑郁自评量表评分的结果进行测定,并将不同时间段的QOL评分及SDS评分通过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算其是否存在统计学方面的差异。结果:本次研究的骨恶性肿瘤患者在住院接受治疗前的生活质量评分为37.96±4.03,抑郁自评量表评分为40.27±5.08,而在采用该姑息心理护理模式在其住院期间对其进行护理之后,再次监测其生活质量评分为60.21±6.11,抑郁自评量表评分为65.93±3.08,对研究对象不同时间段的生活质量评分以及抑郁自评量表评分进行统计学计算,可以发现患者在入院接受治疗前以及接收姑息心理护理后3月之间的QOL评分及SDS评分之间的差异存在明显的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骨科恶性肿瘤患者来说,在其住院期间接收治疗时,通过选择姑息心理护理模式对其进行护理后,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状态都会得到有效的进步和提升,因此在临床对骨科恶性肿瘤患者进行护理时,可以选择以这种新型的护理模式对其进行护理,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