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参与到境外电力项目投资中。根据被授予的特许权差异,境外电力项目主要以BT、BOT、BOOT、BOO等模式进行开发。按照会计准则要求,BT、BOT、BOOT等模式(以下统称“BOT”)应采用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方法进行会计核算,BOO模式应采用固定资产方法进行会计核算。长期以来,国内电力行业对电力项目的会计核算主要采用固定资产模式,未根据BOT项目的经营实质进行特殊会计处理。本文旨在通过研究BOT项目核算的研究,使企业能更为准确的反映其业务实质和经营成果,为企业会计核算及项目投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