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战略规划的深刻推进,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也面临着制度体系全面发展的需求,各类法律应势逐渐完善中,逐步构建起中国独有的权威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一直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高地位最具权威的法律内容,是其他诸多法律的总原则,可以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执行提供原则指导和参考依据,宪法实施必将是我国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题中之义。行政法作为宪法之外的另一传统公法分支,在公权力的控制和私权利的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同时也对宪法起着一定的积极功能,包括对宪法理念的制度化功能、宪法权利的实现功能、宪法动态化功能、宪法主体适用性功能、宪法的补充和发展功能。本文将从行政法与宪法基本概念与内在关联分析入手,并重点阐述行政法对宪法制度化、权利实现、动态化、适用性、补充与发展等五大积极功能,希望可以为相关法律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