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
论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DOI
10.12721/ccn.2025.157003
作者
杨子
作者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830012
摘要
实用艺术作品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特征,是《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客体之一。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应当将其纳入独立客体, 为中外权利人提供平等保护。
关键词
著作权法;实用艺术作品;修法建议
刊名
当代艺术
ISSN
3079-1243
年、卷(期)
20251
所属期刊栏目
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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