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儿童发展指南》中指出,艺术是人类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孩子们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就在于创造条件和机会是否充分,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其中突出了幼儿的感受、体验与创造,在以往的音乐活动开展中,我们较多地关注活动中目标达成度如何,于是在评价时往往会评价孩子会唱这首歌了吗?孩子的动作表达是否优美到位等等,而忽视了幼儿参与其中的真实感受,孩子对自己的表现是否满意?孩子能享受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吗?孩子由此产生的是自信心还是挫败感?于是,我通过深入学习《3—6岁儿童发展指南》精神,调整了自己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