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湾长制",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文章分析长三角地区"湾长制"的实践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跨区域协同治理的"湾长制"创新。研究结果表明:"湾长制"是湾(滩)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长三角地区各地通过上下联动、政社联合和公众参与等方式,取得一定治理成效,但在跨行政区域协同治理方面仍存在不足;面对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发展趋势,长三角地区应通过成立联动机构、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治理纲要、实行考核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创新实施"湾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