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以审美观为关键的核心理念要贯彻全部教学环节,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要巧妙地参透艺术的美感感受。美育是审美和教育相结合的产物,是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美育的作用以及特有的感情、专业技能和意境可以渗透到多层面、多种渠道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充分运用其作用。在课堂上,老师不但要向学生教给一些专业知识,更主要的是让她们感受到美。老师要用自身的掌握和主要表现来激起学生的感受,感受艺术美。小学音乐教育改革创新务必紧紧围绕培养学生的审美评价、体会、认可、赏析和造就能力,全面推行美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