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一国际法体系之外,陆续涉及到其他多边合作机制。这些机制与国际法体系互为补充,也相互挑战,共同构成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机制复合体。中美两国作为在全球事务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在气候机制复合体下的各种机制中都发挥了重要但有区别的作用。美国非连续的气候政策背后有一条不变的原则,即要求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国的政策相对连续,且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要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美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主要采取主导的模式,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影响有正有负;中国主要是示范式引导的模式,到目前为止对全球气候行动起到了正面推动的贡献者作用。在此基础之上本文为深入推进全球气候治理提出了三点政策建议:坚持公约的唯一合法性;寻求有利于公约推进的新机制;增强提出新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