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拥有大量财富的同时,个人物品丢失现象也随处可见,由此引起的遗失人与拾得人之间的纠纷与争论需要由法律来进行调节。而我国民法典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过于简单和笼统,规定归还拾得物为拾得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仅能要求遗失人承担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对拾得人的法定报酬请求权却没有提及,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普通人的正常心理,以极高的道德标准来约束普通人,与现实脱节。存在过分强调拾得人的义务,忽视拾得人的权利,缺乏可实践性等问题,往往不能很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应当立足实际,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进一步探究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缺陷并进行完善。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遗失物的概念进行明确,其次总结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存在的不足,再对国外成熟完备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梳理,最后提出完善我国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