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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论《刑法》第362条之废除
DOI
10.12721/ccn.2023.157159
作者
张阅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安,710063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2条应该被废除。通风报信的帮助行为被窝藏、包庇罪所囊括,第362条所规定的特殊主体也可以被窝藏、包庇罪包含在内。第362条的废除意味着卖淫、嫖娼的违法分子不再纳入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刑法》第362条是窝藏、包庇罪的法律拟制,其存在缺乏法律拟制的必要性;与《刑法》第417条不相适应,影响刑法体系的一致性与协调性;颠覆共同犯罪帮助犯刑事责任轻于主犯的底层逻辑。
关键词
窝藏;包庇;法律拟制;事前通谋
刊名
争议解决研究
ISSN
3079-1324
年、卷(期)
202311
所属期刊栏目
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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