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研究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选择不同时机终止妊娠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择在我院进行治疗的6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根据终止妊娠时机的不同,将其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在孕32周前终止妊娠的30例患者为对照组,在孕32-34周之间终止妊娠的30例患者为观察组。对比两组母婴不良事件发生情况、产后住院时间、对终止妊娠时机及效果的满意度。结果 观察组研究对象母婴不良事件发生例数少于对照组,组间数据比较P<0.05;产后住院时间短于对照组,组间数据比较P<0.05;对终止妊娠时机及效果的满意度高于对照组,组间数据比较P<0.05。结论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选择不同时机终止妊娠,能够减少母婴不良事件的发生,缩短产后住院时间,使终止妊娠时机及效果的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