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能合约的概述
(一)智能合约的技术基础:区块链技术
事实上,智能合约的概念早在1994年就已提出,那为何最近才成为热门?要解决该问题,需提到其底层支撑技术即区块链技术(也称“分布式账本技术”)。正是基于它的出现,智能合约才能从理念转变成现实。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区块链概念,其认为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链条的方式组合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总账,随后区块链成为比特币的核心组成部分,引发各界关注。在区块链1.0阶段,区块链技术基本只用于数字货币,代表性货币为比特币。直到区块链2.0阶段,随着底层协议、交易数量、共识机制、侧链技术等不断升级,应用范围也逐渐从单一的数字货币领域扩展至证券、债券、股权以及实物资产等领域,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为智能合约构想提供了技术基础,才使智能合约由理念转变为现实。
(二)智能合约与传统合同的区别
在整体特性上智能合约相较传统合同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匿名性。由于在区块链中运行,智能合约的账户运用了公钥和私钥以及数字签名等技术,造成交易过程在公有链上全网广播公开而交易当事人具体身份隐匿的情形。秘钥的唯一性和可溯性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所有链上参与者只能知道一个确定的账户,而不知道具体的操作者。其次,公开存储性。在传统合同中,合同可以利用一式多份的形式由当事人自己储存,而智能合约以打包发布区块的模式全节点共识存储。这意味着非当事方账户或其他交易账户也可以查阅合约内容或交易状态,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调用这份合约。再次,统一性。智能合约的编写无论在哪个平台上使用都采用统一的计算机程序语言,而程序语言与传统合同使用的日常语言不同,在合约内容的表示方面可有效减少歧义,更具统一性。
在运行方式上与传统合同的区别:第一,自动履行。智能合约由程序编写,也由程序执行,无须当事人行动,也不受外界干预,具有很强的自动性。但对于传统合同而言,虽然合同拟定好了,但多数情况下还需要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当事人还可能依情况选择不履行、部分履行或中止履行。第二,不可逆性。智能合约的程序一旦设定好并交由“矿工”打包到区块进行全节点广播,合约的内容一般无法修改。合约设定的条件一旦达成,合约即自动运行,几乎不能被干涉或阻止,是一种“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模式。
二、智能合约的优势
智能合约是将合约内容代码化后储存在区块中且可以自动执行的程序。自动售货机就是智能合约在生活中的简单应用,即买家投币后售货机自动配发物品。当前国内流行的共享汽车,也是智能合约的现实应用。使用智能合约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它们提高了效率。通过在区块链上运行的智能合约所促成的交易不是由受信任的中介验证的,而是由网络用户的共识验证的。智能合约的编码不是银行、信贷提供者、保险公司或类似的根据协议条款允许对财产进行数字转让的公司,而是自主的完成所有工作。区块链上的参与者——即合同方——只需决定其协议的内容,合同就能有效地自行执行。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明显的拖延期,没有了传统中间人所必需的授权和处理交易,智能合约可以在更快的时间内进行接触和发生,因为发生在区块链上的网络传输是即时的。
与传统合同相比,智能合约具有去中心化、自动执行性、匿名性三个特征。首先,智能合约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交易安全性由区块链技术保障;其次,当条件达成时,合约自动执行,不需要当事人进行任何操作,且执行过程无法人为干预,确保了合约稳定性与可执行性;最后,交易过程无须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只需提供秘钥交易即可进行。与传统合同相比,智能合约兼具了电子合同和格式合同的诸多优点。
三、智能合约的法律问题
1.对现行合同制度带来的挑战
首先是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法》对要约、承诺规定的相关条款无法适用,智能合约存储在区块链上,只要预设的条件满足,合约自动执行,交易记录永久存储于区块上。整个过程无法为外力所干涉,只能依照预先设定好的程序执行。其次是合同效力的判断,《合同法》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以及合同效力的规定难以在智能合约规制中适用。例如:依据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可能会产生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而智能合约具有匿名化交易的特点,卖方可以随意创建不同的地址用于不同的交易,交易双方当事人无法相互了解,也无法判断对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是否是真实的权利人。最后是合同的履行,与传统合同相比,智能合约一经订立便脱离缔约双方的控制,甚至可以说脱离一切人为操控的可能性。智能合约难以满足缔约双方对合同协商修改的需求。同时,计算机语言准确性的特征使得智能合约不具备传统合同模糊性表达的功能。
2.智能合约的网络安全问题
所有的数字技术都容易受到网络犯罪分子的攻击。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交易通过数字技术而发生,每一年,全世界因为网络犯罪而损失的经济都在数十亿美元。随着大量的个人和财务信息被数字化,安全违规的风险将继续成倍增长。使用智能合约必然涉及将整个交易进行数字化处理,这会使合同各方面临更大的风险——敏感信息被泄露。2016年,比特币交换平台Bitfinex和加密货币众筹工具TheDAO被黑客攻击,TheDAO丢失360万以太币,在当时价值达6000万,尽管如此,智能合约还是继续在区块链上运作,因为这本身就可以提供某种形式的安全。区块链不容易受到单点故障的影响,要想入侵成功,网络攻击不仅需要渗透某一个用户,它必须攻击整个网络上保存的记录的多个副本。无论如何,许多当代“黑客”所表现出的技能和特性使得年轻且相对未经测试的区块链技术成为目标。
3.对于法律工作者的影响
智能合约的前提是非中介化的自动化,双方之间的合约是自动执行的,没有可信任的中介去帮助促成交易。许多金融专业人士和商业律师的传统职能在不久的将来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履行,这会危及到他们现有的职业。有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将来可能会把金融和法律工作人员从市场中排除,导致他们的利益遭受损失。但实际上,智能合约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严重和立即构成威胁。真正的智能合约仍然需要律师,明智的做法是熟悉区块链技术,以扩大其技能并满足市场的需求。毫无疑问,智能合约将挑战传统中介机构,并可能取代他们的一些功能,但并不会导致他们的结束。随着智能合约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律师可能需要在编码方面获得基本的熟练程度,以便他们能够检查条款是否已被适当地翻译成相关的编程语言。这可以通过培训来实现,作为持续专业发展义务的一部分,或者法律行业可以与区块链利益相关者合作,制定指南和可编程的标准智能合约,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显然,法律工作者制作编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是一个相当耗时的过程,会消耗个人成本和公司的资源。
四、结语
区块链时代的到来推动智能合约的发展,智能合约已经在证券交易、银行、保险等领域运用起来。智能合约并不能替代法律,技术的发展需要法律的升级,本文认为将智能合约置于合同法发展体系框架下是正确的选择,但随着新修订的合同法的出台,在应对智能合约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仍显得力不从心,仍需要相关立法加以规制,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趋势。
1.张巍:涉网络犯罪相关行为刑法规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