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来看,还有很多中等城市发展迅猛,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发展成为大城市,因而,科学规范地开展中等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对中等城市将来在市政规划等领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如何汲取大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经验,避免重走大城市发展地下空间所走的弯道,在整体规划理论上对中等城市开展合理有效的具体指导,是当今城市规划建设学术界一个重要的课题研究。
1 地下空间概述
地下空间通常是指人防工程、地铁、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城市规划的地下空间资源,是指在城市规划领域中自然或人工发掘并尚未利用过的空间资源,它们都可以在一定的科技条件下研究和使用。一些科学家认为,城市规划的地下空间资源不仅包含了城市空间规模和地域特征,还包括了地下水、地热能和地质资源。通过研究未来城市规划中地下水资源使用的变化趋势,是评价其与其他地下空间资源相互作用程度的主要方法,以便于协同使用各种地下资源。和所有地上空间资源一样,地下空间资源不但存在着区域性、稀缺性、灵活性和价值性的共同特点,同时还有高密度、稳定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特点。
2 地下综合体发展现状
2.1 规划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地下综合体的建设速度已经超过规划制度制定的速度,导致一些地下综合体在建成后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出现资源浪费、质量缺陷等问题。地下空间环境要素丰富,资源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建筑单位在制定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时,不够注重科学性,与地面规划的协调也不够,最后在进行地下工程建设时进程缓慢,远远落后预计时间。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并没有具体文件规定地上与地下工程的关系,在实际规划中总是以地上空间规划为主,法律也没有对地下空间规划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导致在推行建设地下综合体的过程中,力度大打折扣,达不到预期效果。
2.2 消防系统设计有待加强
地下商业建筑通常建在人员密集的区域,就目前的地下商业建筑而言,在安全疏散通道建设、防火防烟设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区域没有明确的出口标志,可能导致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设计中,地下商场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是合理设计疏散走廊和路线布局,合理划分地下商场的功能区域,确保安全使用。
2.3 运营模式混乱
人防、市政等基础工程均属多部门机关共管领域,一旦开展建设,将涉及众多的政府部门,各机关相互之间缺乏直接联系,对地下空间的发展又缺乏统一的中长期计划。所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若干问题,如整个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项目的长期规划、项目管理主体并不明晰、多章节管理困难等。由于对工程项目并没有长远计划,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暴露出各种问题,在后期工作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大的资源损失。
3 综合体地下商业空间设计要点
3.1 平面设计
(1)线性平面。线性平面通常是指沿不同功能商业空间排列的形状,典型的是折线和弧线。线性平面上的主干道通常为12~15m,辅助干道为4~6m,也可以有意识地设置一些路口和转弯等,避免单调地同时平衡上下层之间的视觉效果,营造易于购物的氛围。此外,身体和心理方面也必须考虑,可以通过提供绿化、喷泉、娱乐场所等来增加空间的多样性。(2)弧形平面。弧形平面位于具有不同功能的商业空间中,从中心公共点延伸到一定的方向。(3)环形平面。环形平面由一个或多个相对规则的形状组成,通常设置在商业空间的中心位置,与周围环境相互呼应,形成鲜明的商业空间形式。环形平面具有鲜明的凝聚力,将每个功能性商业空间连接成一个整体,形成环形空间,这种布局模式经常用于现代城市综合体的商业空间。设计应合理布置中心体与周围空间之间的通道,其目的是利用各种功能商业空间的接近性,有序地使各种功能性商业空间可以产生对称、轴向等视觉元素,看似混乱实则有序,适应不断变化的布局方法。
3.2 完善地下综合体发展规划制度
地下空间相对封闭、环境复杂、建设不可逆,这就要求在编制地下工程规划制度前进行科学的调查,保障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在编制地下工程规划制度时,要统筹安排好地下空间与地面建筑的关系,拒绝 “就地下论地下” 的规划模式,时刻保持地上地下信息共享。对于一些建成区和老城区要求再独立编制控制性的详细规划。与此同时,规划更改程序要严格把控,要经过法定程序,才可以进行修改。
3.3 加强地下空间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资源使用权管理制度建设,首先,作为单位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在思想上足够重视,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足够的思想重视,是很难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要不断加强管理人员对于制度建设的思想重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如果在思想上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那在实践中会很难付诸行动。另外,制度是一项工程行为的规范,对于企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制度建设,那么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员工是没有参照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指导他们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干什么可以得到奖励,干什么会得到惩罚,因此,要让后续的工作通过制度建设予以明确,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势在必行,也一定要重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才能对制度建设有推动作用,也才能为土地建设的发展提供保障,让一切有关土地建设的项目可以有效推进。
3.4 地下空间保护
地面上土地使用权人与地底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同一土地资源的上下一层空间中兼容,形成分别的支配权主体,避免中间产生繁杂的平面图或三维关联。为了避免权力主体中间的利益输送和其他问题,必须要对房地产业层次体系予以明确。这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尤其是有关交叉的主体之间的责任,通过制度建设,让有交叉关系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行的过程中保持权力和范围的明确,这样就可以很好地避免因为权责不明确导致的问题,也能推动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因此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4 结束语
我国城市的地下综合体的建设在规模、建造技术、规划制度等方面依然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差距,需要在未来结合国外成功经验及自身工程实践经验继续深入研究,为祖国城市化建设带来更具价值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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