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农房管控包括农村村民建住宅的规划设计管控、宅基地管理、建设管控、监管执法等工作,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厘清全区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农房管控。
一、农房管控中的主要问题
首先,随着农村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建房成了农村居民的首选。由于缺少规划和管控,农房建设的无序乱象也随之出现。随意占用耕地、山体、水体、林体,甚至一户多宅,建新房留旧房,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另外,建房质量也存好诸多问题。其次,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安全质量意识淡薄。农房建设大多存在无地质勘查、无施工设计、工匠无施工资质、材料无质量检测合格证书,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意识薄弱、施工不规范,无人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当前,农房地基普遍是由工匠凭经验判断承载力以选择基坑开挖深度,大多不依据楼层荷载计算设计基础,甚至后期随意加层,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地基应尽量选择有利地段,尽量避开不利地段,即软弱土、易液化土、山嘴孤丘、陡坡河岸、采空区和土质不均匀的场地。应选择的有利场地即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地段,同一房屋的基础不应设置在土质明显不同的地基上。再次,当前农村房屋普遍存在分散、杂乱的现象。农民只要有钱,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为了追求舒适、宁静的居住环境,农建房都采用独家独栋的形式,与他人互不相连。这种建筑方式带来的结果是住得越来越分散,给配套设施建设增加了难度且造成了很大浪费。同时,大部分人还存在盲目的攀比好胜之风,不仅楼房越建越高,占地越来越多,造成农村房屋风貌杂乱无章,严重破坏了村落的整体风貌,对乡村旅游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广西农房管控新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及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动农房管控措施落地生效,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加大农房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农房规划建设长效管控体系,逐步实现农村民居“风貌突出、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总体目标。
1、强化规划设计管控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尊重农民合理意愿,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并做好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结合当地实际编印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村民选择采用。鼓励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
2、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住宅的,要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3、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
加强执法监管,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农村建房、宅基地使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处置,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指导、逐步化解”的原则分步妥善解决。
4、分类提升村庄风貌
首先,整治提升类村庄,重点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其次,保护修复类村庄,保护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再次,根据地方特色,保留并打造地域特色类村庄。如玉林的高山村和博白的客家围屋,另外,对具有山区、平原、海岛及少数民族特色的村庄,重点挖掘其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广西岭南美丽乡村。最后,打造样板示范村庄,如玉林的五彩田园和堋侗村。
5、注意做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台账
农房管控工作要持久有效,必须将该项工作纳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以及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台账,逐镇逐村建档立卡进行统计管理。
6、构建农房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构建“农房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分环节牵头抓总、按分工各负其责”的农房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在农房管控具体工作环节中,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处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农房设计图集编制、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农村工匠培训等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指导农村分户、农房门牌发放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涉及纳入村规民约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因此,各部门需要根据自己责任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农房管控的重要意义,按职责分工全面正确履职。对职能配置与上述职责分工要求不一致的,要尽快调整到位。另外,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管控常态化协调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切实管住管好农村住宅建设。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联动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7、加强农房管控队伍的建设
各部门要加强农房管控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业务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重点加强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的队伍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要做好资源信息共享,为经办机构在规划、审批、监管等方面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要将农房管控涉及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8、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栏、宣传标语、墙画、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房管控的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要求、典型案例等,充分发动村民及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庄规划、农房设计、违法建设查处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结语
今后的乡村建设和农房管控工作中,仍需进一步发掘村史文化、汲取更多的地方建设风格,提升乡村风貌值、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9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