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县级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一线参谋部,是找到基层群众最大公约数的重要载体和理想平台,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构建社会共同治理新模式,进而形成人人有责、尽责并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注重构建社区治理从传统单一治理走向多元多主体共同治理的新机制。在构建多元治理模式的进程中,积极发挥县级政协作用,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则是推进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一、县级政协参与乡村社区治理的实践探索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
当前县级政协在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基层协商促进基层民主善治
我国社会治理各项事务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县级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当前在基层出现了统战对象数量大、成分新、结构杂的情况。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越来越需要县级政协广泛协商、参与、合作与监督。与省、市一级政协相比,县级政协具有地域特色明显、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同基层群众接触广泛、开展活动灵活多样、更多地参与中心等优势;相对县级党政主职,县级政协领导班子长期在当地工作,具有情况熟、人脉广、经验足、政治威望高、位置相对超脱的先天优势。县级政协注重发挥所具有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制度优势、功能优势,更能发挥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1]
基层协商与社区治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各地县级政协的较多作法,表现为在各类例会协商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周期性的定期协商品牌,对国家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实施雪亮工程等专题广泛开展各种协商活动。有的通过邀请群众旁听政协大会,达到开门议政的成效;有的开展“议社情、话民生、谋发展”主题协商、征集“百字金点子”等活动;有的请各界岗位精英、专业能手“会诊协商”,通过有效沟通达成共识,以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二)创造基层延伸平台,畅通各方利益诉求
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催生各类社会平台组织产生。各类联结平台与社会组织的相互促进与助推,在客观上为多种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提供了多方面的条件。[2]基于日常生活与工作而自发产生联系并在促进各类人群由陌生走向熟悉再到合作的过程中,多种公共性联结平台如居民议事机构、社区自治组织等也随之建立,以完成在不同社区成员之间共同事务的协商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公共领域内部结构呈现出多元化变迁,以多元、多主体参与治理为特征的协作机制开始出现。[3]
多元化协商主体、开放透明的协商平台等特有优势下的协商民主,深度契合了基层社会治理中所要求的多元共治性特点,己逐渐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不少县级市在全市政协系统开展委员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活动,将全市政协委员全员编组参与,把协商民主触角延伸到社区、深入到农村、渗透到园区,实现倾心服务大局与真情服务群众的有效结合。通过设立乡镇(街道)战线政协委员工作室、委员活动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有话跟委员说”等平台,畅通政协委员与群众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联结渠道。采取委员网上访谈与网下约谈互动;将委员活动组设到街道,拓宽了流动委员履职平台;开展“一联十、十联百”的链条式联系,一名政协常委联系十名委员、十名委员联系一百名群众,搭建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密切联系平台。
(三)以界别活动扩大社会治理影响
政协界别是政协最鲜明的特色和最突出的优势。政协界别特色与基层社会治理寻求最大公约数的目标理念高度契合,能够从自身有优势且能有所作为的强项方面下功夫。有的组织教育界委员围绕解决边远农村地区教师住房难、吃饭难、洗澡难“三难”问题开展咨政建言,为决策机关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有的探索推进组织化、项目化、网络化界别监督,及时跟进监督重大工程、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实施项目,使界别监督走出会场、走向社会、走入群众;有的到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用工信息“四下乡”活动以及扶助特困生、特困户、孤寡老人和下岗职工“四扶助”活动;有的组织群众开展读史讲史用史活动,对内树立文化自信,对外凝聚发展正能量。上述这些方式,都大大发挥了界别的示范引导与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政协界别作用,通过协商民主,促进民众与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城乡社区基层治理,缓解基层治理单位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张力,成为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一种基本诉求。
(四)以基层委员主体投身社会治理
政协委员是协商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与实践者。通过在企业建立若干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观测点,组织委员观测企业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可以有效监督规范执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政协委员担任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观察员”,在选举换届的复杂村、干部难选村、遗留问题多的村开展协商活动,参与基层民主议事会、民主听证会。围绕脱贫攻坚、水污染防治、开展派驻委员特约监督、不打招呼暗访、视察性监督和委员评议,掌握社情动态的“神经末梢”。这些方式,都是在充分考虑到政协委员专业精、业务熟、关系近的优势,让政协委员更好地与群众无缝对接,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
实践证明,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延伸人民政协协商的触角,也提升了人民政协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也为开展基层政协统战工作注入了活力。
二、基层政协在参与乡村社区治理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政协民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正稳步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由于协商民主对于我国国民来说还属于一项新鲜事物,尤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基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也十分明显。
(一)协商主体参与意识不足且协商能力薄弱
协商主体的参与程度不足且民主政治意识薄弱是影响协商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协商民主良好运转的一个前提条件是需要协商主体有着充足的理性和较强的协商能力。公民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者,对基层社区的治理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在治理过程中,由于民众参与成本较高使得公众对参与协商民主活动的积极性减退;加之公民对于自身参与政治生活的观念意识薄弱,其思维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的传统模式阶段——认为治理主体与责任是官方和领导的事情而与基层群众无关,故对于自身是否需要参与基层治理与协商活动的过程漠不关心。除此之外,由于实用性的基本政治参与方面等人文类教育机制的缺失,部分群众无法在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搜集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从而导致因自身能力问题等原因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影响最终决策结果。民众在如何能够充分把握当前形势,做出准确判断方面的能力缺失,以至无法满足协商民主的要求,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协商民主在基层的顺利推行。
(二)缺乏协商民主参与引导与激励机制
现阶段社区居民参与协商民主的程度偏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社区协商缺乏持续推进的内部、外部动力。如果说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与内心热度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内部动力,那么良好且完善的引导与激励机制则是可以推进社区居民参与协商民主的外部动力。
虽然实践中协商民主制度正在逐渐获得普及,然而协商质量却依然尚有大幅度提升的空间。受传统国情和文化传统的长期影响,导 致社区干部习惯于包揽社区的大小事务,以个人思维为中心,协商意愿强烈时就组织协商民主,否则就忽视协商民主的重要性,甚至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表面应付的现象。当时间充足时协商民主的时间就长,反之时间就短。此外当遇到棘手问题难以解决时就开启协商模式,而对于能够在内部议决的问题,则就会放弃民主协商。可见正是由于缺乏开户、引导机制和激励机制,致使协商民主在制度层面缺乏自觉性。缺乏具有针对性且科学性的参与开启与引导机制,致使公民无法充分且全面地表达内心意愿。
(三)利益导向化问题现实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一些人将利益选择着眼于自身和短期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尤其是忽视了个人对于社会、局部对整体的影响。人们在行使政治权利亦或表达内心感受时,往往只聚焦于个人利益或者小团体利益,以及短期利益。当出现了某具体问题时,一些人则会出现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发表不合时宜的言论甚至会做出不文明行为。例如在小区停车位问题方面,有些群众就会出现严重的利益化导向行为,并在此心态支配下而引发剧烈的言论冲突,有些人会为了获得更多停放空间或者避免自家外部空间被其他人占用而做出极端自私的行为。对于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迫切需求超越了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需求,加之基层群体文化修养与教育水平的巨大差异化,这导致此类问题在协商民主和决策时很难达成共识,正确决策难以形成并推行。
(四)政协界别优势发挥不充分
县级政协因民主党派较少,形成界别既无相应组织机构、又无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政协界别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研究政协抓统战工作的平台载体不够多;由于时代飞速发展,人们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了自身的具体工作中, 而忽视了自己作为社区成员政治权利,加之县级政协缺乏有效且完善的工作机制,对于政协界别的优势则往往容易被忽视,或者虽然发挥但是却难以发挥充分。
三、发挥县级政协在乡村社区治理中作用的对策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各地人民政协应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入手,以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为着力点,探索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新路径,以取得积极成效。
县级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集统战理念、组织、机制于一身,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应在基层社区治理方面努力发挥作用,将基层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
(一)担当政协国家治理职能使命
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从某种意义上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职能。乡镇“要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反映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符合县乡政协实际的社会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县级政协参与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重要措施,坚持政协履职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互相促进;紧扣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定实施国家战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往基层延伸
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探索基层协商,弥补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把影响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问题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的部署,加强基层资源整合、功能对接、优势互补,做实乡镇政协委员联络机构,探索“一村或多村(社区)一委员”、乡镇政协信息直报点等模式,建设“网上政协”、“掌上政协”,展开政协委员“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等政协群众工作,开展委员多形式的基层社会服务,真真切切的为基层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融入社区治理的比重在逐渐提升。通过协商民主,引领各类社会组织进入到基层社会中并使其发挥共同治理的作用。在加快促进和发展社会力量的基础上,通过向社会力量分权以推进社会力量融入基层社会的共同治理,进而推动基层社会进入到整个社会的共同治理,形成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治理模式。[4]在推进基层社会力量融入共同治理的进程中,首先就是推进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村(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主体参与并发挥共同治理作用。村(居)民代表经过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后,在一定范围内代表村(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决策、传达社区民意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在社区重大事件处理中,村(居)民与村(居)民代表通过扮演治理主体角色,不断融入城乡社区共同治理,推动社区治理的共建、共治和共享,进而对整个社区的治理凸显出了愈发重要的价值。
(三)调整和优化政协界别机制
政协的界别设置是众多社会主体实现沟通和表达的重要载体。抓住政协机构改革契机,延伸政协界别触角,根据当前新形势的变化合理调整界别构成,适当调整各种利益群体在政协中的结构,最大限度地把新兴社会力量和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中来。比如,可适应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吸纳有志于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代表人士到政协中来。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活动组、政协法律顾问组制度,探索对界别协商、界别提案、界别信息、界别调研等进行量化考核,提升政协界别的组织化程度,提高界别对其所代表社会阶层的反映度,以规范的方式表达本阶层的愿望和诉求。
(四)提高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人民政协要进一步提高委员素质,优化委员结构。一是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优化委员构成,适时对政协界别设置进行顶层设计。二是研究制定委员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规范委员履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委员考评考核、述职、辞职退出等制度,同时对“委员作业”做得好的进行表彰。三是加强履职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协统战职能,特别是增强委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依法参与助推基层协商、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县级政协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可适当增加基层政协行政编制,设立县级政协研究室(或调研室)和信息中心,提高县级政协调查研究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强彬,廖业扬.中国语境下协商民主的发展:理由、可能与路径[J]. 求实,2012(8):59-64.
[2]陈家刚.基层治理:转型发展的逻辑与路径[J].学习与探索,2015(2):47-55.
[3]姜晓萍,许丹.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维度透视与融合路径[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29-37.
[4]陈家建,张琼文. 政策执行波动与基层治理问题[J]. 社会学研究,2015(3):23-45.
[5]高强.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探索与路径选择[J].改革,2019(12):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