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与产业政策结合的理论与实践
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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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锦,. 环境法与产业政策结合的理论与实践[J]. 环境科学研究,202112. DOI:10.12721/ccn.2021.157116.
摘要: 随着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成为当下大趋势,推动产业政策与环境法结合实现产业低碳发展已经是我们要讨论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此我们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并吸取国外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先进经验,探讨理论与实践中的低碳产业政策的法律问题和改善方式,推动环境法和公共政策体系与低碳发展的目标相匹配。文章提出了环境法与产业政策结合的必要性并针对目前环境法与产业政策结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目的是采用环境法律监督和产业政策结合的方法,逐步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达成产业的低碳发展。
关键词: 产业低碳发展;环境法律;产业政策;绿色经济
DOI:10.12721/ccn.2021.15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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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低碳社会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不得不关注的重中之重的问题,怎样促使经济和环境平衡友好发展,是法律工作者和研究人员面临的难题。对此,国家从生态文明建设优先性作为指导。要求经济发展中不得忽视重推进绿色低碳的发展。总书记于中共十九大会议中也强调了要实现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可以看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已经备受关注,我们将从探求当前中国产业政策与环境法律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产业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铺平道路,以求可以于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达到协同发展。

1产业发展与相关环境法律规制结合的必要性

产业政策与环境法结合的典型就是产业低碳发展,产业低碳发展首先要关注到的就是其构成产业的企业的低碳执行,然而,由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特征,则必然会导致仅靠市场去调节促进企业低碳运营很难获得良好的成效的现象,这种依赖市场调节导致失灵的情况根本原因是企业在低碳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和付出的高额成本不平衡。如若要求企业在私人最优和社会最优中选择后者显然是非常不合理也是并不实际的,一味的要求企业环境保护而不语回报只会导致越来越少的企业投身低碳发展的行列中。为此,我们必须从法律角度对产业发展的整体的环境责任进行规范化引导,尽我们所能平衡其中的各种矛盾,以此助力低碳发展的事业[1]

2产业低碳发展相关环境法律规制体系的问题

2.1环境法律规范的相关问题

以法律的角度对产业的低碳发展进行研究,其方法主要包括法律方法与非法律方法两种,由于法律本身具有的权威性、强制性等固有的特点,在处理目前市场还调节不了的环境经济活动上格外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法律规制的前提是要具备较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制裁不法企业的一些环境破坏行为。

目前现存的环境法律体系主要是由环境法律规范组成。最基础的最根本的环境法律规范正体现在我国的宪法之中。宪法在我们国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依据,在宪法当中明确规定出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基本职责的法律地位[2]。除此之外,我国还有为环境保护制定的专门的法律文件和环境单行法。前者往往显现出的特点是综合性的,而后者则是对于某一个环境要素进行规范管理而立的法律,总体来说,我国初步拥有了一套环境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意识到制定法律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不止法律本身,还囊括了制定者的理性限制、意识形态和一些集团利益在其中。这些都会使环境立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同时必然会影响法律实施的效果。同时,在行政组织和公民参与上环境立法有很大程的缺口,也导致现有的环境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环境保护和产业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存在着困难。

旧《环境保护法》的“经济增长优先”长期造成的环境保护“让位”经济发展状况很难短期有所改善,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畸形发展严重,现已造成的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问题的治理是低碳发展要解决的必不可少的先行问题。另一方面,,还未有低碳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支撑,导致很多上位法制定出来却落实的不够,未制定《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法律也未得到完善。

2.2环境保护效率不高,惩罚力度较低

当前,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发现仍然存在大量“顶风作案”的企业,无视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肆意污染环境,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环境保护法的惩罚力度相对较低,对不法企业还没有形成威慑性。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因素影响下,让我国的低碳产业更加寸步难行。环境保护也只是落于纸面只有加大惩罚力度,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环境法律和产业政策都充分发挥作用[3]

2.3产业与环境保护技术结合发展部分待加强

要实现低碳经济只依靠政府的强制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创新才是根本要素,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是实现低碳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核心力量。我们不仅要研究目前已知的技术还要制定长远的计划。向西方发达国家多吸取有益的实践经验,不能只停留于研究室的研究,要将低碳技术开发和市场化牢牢结合,让低碳能源开发-生产-流通的途径不受阻,让群众在国家各地区的试点中感受到低碳经济中的国家作为、政府作为、企业作为,激发个人力量,推动整个社会形成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产业低碳发展的体系的措施

3.1完善适合低碳产业政策的环境法律

我国目前的低碳发展的产业政策抓主要在新能源的产业比较突出,但是在法律层面却有可完善之处。现如今,还未有低碳经济法律保障体系的支撑,导致很多上位法制定出来却落实的不够,要制定《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同时不可忽视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法律。只有有效制定和落实这些法律,才可使企业顺应低碳发展的大潮流,才能使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道路顺利走下去。

3.2低碳发展要结合有效的产业政策

要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的低碳经济模式,不仅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更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并将产业政策与财政税收政策紧密联系,以达到加重惩罚力度的效果,使一些重污染企业因为要负担重税而不敢轻易“顶风作案”。我国可推行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碳信托基金等政策。并与重工业企业协商,如果实现低污染排放,清洁生产,则会免征全部的税额。这样在很大程度上会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实现低碳清洁的能源的使用,控制高污染企业对环境的进一步的肆意破坏[4]。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加强财政对低碳技术的支撑,加强对清洁技术开发科研等的鼓励,这样更有助于建立低碳经济体系。

3.3加强低碳产业内技术创新

西方发达国家的低碳思路值得借鉴,正如对高碳产业的改造主要在技术领域进行了创新,但又有各自的特点,如欧盟在能源的低碳技术上进行开发,用廉价且干净的低排放的取代昂贵的污染严重的能源。种种世界级的能源技术开发是值得借鉴的。再者,英国和德国在研究低碳的发电站的技术上也做了巨大贡献,两国研发的这种技术能够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由于煤炭仍然会发挥其主要的能源燃料的作用,所以有必要拥有有清洁技术的发电站来推进低碳发展。对此,英德两国长期努力一方面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加快建设低碳发电站,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清洁技术并应用到实践当中。德国还制定了关于二氧化碳的分离、运送、处理的相关法律框架体系。日本的政府也意识到应当长远看待能源产业,并制定了改革工业结构的计划方案,他们用国家之财力资助个人鼓励引导开发节能技术和能源的低碳技术。自从2009年的实验直至去年,已有良好的成果投入使用。再者,XX投资化石能源低碳减排的技术设备也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参考。纵观当前世界技术发展行列,日本的脱硫技术设备已在国际环保产业内领先与其他国家。

某国政府在低碳发展的法律归置和产业技术政策等方面上也不甘于人后,近些年某国为了提高煤炭的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清洁空气法》和《能源政策法》。随后又制定了清洁煤计划使煤炭充分得到利用的同时降低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据统计,迄今为止某国的50%电力生产的来源是煤。至2030年,煤作为生产来源的比例会扩大至57%。所以,为了能够实现低碳发展,使煤炭资源更好的被利用,从2001年,政府就开始投资22亿美元来鼓励推动清洁煤走向市场化发展。某国政府制定的“煤研究计划”重点放在清洁煤的研究,包括开创性污染控制技术、煤气化技术等。除此之外,某国为推动新技术走进市场,某国政府推行了税收优惠政策,这也有效的推动了煤炭清洁技术的商业化发展。西方的政府对低碳发展的关注早于我国,我国可适当借鉴其已经经时间验证的优秀的实践成果,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实践情况,制定出属于自己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法律框架和产业政策。

3.4重视与国外的低碳技术的交流和合作

目前,气候变化是全球应当共同面对的问题,我们在调整对碳排放的问题应当具有整体意识,我们要积极的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作体系之中,在交流中促发展、促合作、讲诚信、有大局意识,在这个全世界的碳市场中,良好的发展中国的碳交易[5]。加强对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学习与合作。注重跨国企业的和平发展,互相探索企业间研究、管理、培训间的新模式。达到稳定和谐的合作交易伙伴长久发展关系,让各国的环境法律、环境政策,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完善,让先进的低碳技术走进每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国家和企业。

3.5激励企业从事低碳生产与经营

面对日后低碳技术和产业加快经济发展的趋向和潮流,企业作为重要的一个经济主体,必须预先有顺应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识,顺应这一变革和大潮流,这样才能取得竞争优势,未来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技术竞争,必然非常激烈,要取得这一次变革中的竞争优势,必定要主动发展低碳技术水品,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创新发展企业内部低碳技术驱动力。我们要紧紧跟随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趋向,提前做出战略部署和战略决策。要规模化运用新的清洁技术,同时加强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合作,抓住机遇,进行国际融资。另一方面,要利用国家的财政扶持,加快各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的转型升级,生产大量低碳清洁的产品[6]

4结论

我国的产业低碳发展之路要求拥有高效的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因为产业低碳产业发挥作用时关乎到的方方面面比较多, 也很容易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们协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关系要靠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所以要让政府、企业、和公众实现各自履行其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一起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我国当下加快实现产业低碳发展主要靠公共政策努力推进, 然而, 深入持续的推进产业低碳发展则需要形成“以法律监督为主, 政策管理为辅”的良好格局, 这也是今后环境立法和公共政策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之一。也是中国顺应世界低碳发展大环境不断努力前进,迈出伟大且有先见之明的一步的重要证明。

参考文献 

[1]包群,邵敏,杨大利.环境管制抑制了污染排放吗[J].经济研究,2013(12):42−54.

[2]郭永强.绿色经济下的建筑经济可持续发展策略探析[J].首席财务官,2021(8):102.

[3]陈诗一.新常态下的环境问题与中国经济转型发展[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6(2):94−99.

[4]段茂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协调[J].环境经济研究,2018(2):1−10.

[5]范庆泉,张同斌.中国经济增长路径上的环境规制政策与污染治理机制研究[J].世界经济,2018(8):171−192.

[6]江飞涛,李晓萍.直接干预市场与限制竞争:中国产业政策的取向与根本缺陷[J].中国工业经济,2010(9):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