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增长速度飞快,使城市化进程发展的越来越深入,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但是这一过程却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使得社会各界对于目前的环境问题非常关注。环境污染问题都是人为造成的,所引起的社会关注度非常的大,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多样化,比如对水体造成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这些都属于环境污染的范畴,需要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与整治。自从2016年起,我国开始大面积大范围的出现雾霾问题,雾霾的出现使人们的呼吸系统受到严重影响,能见度较低时,公共交通等不得不停运,学校也不得不停课,其所造成的影响不仅在人体健康方面同时也影响着城市的正常运转。因此进行环境保护势在必行,我们只有保证环境的稳定,使人类与自然可以和谐相处,才能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意义
近些年来,我国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战略部署,要求各行各业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属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相应行政部门应当执行的任务,它能够对环境保护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与整治的工作,该工作开展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环境保护的质量,因此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进行日常的现场检查,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从而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我国的环境。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避免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或者降低环境污染的扩大。相应的环境监察部门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时,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这样可以起到有效的强制执行效果,能够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保护环境,防止环境被进一步污染,并且针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能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治理,从而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不仅要检查、监督相应的违法行为,还应当做好日常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可以使人民群众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常识。这样可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活动,避免其做出违法行为。由此可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存在,拥有重要的作用。
2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2.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待完善。环境污染问题方面的惩罚力度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些长时间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所对其进行的处罚力度与其所产生的污染严重性并不对等。举例来讲,很多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已久,甚至可达20多年,而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时却远没有污染时间不到两年的企业惩罚的多,这种不公平现象屡见不鲜。归根结底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不完善,相应的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工作时,没有有效的工作指导,就会使得惩罚力度不公平等问题出现。目前我国的一些行政处罚规定中的一些法律条款需要被完善,如果按照法律条款内容进行处罚,将会有失公平,会加剧执法人员与企业之间的矛盾。
2.2缺乏环评常态评估制度
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在项目建设前所做的评估,在企业规模和工艺不变的情况下,环评审批是一直有效的,显然与日益提髙的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相违背,但目前尚无规范的常态评估制度。
2.3执法周期过长,时效性差
环境监察执法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有时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需要经历一年多的时间。《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对期限进行了较严格的规定,立法初衷是为了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却被企业作为逃避环保部门处理的有效工具。
3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对策
3.1完善环境监察监督机制
首先,制定并健全行政监察执法责任体系,对各部门职工的任务和职责进行明确,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其次,制定环境监察执法的质量考核系统,对执法质量不过关的部门给予严格批评和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再次,基层环境监察部门要做到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实行政务公开体系,做到环境执法效果及结果的公开化,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角色,确保社会监督工作发挥积极的效果。
3.2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及财政投入
在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方面,提高招聘门槛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严格面试;对在职执法人员开展专题继续教育培训,扩大执法人员知识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举办论坛或交流活动,创办官方交流群,让本领域经验丰富者分享成功经验;开展“交叉执法”、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提高基层人员工作能力。在资金和设备配备方面,加大财政投入,配备先进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更好的监管企业排污状况,并定期开展先进仪器使用操作培训活动,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3.3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环保氛围
环境保护仅仅依靠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是不够,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所有公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在社会上形成绿色环保氛围。在环境监察工作中,不但要对法律法规、环境监察工作的意义进行宣传,还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公示,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
3.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过程管理
由于建设项目具备过程性的特点,因此环境监察工作也要体现过程性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无论是处于审批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在竣工验收阶段,都离不开环境监察部门的监管。尤其是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监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解决,避免环境问题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可以避免造成社会经济损失,还能有效防止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破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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