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
2021年8月4日,山东省省机关事务局、山东省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坚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多元共治格局、绿色引领行动、目标管理方式转型等重点任务,强化指导性和实用性,探索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首次提出碳排放量化指标。《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总量目标是,每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强度目标是,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标准化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在规范管理、保障质量、推动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及引领性作用。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碳等重点工作,形成以行政法规为核心、地方标准为支撑、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制度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是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领域,对全社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标准化是推进“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支撑,山东省亟需建立以公共机构节能低碳为目标的标准体系。
2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化现状
2.1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提高站位,融入大局,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提升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246.5万吨标准煤,水资源消费总量21426.9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水资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2.7%、1.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9.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226.9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19.7立方米/人。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含热力)占45.79%,电力占37.12%,油类(汽油、柴油)占8.26%。整体来看,能源资源消费总量较高,清洁能源占比较低。
2.2节能低碳标准化研究现状
标准化建设,是促进集中统一管理、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标准是管理控制的“方向标”,发挥标准的门槛和引领作用,用标准加速公共机构绿色改造、能源替代、垃圾分类等工作是提升公共机构机关事务节能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2019年1月2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提出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山东标准”建设,2018年被列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把握这一有利契机,成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努力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来谋划推进机关事务节能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山东省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场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等五种公共机构类型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虽然能耗定额类标准已经发布,但是对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的研究还未进入学术界的研究视野。目前还没有关于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研究文献和学术活动的报道,很多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的标准还处于空白状态。
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不仅在规范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管理,而且在推进绿色办公、倡导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提升绿化水平、培育绿色文化,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利用标准化的手段对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的工作进行梳理后达到统一、规范、简化、优化工作的目的,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标准的应用和实施,以此支撑公共机构节能低碳工作。
3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构建
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主要是围绕着山东省,将与节能相关的已经制定、正在制定以及需要制定的标准按期内在的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准确把握标准要素内在联系,遵循标准化工作规律,构建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为标准化工作提供重要指引,推进实现公共机构十四五规划碳排放管理目标。
3.1标准体系构建思路
结合我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现状与趋势,从标准领域、标准类型、标准级别等三个维度,确定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因素。
从标准类型而言,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有节能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节能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术语标准、符号标准、编码分类标准等。节能技术标准包括节能设计技术标准、节能监测技术标准、节能设备标准、节能施工与安装标准、节能测试与检验标准等类别。节能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能耗限额标准、经济运行标准、合理用能标准、综合评价标准、能源计量标准、能源统计标准、其他能源管理标准等类别。节能工作标准包括重点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标准、节能负责人员工作标准、公共机构一般节能工作人员工作标准等类别。
从标准级别角度而言,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应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4类标准组成。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构建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现有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衔接问题,对于已有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直接纳入到标准体系中,除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之外,为满足我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的实际需求,可在充分考虑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地方标准。
3.2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本文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的构建将遵循GB/T 13016-2018《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中“目标明确、全面成套、层次适当、划分清楚”的基本原则,并依据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规定的综合标准化工作的方法,运用标准化原理,构建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见图1)。该体系架构覆盖全面、布局均衡、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既体现了与现有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的衔接,又充分考虑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推动我省公共机构低碳化、绿色化发展,整体架构符合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的发展规律,注重机关事务标准实施效果,基本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反馈机制,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更加规范、精细、高效,实现流程规范、模式改进、效能提升,为公共机构节能低碳发展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