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心来抓,从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到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再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我国正在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2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支配收入达到20133万元,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说明我国乡村振兴取得有效成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
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理论与机理分析
(一)农村产业融合相关理论
农村产业融合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借助产业链、产业聚焦、大数据以及数字化等创新手段,将资本、技术和各类生产要素等资源进行整合,随后再重新配置,以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本文旨在探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三种理论,包括产业融合、多功能产业以及产业链理论。一是,农业产业融合理论,是指农业产业融合理论是指将传统农业与现代产业相结合,通过整合、优化和协调各个产业环节,实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的全面发展,从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理论框架;农业多功能拓展理论。二是,农业多功能拓展理论是指在传统的农业生产功能基础上,提倡农业发展具有多种附加功能的理论框架。这些附加功能包括经济功能、社会功能、生态功能等,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提升。三是,农业产业链理论。农业产业链理论是一种解释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如何在不同环节之间相互关联和协调的理论框架。它将农业视为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从生产、加工、销售到消费,各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产业链。
(二)农村产业融合的机理分析
第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农村产业要振兴,而振兴产业的核心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农业产业融合理论、多功能理论以及产业链理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有助于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发展新动能培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延长、拓宽产业链等方式,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社、个体生产者可以有机融合,达到“1+1+1>3”的效果,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发展,使得各方实现共赢。
第二,农村产业融合具有较强的现实条件。科技的飞速发展提供了给农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互联网、物联网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销售不再局限于菜场、农产品,而是拓展到了更大领域,衍生出社区菜店、超市菜店等新业态,产地直销、订单农业等新模式不断涌现并快速发展。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缺乏活力
农产品加工业大而不强。截止2022年底,我国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9万亿元,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比农业产值之比为2.25:1,说明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水平低、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等问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难以提升。土地流转制度、土地权利分散等导致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难度大;劳土地过度使用、农药残留导致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严重。另外,国产农产品缺乏创新、同质化严重、产供销的一体化营销模式不完善等,导致农产品滞销严重。
(二)产业融合主体缺失
近年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迅速,但融合主体在数量、规模、组织结构上依然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带动力不强;家庭农场参与融合的能力不够;各融合主体对资源、财政的依附性强,组织结构不合理。工业化与城市化吸引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普遍出现老龄化、空心化现象,农业劳动力不断弱化,阻碍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此外,现代农业对高技能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与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矛盾制约了农村对剩余劳动力的吸收。
(三)金融体系的支持不足
农村地区的金融信贷活动水平远低于城镇水平,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提供满足多种农业发展需求的信贷服务,贷款难已经成为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没有形成农业信贷意识,而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产权抵押贷款往往会受制于信用等级,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农业信贷服务,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四、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和建议
(一)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核心是增强县及县以下的创新能力以供给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先决条件是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更多保障。一方面,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扩大农产品的精深加工规模。引入大型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农村地区农产品的深加工规模,深度挖掘农产品潜在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要构建农业经营保障机制,拓展农产品的推广渠道,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外推广优质农产品。
(二)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与政策支持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必须要有主体支撑。一方面,要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扶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各类股份合作组织,培育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同时,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扶持,通过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典型示范等,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带动面广、技术装备水平高的产业融合主体。另一方面,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协调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增强普通农户的参与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引领作用。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财税支持
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受制于发展迟缓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庞大的资金需求缺口。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金融机构的服务供给,强化商业金融支农责任,发挥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扶农作用;其次,对新业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关键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最后,要合理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产性服务、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与农业龙头企业、各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优势互补。
参考文献
[1] 国晖.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研究[J]. 农业经济, 2021, (11): 12-14.
[2] 赵慧. 乡村旅游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构建[J]. 农业经济, 2022, (12): 101-102.
[3] 李留青. 城乡融合与电商崛起背景下乡村振兴的发展策略研究[J]. 农业经济, 2022, (09): 50-52.
[4] 郑甘甜, 陈胜, 张开华.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成效、困境与对策思路[J]. 农业经济, 2022, (06): 9-11.
[5] 米吉提·哈得尔, 杨梅.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与改进策略[J]. 农业经济, 2022, (01): 55-57.
[6] 徐鹏杰.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J]. 财经科学, 2023, (12): 68-81.
[7] 郝华勇, 杨梅.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分析框架与路径对策[J]. 湖北社会科学, 2023, (08): 78-85.
[8] 曹哲, 邵旭. 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J]. 西南金融, 2023, (04): 57-70.
[9] 薛广义, 薛松. 城乡融合背景下推动农村产业与经济融合发展研究[J]. 农业经济, 2023, (03): 27-28.
[10] 潘子纯, 马林燕, 王丽英, 朱玉春. 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J].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23, 32 (01): 20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