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供电企业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机制的措施
林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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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敏,. 加强供电企业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协同机制的措施[J]. 中国电气工程,202412. DOI:10.12721/ccn.2024.157103.
摘要: 供电公司内部的纪检监察对供电公司的社会形象、稳定运作有直接影响,业务部门关系到供电公司的整体风气。为此,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以提高供电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文主要介绍供电公司中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协同业务部门工作的特征,并探究建设协同工作机制的措施。
关键词: 供电公司;纪检监察;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DOI:10.12721/ccn.2024.157103
基金资助:

当前社会,提高了对电力的需求量,供电公司在社会中的作用也更加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社会中资源运行和电力供给。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是供电公司的两个重要部门,要加强这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从而推动供电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供电公司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的关系

在供电公司中,业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办理电力方面的业务,比如销售电力、催缴电力费用、开展电力方面的商务合作、管理电力贸易等,基本上供电公司中资产贸易的行为大部分是业务部门负责。供电公司纪检监察所做工作主要就是管理资产贸易的变动。因此,充分结合供电公司的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能在业务工作中全面渗透监管行为,确保业务部门遵守纪检监察的管理,转变供电公司的风气,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纪检监察协同业务部门工作的特征

构建纪检监察协同业务部门工作的机制,其保障是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其工作职责,督促各个业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做好协同监督业务部门工作,有效防控风险,促进供电公司的良心发展。其协同工作机制的特点主要是:(1)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两个责任”的要求,要求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落实。其中业务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在分管范围内积极建设党风廉政,体现“一岗双责”;而纪检监察的单位则主要负责监督党风廉政的建设成效,协调发腐败工作和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加强监督作用。(2)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供电公司要坚持业务化、责任化和企业化,积极落实各个部门建设惩防体系的任务,在供电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中落实反腐倡廉。供电公司要结合业务部门的专业化监督与纪检监察的再监督,将反腐倡廉落实到实处。(3)更加高效的管理。运行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供电公司纪检监察、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一方面能将业务部门的管理优势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将纪检监察的行政监察、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利用,经由执纪问责、监察效能、专项监督和工作巡视等措施,推动供电公司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设供电公司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协同工作的机制

(一)构建协同查办信访投诉的工作机制

依照纪委查办信访案件的工作要求,构建查办案件的专家人才库,业务部门积极推荐各个专业的人才,在审核痛过之后调配到查办案件的人才库中,实行统一调配和使用。对于信访中举报的违纪行为,结合实际情况抽调专家人才库的专业人员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案件,业务部门提供的专业人员能提供查办案件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人才资源,提升查办案件的效率与质量。在协同办案中,专业人才要遵守保密规定,并严格遵守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

(二)构建协同监督整改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

通过构建协同监督的平台,对监督力量实行统一化协调,将纪检监察的横向协同效能、职能部门的纵向监督效能充分发挥出来,针对查办案件、审计检查、专项监督等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协同监督落实整改的实际情况,保障监督问题整改的工作能配合协调,落实监督,构成工作合力,互通信息。结合工作的实际需求,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协同业务部门直接监督落实问题整改的情况,或者是有业务部门之间进行监督,而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部门的监督职责实行再监督,促使业务部门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监督和检查分管范围中落实问题整改的情况。监督工作的开展流程是:对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整改、发现、报告和审核整改情况,回顾整改过程。另外,要将落实问题整改的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从而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做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三)构建协同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

供电公司的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要共同建立管理廉政风险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门,采取纪检监察部门做主要推手,而业务部门主要做实际工作的方式,对各个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构建管理廉政风险的项目库,积极组织分析风险成因,评估风险程度,将领导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管控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制定防控风险的协同措施。将纪检监察单位协调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构建监督平台,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监督信息共享,实现两个部门的联防联控。在防控风险时,要采取识别风险、评估和应对风险、报告风险应对情况、监督改进的工作流程。加强管理重点工作领域重要环节存在的风险,深入调查和研究供电公司业务中的重要风险,保障防控风险获得实效。

(四)构建协同监察供电公司管理效能的工作机制

组织监察工作效能的工作小组,构建行政人员做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系统开展,有关部门做配合、公司员工踊跃参与的监察效能工作机制,以公司管理较为薄弱的环节为中心,开展检查监察效能的工作。结合供电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纪检监察能直接监察业务部门所做的管理监督工作,督促业务部门积极落实监督效能。

四、结语

供电公司通过建设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协同工作的机制,有效融合业务工作和内部监管,能确保供电公司内部的廉洁,构建正面的社会形象。为此,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要积极构建协同查办信访投诉的工作机制、协同监督整改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协同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促进供电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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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琳丽.新时期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J].电子杂志,2020,(24):49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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