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的区别与联系探讨
曾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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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倩雯,. 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的区别与联系探讨[J]. 水土保持与应用,20233. DOI:10.12721/ccn.2023.157021.
摘要: 土地作为生产和生活的载体,因面积有限,不能无限地开发使用,因而必须采用一定的手段来调整、治理,以实现土地用量的动态平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大程度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各个时期的《规划》都提出了规划目标及具体措施,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关键词: 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区别;联系
DOI:10.12721/ccn.2023.15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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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土地整治模式不断更新,现如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应用十分广泛,已经成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充分把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内涵,协调各项要素,发挥资源优势,改善生态环境,可以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命力。然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相关工作效果不理想,未能取得预期成效,城乡协调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需要积极扭转陈旧思维,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完善的沟通机制和监管体系,从而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稳步高效开展,助力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

1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的区别

土地整治强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突出长远的治理目标,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其目的是优化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增产、农民增收。通过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等,把“不好”或者“不太好”的部分调整、治理成一定限度上的“最好”,追求的是能力范围内的最好、最优解,以建立新的有利于人类生产、生活的生态系统,使得土地资源能永续利用。换言之,土地整治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与之相比,土地整理强调的是结合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对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进行再调整,以及对土地资源重新进行合理分配。其目的是解决人地冲突,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土地使用中数量、质量与生态的关系,促进土地集约化发展,表达的是“提高、改善、改进”的“比较级”之义,通过重新调整以达到更好、更优的状态。这种重新调整是为了使土地的利用方式、利用结构、利用布局等更加科学、合理,以适应特定发展时期的要求。

2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的联系

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社会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的目标都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体来说就是一种既满足当代人对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构成危害的利用。通过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对农村而言,能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达到增产、增收的经济目标,也可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对城市而言,可整理城市用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营造建筑和设施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开花”。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联系,解决了“粮食安全问题”和“搞建设、提经济”的矛盾,简言之,就是解决了“吃饭”和“建设”的用地矛盾。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共同的目标都是在保证经济建设用地、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土地资源与社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做到经济、社会、生态三者协调性发展,从而实现用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优化措施

3.1资源管理的长期规划

结合现实可知,想要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土地资源利用达到较高水准,需要提升土地管理高度,与国家的发展要求相结合,实现长期发展规划。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灵活运用土地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土地开发和使用水平。在土地转让进程中,土地资源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应有体现和得到保障。与此同时,在土地使用阶段,克服许多限制因素,确保土地所有权行使。土地是农业力量的核心,其地位不容小觑,从社会角度看,社会想要安定,确保粮食生产是关键。因此在现实工作中,需要制定具体政策,全面推行农业用地保护,使其得到高效利用,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3.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管理

在土地管理工作的进程中,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土地计划的管理。其中,耕地保护制度就是一项有力的政策,该制度指出,要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保证开垦土地的数量同减少土地的数量相同,防止土地过度开垦而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同时,对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约行为要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用法律对土地的使用进行约束。其次,保护耕地政策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划分后的农田进行占用,以实现土地管理工作的目标。完善管理制度之后,土地利用计划也要加强相应的管理。在土地利用的计划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当土地形式发生转变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控,健全相应的审批制度,按照合理的程序申请土地形式的转变,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3.3落实监督考核

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效能。实践中需要有效建立项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通过这些制度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金、建设等的全程管理和监督。过程中也要围绕项目管理,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核问责制度等进行建立和完善,涉及的专项资金也要按照资金性质和实际用途进行单独核算和专项管理。在全程监管中若出现履职不清、挤占挪用、工作未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和采用相对应措施进行处置,还可以联系实际建立土地整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办法,并将之纳入到年度政绩考核当中,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主动性,实际项目管理效果也能得到极大提升。

3.4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为做好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要有序推进新村建设以及旧村整治工作,并在相关工作开展中以民生为重,始终尊重农民的意愿,将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在土地整治工作开展中要将因地制宜、村组支持、循序渐进、群众满意度及用户情况等视作重要标尺,保证整治程序公平、公开、严密,确保整治之前已征得农民同意,整治过程中遵循农民意愿,整治之后农民满意。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还要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逐步推进,并分步落实,同时还要规范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有效突破原城乡土地的二元结构局限,促进城乡一拆一建,使新建项目和拆旧整理保持良性互动,逐步优化与调整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

结束语

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土地整理是土地整治的一个子集。在地位上,土地整治统率着土地整理,起到全局作用;土地整理服务于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和土地整理都是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是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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