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是一门专业性要求十分强的学科,该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中医药高职院校承担一线医疗卫生及其相关人员的培养,相应的教学和育人要求更加严谨。由于传统的中医药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教学,缺乏实操知识的熏陶和培养,导致高职院校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很可能产生疏漏,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因此,中医药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效果及其长效机制,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是否与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关系到中医药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为全面真实的了解当前中医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状况和效果,课题组开展调查,同时综合运用访谈、集体座谈等研究方法开展调研。
1.中医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取得的成效
1.1体系化政策和框架正在搭建。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正通过一些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对高职教育加以要求,通过制定的文件引导高职院校和企业协同育人的方向,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氛围,尤其对顶岗实习的管理不断加大力度,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五部门共同出台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定岗行为。2017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加强职校生实习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建立实习管理的长效机制。《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培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和产教联盟,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加强“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
1.2中医药职教集团的初步成立。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中医药骨干院校和中医药医院及企业为主要成员,由若干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组成。2017年由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牵头成立的四川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联合了四川省内高校、医院、企业、中医药中职学校在内的单位,加强了中医药院校的合作,强化了校企合作,实现了人才共育、专业特色共建、社会服务共担、科技项目共创、对外交流成果共享,初步实现了中医药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3校企合作模式的积极探索。经课题组调查,四川省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一是定向培养模式,即学生进校时就与企业(医院)签订协议,确定顺利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在大学期间由在读高校和企业(医院)共同完成对学生进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2+1”培养模式,即学生在高校中完成2年的理论知识学习,然后到企业(医院)进行为期1年的岗位培训,并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学习了一定的理论的基础上,组织参与到企业(医院)实际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是共同研发项目模式,即企业(医院)向高校提供研发项目,由高校教师带领高职学生完成项目开发的人才培养模式。
1.4校企合作的实效初步凸显。当前通过校企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办学条件,打造了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了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了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2.中医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2.1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认识不到位
2.1.1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重视不够
目前在校企合作的的制度方面,政府制定了一些制度,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潜心思考校企合作的规范不够;高职院校在制定实习计划的过程中,缺乏明确具体适合不同中医药学专业的分类教学安排;企业更多追求的经济效益,对中医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认识离大家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难以很好的满足高职院校和学生的需求,甚至企业把学生当做员工来使用,这其中不乏利用校企合作解决短时用工荒的嫌疑;对于中医药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在到企业实习的过程中,放不下“大学生”的身份,甚至频繁更换单位。
2.1.2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部门不够明确
《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实习是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从高职院校的内部管理角度看,宏观统筹部门应该是学校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应该是各二学院。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有的高职院校成立有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关于校企合作工作的工作,有的高职院校没有把实习作为教学环节来对待,由学校的招生就业处、校地合作处、实验实训中心等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管理部门不明确导致在实习的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发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作用。
2.2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机制不完善
2.2.1运行机制不够顺畅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就要充分调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各方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性,发挥好政府、院校、企业和学生的作用。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政府不能很好的发挥引导作用,院校对应起的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认识还处在解决学生的实习的底层次的角度,一些院校重协议的签订,轻协议的落实。
2.2.2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
作为实习环节的校企合作形式来说,实习是高职学生的必须的教学环节,是一门必修的课程,而且要给予相应的学分,因此就必须进行必要的考核。在调查中,课题组发现高职中医药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一是企业对学生的考核参与度不够,即使企业参与考核,其评价机制随意性也很大,不科学合理;二是对学生的考核缺乏系统科学的标准,尤其缺乏学校、企业和第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三是缺乏对企业指导老师科学且系统化的考核。
2.2.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对于不管是定向培养模式、 “2+1”培养模式、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还是共同研发项目模式的校企合作来说,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包括中医药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对校企合作的管理,更多的是对高职院校和参与企业(单位)进行政策性鼓励和引导,缺乏制度化、法制化的强制性政策和手段。虽然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了校企协同育人方面的检查和治理,但是更多是短时性的,缺乏系统完善的监督机制,而且政府机构、行业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还没有全面加入到监督体系中来。
2.3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不精细
2.3.1管理队伍不强
要做好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就应该建立起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政府在应该有相应的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积极从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管理及其评价;学校应成立校内各层级参与的管理领导小组,聘请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优秀人才作为指导专家;企业也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安排专门的人员积极参与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中。在调查中,课题组发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校企合作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强,高职院校和企业都安排了管理人员,但是管理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不能很好的指导校企合作,必须加强。
2.3.2运行经费不足
要保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效果,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投入,否则不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就会出现放任自流的情况。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老牌的、实力雄厚的中医药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经费投入上相对较好,而新生的、民办的中医药高职院校在该方面的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3.对策
3.1健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政策体系是基础
3.1.1完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这一基本原则是校企合作法律的性质、目的、任务等综合概况。《职业教育法》作为中央法律,侧重于原则性规定,对于校企合作事项中尚未制定法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涉及众多主体,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公司、税收等众多领域,对这些方面逐一制定法律不太现实,不利于司法利用。因此很有必要针对校企合作制定一部全国性法规,为校企合作提供法律性保障,最终形成一套科学的、完善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3.1.2完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财政等激励制度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为社会和国家培养可用之人,因此育人体系是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此体系中应该建立有配套的、系统的、科学的激励和保障措施。“校热企冷”的现象在高职院校不同程度存在。因此,扶持、激励措施包括对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财政、用地、税收、信贷等优惠,包括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专项经费的支持。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激励高职院校、企业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育人上来,真正达到“校热企热生热”的目的。
3.1.3构建各界参与的监督体系
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依托政府的主导力量, 构建企业、高职院校和其它相关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运行体系。建立由教育、人社、财政、安监等跨多个部门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监管,更有利于加强统筹规划、 政策保障、 协调监督,对校企合作过程中违反《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办法》《劳动法》等法规的主体进行处罚。同时启动第三方评价体系,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寻求支持,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并纳入社会诚信考评体系。
3.2建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协同管理机制是核心
3.2.1转变观念,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肩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必须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步伐,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提高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完成高职人才培养肩负的使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不是仅靠学校或者企业哪一方就能完成的人才培养任务,需要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及其他相关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方向上,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目标,综合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培养内容,培养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2.2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健全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职教集团是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协同联动和合作共赢的平台,职教集团建立了“政府引导、行业指导、校企主导、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同体,有利于政府实现对校企的更好引导,有利于加大行业领域对校企的指导,有利于高职院校和企业对协同育人目标的共同推进。要增强职教集团、特别是中医药职教集团协同育人的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教集团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政府要加大对职教集团运行的进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的支持和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各高职院校间实行专业的差异化发展,积极鼓励骨干龙头企业的参与,增强职教集团成员间的日常协作。在中医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牵头成立的四川中医药职教集团,积极发挥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的作用,搭建各方共赢、协同育人的平台,充分利用行业优势、企业资源、产业优势和学院优势,积极拓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新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2.3对接行业产业,打造协同育人联盟
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领域中,企业和学校两者在发展目标、资金投入、组织行为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企业主体主要考虑如何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办高职院校出发点更多是考虑如何提高学术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由于校、企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就更应深度挖掘校企双方的利益切合点,建立专业对接产业的联盟,让学校的学生、职工和企业及企业职工都受益,特别是要让企业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受到更多、更切实的利益,从而激发企业的协同育人的激情。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的“科伦班”,就是校企紧密合作、共同推进高职院校育人的效果范例。
3.3优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人员管理架构是重点
“校企不是独立对方而存在的个体,而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1]。为更好的发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组织管理机制,避免协同育人的流于形式,校企双方在合作的机构、合作的人员、合作的内容、合作的经费投入等方面必须高度重视。
3.3.1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组织架构
在一定领域内构建行政部门、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及其他相关组织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明确政府在引导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主体地位和责任。
高职院校要充分认知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重要作用,要在校内建立协同育人领导小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清晰认识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目标任务、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的责任主体,积极协同企业做好育人管理,增强高职院校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
企业应该增强参加高职教育的动力,成立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机构,在与高职院校合作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在学生的技能培养、文化熏陶、安全教育等方面体现企业的责任和担当。
3.3.2加大经费和人员的投入
高职院校为达到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与企业协同育人的过程中,高校要按照相应的比例投入足额的资金。作为企业来讲,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立足为企业储备人才的战略思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与高职院校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加大对育人资金的投入,加强实习指导、职业引导、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人员配备,尤其是在企业的指导老师的配备上更要体现企业的水平和责任。
3.4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过程精细管理是关键
惠普创始人戴维·帕长德曾说过,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一个细节管理的过程,需要精细化的管理、精细化的统筹安排,方可取得育人成效。
3.4.1准备阶段的精细化管理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一个系统的、多方参与的工程,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在实施前需要提前准备、精心策划、统筹安排。高职院校要根据人才市场的现实需求制定了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要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规定》等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管理制度,规范协同育人管理工作。合作企业要根据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好接纳和管理准备,并建立系统的规划。
3.4.2实施阶段的精细化管理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管理制度应该规范、完善,在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实施。全程指导,不留死角。高职院校和企业要依据育人的大纲和要求,全程做好指导并做好管理指导记录,随时反馈信息,及时排除不规范不合格的操作,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校企协作,共同培养。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整个过程中,高职院校和企业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双方应该紧密配合,共同协商,共 同解决育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4.3总结考核阶段的精细化管理
关注发展,客观评价。要建立有效的、全过程、切实可行的监控反馈和改进机制,积极搭建多元化、校企全员参与的教学效果监控和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质量信息采集、反馈及处理的监控机制,改革人才培养综合评价体系,确保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满足企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英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研究[J].职业技术,2017,16(1):13—16.
作者简介:刘碧峰,男,(1978-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传统文化、高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