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作坊类企业逐年增多。桐城市农村作坊类企业始于上世纪70年代,蓬勃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其中双新产业园、双港镇、新渡镇等地以塑料包装产业行业为代表,在发展了地方经济的同时也衍生出“散”“乱”“污”等问题,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破坏,是当前农村区域面临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不仅制约了乡村振兴,也限制了企业自身发展。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需要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已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新时期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有效解决农村作坊类企业“散”“乱”“污”问题,不仅能够促进农村作坊类企业自身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也能有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让农村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真正推动乡村振兴持续发展。
2.农村作坊类企业问题现状
2.1规划分散。农村作坊类企业大多数都是依赖居民住房建设,以宅基地为场地,没有统一规划,杂乱无章,呈现出零散分布态势。农村个体住户不具备工业生产所需要的场地条件,无法像工业园区和集中区一样集中配套污水管网等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受地形、位置、距离限制,自身也无法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农村作坊类企业呈现多元化,不具备凝聚力,不能形成产业化,没有统一生产技术规范,没有有效行业标准规则,各自为阵,甚至恶性竞争,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动力不足。
2.2管理混乱。农村作坊类企业缺乏相对集中监管,有的处在村庄当中不容易发现,有的租赁于其他企业的厂房中,成为“厂中厂”,普遍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现象。多数企业是未经批准、私自上马项目,环保手续缺失、治污设施全无,粗放性生产,随意性经营。少数办理了环保手续,配套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但是防治设施不符合现行环保政策要求,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乱运行、不运行,形同虚设,起不到污染防治作用,达不到污染防治的效果。
2.3污染严重。农村作坊类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有组织废气没有安装集中收集装置,没有配套专门的处置设施,不收集不处理直接排放,无组织废气逸散严重。农村地区没有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无法收集接入污水管网,随意排放、就地渗漏。各类原辅材料随意堆存、露天堆放,一般固废与油墨桶、废油桶、劳保用品等危危险废物无规范堆存场所,混合堆放,随意丢弃,没有去向记录。
3.原因分析
3.1地方政府绿色发展理念不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镇、村级政府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就业,提高地方经济水平,重经济轻环境,对于群众开办的个体企业持支持态度,但是受制于地方经济水平,无法为农村个体企业提供土地、水、电、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无法配套上下游企业,不能形成产业规模化的发展链条,缺乏引导性,只能任由企业自身发展。
3.2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执法不到位。环保等部门监管执法力量有限,侧重于较为集中区域、规模较大的企业监督管理,难以做到农村地区所有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全覆盖。农村企业关系民生就业,对于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未办理环评、非法排污等环境问题,也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式管理方法,否则极易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
3.3企业自身环保意识不强。农村作坊类企业多数是维持生存型企业,并非经济发展型企业,绿色发展理念不足,环保意识淡薄,企业主体只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环境成本,不愿投入资金配套治污设施,对造成的环境问题不愿承担治理责任。另外,农村作坊类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生产管理和环境治理上没有专业技术方法,没有新工艺和新产品研发的发展思路。
4.对策建议
4.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要加大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打造“工业绿岛”,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提高治污效能。通过统一规划布局,划定集中地块,建设产业集中区和标准化厂房,集中完善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配套固废、危废收集、暂存、处理处置场所,确保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固废等应收尽收。引导农村作坊类企业逐步退出居民区进入园区集中生产,引导上下游企业联合发展,推动产业链条多元化发展,解决小微企业发展问题。
4.2加强指导与服务。环境保护等部门要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前告知企业存在的环境管理风险以及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通过推广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农村作坊类企业解决实际治污困难。通过服务企业申报政策范围类的环保补助资金,帮助企业减轻在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上的资金投入,合理降低治污成本、提升治理水平。
4.3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企业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利用有效的资金,提高污染治理实效,把资金投入用在“刀刃上”,对淘汰的生产工艺进行提标升级,对落后的治理工艺进行更新换代,按照要求启用环保治污实施,杜绝不用或不正常使用。
4.4加强监督管理。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要在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农村作坊类企业的监督管理,在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同时解决好农村作坊类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引进“环保管家”,通过引进第三方环保管理机构,帮助企业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可以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予以严惩,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5.结语
因此,通过本文对桐城市农村作坊类企业环境问题的研究分析,在国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村作坊类企业“散”“乱”“污”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难以达到规范化高标准的环境管理要求,是制约乡村振兴的一块短板,不容忽视。新时期推动农村作坊类企业环境问题治理,要从完善产业规划布局,健全环境基础设施,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针对性解决。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农村作坊类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为推动农村作坊类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帮助。
作者筒介: 王鲍顺(1990-),男,本科,工程师,从事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