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的研究
李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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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娥,. 民商法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的研究[J]. 中国教育探索,2021.4. DOI:10.12721/ccn.2021.157035.
摘要: 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网络交易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将民商法引入到网络交易中,通过立法形式对网络交易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对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力度。
关键词: 民商法;网络交易安全;策略
DOI:10.12721/ccn.2021.157035
基金资助:

互联网金融以及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支付方式的变化以及网络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将可能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给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避免网络交易过程中发生信息泄露,对网络交易用户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障,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必要从民商法角度,探讨网络交易安全的保护机制。

1 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网络交易主要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的在线交易,其与传统实体交易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从根本上决定了网络交易中的安全性问题,具体来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网络交易中双方无法实现面对面交易,只能通过网络方式对彼此以及产品进行了解,导致在网络交易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商家尽可能多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但是由于消费者无法真正的接触到产品,因此难以有效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商家为了能够有效吸引消费者,通常会开展虚假宣传,向消费者传递不真实信息,导致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二是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盗取现象,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需要在线注册账册,在该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填写一些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在商品购买过程中,消费者也需要向商家提供个人信息,因此网络平台以及商家均在长期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1]。部分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对消费者信息进行盗取,同时部分平台或者商家也可能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售卖来获得利益,进而导致消费者信息受到严重威胁。三是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近些年网络交易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交易模式和形式,导致我国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这样难以从法律层面对网络交易安全进行有效保护,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2 在网络交易安全保护中民商法的重要意义

民商法主要是指民商和商法,是我国民商事司法审判处理的重要法律法规,其在我国网络交易安全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明确交易主体的权责范围。为了有效提升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方面对网络交易中交易主体的权责范围进行明确,民商法是我国用来解决交易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因此民商法可以对交易主体权责范围进行规定。另一方面有效保障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知情权。我国民商法规定任何商家在将网络信息上传到网络的时候,均必须对商品的规格、性能以及数量等进行真实准确描述,同时要求网络商家要向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此外民商法可以要求网络机构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网络交易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有助于规范交易主体行为[2]。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通过民商法可以明确规定经营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消费者的相关投诉问题,有效提高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同时民商法还可以有效规范商户以及网络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避免因商家原因导致用户信息泄露,提升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除此之外,民商法还对商家产品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在权力分配方面适当向消费者倾斜,比如消费者认为产品存在问题时可以退回问题产品等。因此在网络交易中通过民商法的有效应用,有助于促进网络交易的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通过采用多样化的互动方式最终达成交易。对于商家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在交易过程中获取经济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价格来买到合适的商品。为了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目的的实现,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开展,我国民商法要求网络交易双方均必须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交易,避免出现强买强卖现象,有效保障网络交易双方的公平性[3]。四是有助于调整网络交易方式。由于网络交易具有明显的虚拟性特征,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其与实体交易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在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交易的形式和方式均在发生相应的变化。由于我国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在网络交易方式和形式变化过程中,便可能产生潜在的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因此应用民商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有助于网络交易安全。

3 在网路交易安全保护中民商法的具体应用

3.1 促使网络经营者加强信息披露

基于上述分析,在网络交易中存在交易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是导致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原因,为了保障网路交易安全需要采取措施来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应用民商法,通过立法方式可以明确网络经营者具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具体来说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经营者的商品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及商品各种信息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包括商品的数量和质量等,在信息核查的基础上要求网络经营者对这些信息及时进行披露,从而让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之前可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判断,避免网络交易风险。二是在网络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络交易的规范性,网络经营者需要定期对外披露相关经营信息,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网络经营者需要将关于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文件向消费者进行披露,让消费者可以更为真实准确的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在交易中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和判断。

3.2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先行赔付机制

整体来说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商家处于优势地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针对这种情况,民商法需要重点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先行赔付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有助于对赔付方式和赔付范围进一步进行明确,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先行赔付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助于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迫使商家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改善消费者网络交易体验。具体来说,商家建在进驻网络交易平台时,首先需要交纳一定规模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由平台进行管理。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平台可以基于先行赔付制度,利用这笔保证金首先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补偿,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不过先行赔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产生消费者恶意举报的现象,进而对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民商法需要引入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网络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3.3 对交易双方合法利益进行平衡保护

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整体来说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但是也存在一些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恶意购买行为,对商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比如一些消费者反复退换货,甚至用恶劣商品代替原来商品进行退换货等。因此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还应该引入平衡保护机制,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进行有效保护。一方面要从多个维度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另一方面还应该为商家提供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对商家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就要求民商法在立法过程中要不断细化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和责任,并将这些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这时如果商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消费者的侵犯,商家也可以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维权。

3.4 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进行重点保护

近些年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既给消费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也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网络交易的健康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力度。民商法需要对网络交易各个具体环节参与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提升各个环节对消费者隐私的重视和保护程度。除了商家外,快递公司也可以全面掌握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如果快递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售卖,将会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危害。针对该问题,民商法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快递公司的职责和权益范围,对快递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有效确保在快递环节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4 结束语

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便利,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显著的安全性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有必要通过民商法立法的形式,对于网络交易中的一些行为和规范进行明确,消除网络交易安全隐患,对网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刘鸿楠. 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窥探[J]. 法制与社会,2019(27):11-12.

[2]林才红. 试论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事法律保护的相关性[J]. 法制与社会,2019(32):60-61.

[3]胡丽珍. 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关联性研究[J]. 法制博览,2020(09):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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