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所谓的畜牧兽医卫生检验工作是指,相关人员在进行动物养殖时,接触到养殖场所的环境和有关卫生安全防护的措施等。对于养殖动物的场所来说,要严格按照国家畜牧兽医防疫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实施。不仅如此,还要对相关的饲养人员具有严格的要求,要求饲养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也要符合国家相应的健康标准。并且,在进行畜牧养殖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养殖环境的防疫工作,保障所养殖的动物有合适的生存环境,以此提升养殖场的整体经济效益。
1畜牧兽医卫生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缺乏卫生安全意识
现阶段中,多数群众认为菜市场上的活禽宰杀能够保证肉质的新鲜程度,同时,也忽略了对肉类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由于多数市民错误的消费观念,所以兽医卫生工作变得更加需要,必须做好,才能保证人们的健康安全。多数市场上的家禽,都没有经过相关检疫手续,卫生质量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菜市场人流量过大,污染物堆积过多,不能及时排放,很容易造成食物污染,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1.2基层监督工作力度不够,仍需提高
监督工作不当表现在很多的方面,就比如说在一些乡镇上有一些养猪场,这些厂房建立在一些河边区域,虽然有利于养猪场的快速发展,方便取水和排水,但是这些猪场在环保卫生方面却没有做到位,污水没有进行任何环保处理就排放到了河里,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及沿岸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归根到底,这些都是因为当地的监管不当造成的,同时还与执法力度不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3卫生检验监督执法力度不够
我国部分区域动物检疫工作与兽医卫生监督部分环节混淆不清,尚未展开针对性划分。主要是由于兽医站及兽医卫生监督部门相关技术职责划分不清,导致检疫活动与监督工作开展界限划分较为模糊。部分区域单方面通过违章检疫后的畜禽进入市场流通,将诱发较多大范围烈性传染疾病。依照我国农业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得出,兽医卫生防疫及检疫活动相关证书出具与应用要由畜禽防疫部门行使主要职权。其中卫生监督相关部门各项工作要能充分满足各项法律工作要求,但是在具体执法中,部分兽医站以及监督部门存有员工共同行使权力现状,监督人员要注重对防疫检疫部门的印章进行应用,出具相应防疫检疫证明。不同部门多项职能应用充分,权责划分不明确,将会导致兽医卫生证章、标志等如同虚设,丧失原有的管理以及监督价值。
1.4部分消费者没有肉类购买意识
在现有的社会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注重饮食质量,但这种意识太过于片面,使得人们在追求健康生活的前提下,畜牧兽医卫生问题也经常出现。绝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肉类食品时由于惯性会认为菜市场中刚屠杀的肉类更加新鲜健康,而放弃超市中具有健康许可的肉类产品,正因为这种意识才经常出现消费者健康问题等现象。
2畜牧兽医卫生检验工作存问题的改善措施
2.1缺乏卫生安全意识
现阶段中,多数群众认为菜市场上的活禽宰杀能够保证肉质的新鲜程度,同时,也忽略了对肉类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由于多数市民错误的消费观念,所以兽医卫生工作变得更加需要,必须做好,才能保证人们的健康安全。多数市场上的家禽,都没有经过相关检疫手续,卫生质量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菜市场人流量过大,污染物堆积过多,不能及时排放,很容易造成食物污染,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2.2引进专业和高素质人才,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高校相继开办,同时也设立了不同专业,为的就是为祖国的发展添砖加瓦,因此为社会输出了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不乏有兽医领域的,因此为了完善基层工作队伍,应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给予这些相关人才一系列优惠政策和福利,让他们积极投身到基层建设中来。这样一来,无疑就给那些不作为的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潜移默化的督促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无形中基层的队伍素质也慢慢的提高了,从而让卫生检验和监督工作有了更好的保障。
2.3完善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机制
依照已有的动物防疫法相关文件做好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做好大范围的体制度改革。全面结合目前兽医卫生检验工作基本现状,拟定针对性的工作规定,完善现有的兽医机构建设,提高工作部门监督力度。结合各项法律法规对基层监督工作中存有的各项错误行为严格惩处。确定具体责任明确制度,发生问题后及时追究主要责任。另外,注重对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各项要求进行分析,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完善检疫申报制度,做好产地检疫、到点检疫、屠宰检疫等活动全面同步开展,实现多方面检疫活动全面覆盖。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对各类不明畜禽死因进行调查,防治病死畜禽进入产品流通环节中。注重做好畜禽移动监管,规范化执行引种申报、全程监督、隔离观察及畜禽调运检查等。全面突出动物防疫监督屏障作用,防止各类疫情传入。对各项基本防疫条件严格审核,做好规模化消毒与免疫工作,完善养殖及防疫档案管理。
2.4提高消费者对于肉类的购买意识
政府可以对肉类产品设置专门的讲座,让消费者明确正确的购买意识,在挑选和购买肉类产品时能保证产品的安全再进行相应的购买。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完善制度,确保卫生检验工作能顺利全面进行。
2.5加大对动物防疫法以及相关法律的法规宣传力度
可以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对动物防疫法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政府机关和相关检疫部门充分了解动物检疫工作,让群众自觉遵守动物检疫法律法规,促使动物检疫工作能顺利开展。比如在市场上实施“两书两制一信”的形式进行宣传,向所有经营、生产的兽医单位、工厂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实施奖罚举报制度,对所有兽医生产单位发放收集短信,使得防疫工作能顺利开展。
2.6强化兽药监管
全面做好兽药市场专项化整治管理工作,对兽药生产环节、市场化销售、应用环节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提高兽用药物多方面监管。对市场中违禁药物销售、人药兽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控制。做好兽药市场化经营条件全面审核,能推动兽药GSP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兽药质量监管以及兽药残留检测,规范化执行药物休药期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养殖人员能建立完善兽药应用管理档案,对各类畜产品实施源头控制。相关管理部门要设定完善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监控方案,做好病原学检测及抗体监测,重点做好区域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科学化防控。及时公布相应举报电话,建立规范化的疫情诉求渠道,建立疫情报告程序,对各项疫情信息及时监控,便于降低各项损失,防止疫情大范围扩散。管理部门要定期做好市场化专业整治,对市场销售、应用环节进行监督,对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控制。
结语
通过完善畜牧兽医相关制度、提升技术水平、合理提升防疫工作人员待遇、提高防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增加防疫基础设置建设及注重对动物健康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来达到目的。意在从多个角度出发,针对目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问题成因,找寻解决方法,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案策略,从而不断提高工作展开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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