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一)农村老年人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南阳市2020年全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487.75万人,连续三年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增速平稳上升。农村五保户人数8.5万人,均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农村地区贫困户得到社会救济人次47.8万人次,农村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用13亿元。
(二)农村机构养老情况。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幸福大院、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稳妥推进,全市已建成农村老年人幸福院、互助家园382个,直接服务老年人已达20000余人;民办养老机构逐年发展壮大。近年来,南阳市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壮大。全市共有各类民办养老机构167个,已在民政部门办理备案116个。
南阳市社会福利院共计12个,包含床位数980个,2020年全年收养人数630人;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院187家,总计床位17575个,收养老年人数14202人,服务提供人员1612人。南阳市也在着力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专业化、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过去一年本市共培训养老护理服务人员7600人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人员5826人,其中新增持证高技能人才2123人。
(三)农村社区养老情况。南阳市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通过“六专”建设,达到“六好”要求,着力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南阳模式”。目前南阳已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16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43个,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10张,政府补贴运营;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500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表现
(一)养老方式的供给与需求错位,养老服务项目单一。农村老年人在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上可以分为物质支持、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和精神慰藉四大方面。在物质支持上,主要是保障老年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生活照料包括日间照料、饮食照料、起居照料、卫生保洁等,但是在实际的服务提供过程中,只保证了饮食起居方面的照料,其他方面的服务供给出现严重缺位。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发展缓慢,以乡镇卫生院和私人诊所为主要形式,定期体检等服务项目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医疗康养服务项目几乎没有覆盖。在精神慰藉方面,除了村级老年活动中心或者幸福大院所提供的的娱乐项目,几乎不存在其他相关服务的供应。
(二)养老服务人才供不应求。一方面,人才吸纳培养体系不健全,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吸纳,同时由于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并没有清楚的认识,忽视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比较特殊,优秀专业人才吸引力不足,无论从工作环境、条件,还是薪资回报,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工作人员的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并且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差,养老服务不够人性化。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通常来自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负责相关服务项目的提供,基于经济和时间成本以及农村条件,人员的选择并不是来自专业服务工作人员,所以这类人员并未经过系统的培训或者学习相关服务,同时,即便相关工作人员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在农村地区由于服务质量的要求相对不高,服务提供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的项目也比较单一,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的养老服务专业培训。
(三)养老服务效率供需失衡。随着农村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发展,农村地区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趋向多元化发展,从福利多元主义出发,供给主体涵盖家庭、社区、社会、市场、政府多元一体化供给体系。社会化合作机制缺乏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主体包括政府、市场和民间组织,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影响了主体间有效的社会化合作。政府在养老服务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作为供给主体,主要的责任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制定公共政策,对养老服务创造一个公平的供给环境, 积极引导社会各种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家庭发挥兜底作用,社区、社会组织、市场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但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多元主体之间缺乏协调交流机制,出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碎片化、资源供给交叉严重、供给过程监管不足,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四)养老服务设施供需针对性差。近年来南阳市相继制定一系列居家养老服务法规政策,规范了南阳市行政区内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与管理等工作,确保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能够顺利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从全市平均标准来看,全市养老服务人均用地标准提高至0.3平方米,住宅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提高到每百户100平方米;整合改造养老服务用房,全市已有467.42万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地纳入市、县两级规划,人均养老用地面积达0.36平方米。但是经过调研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可知,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设施供应并未达到平均水准,有的社区养老虽然理论上养老服务用地面积达到标准,但是相关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远远达不到标准。
三、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原因分析
(一)供需两侧主体协调能力差。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之间关系调节上,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市场起着关键作用,供给方面多元主体发挥作用,信息的不完全性导致供需两侧匹配效率低下。家庭成员能够提供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是否能满足其需求取决于其家庭成员的时间、经济成本和效益之间的权衡;农村社区(村)是能够获取各村对养老服务需求种类和需求量的直接角色,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养老服务资源的分配标准;市场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主要角色,但是农村养老服务的“事业”和“产业”的双重角色,也就是政府的公益性要求和私人部门的盈利性要求产生矛盾,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在供给上存在市场失灵问题;非营利组织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方面刚刚起步发展,还未形成完整的系统体系,更缺乏资金的支撑,所以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未形成影响力;政府作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导力量,基层政府发挥关键作用,政府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机制,导致资源供给缺乏针对性,造成资源浪费,利用效率低下。在需求方面,缺乏信息收集机制,缺乏必要的走访和调查,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种类和数量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二)养老服务购买能力弱。以往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通常是依赖自己、老伴或者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帮扶,建立在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经济基础之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人口老龄化不断深化,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自我养老、家庭养老方式被逐渐消解,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随之而来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随着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且其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根据2021年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农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6万元,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84亿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7.50万人,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激发了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并且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从基础性需求不断提升为多样化需求,逐渐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比如陪伴聊天、娱乐活动等。
(三)农村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受儒家思想“忠孝文化”的影响,传统农村社会把养老问题归结为家庭内部问题,且对养老生活的质量也是基础性的要求,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现实中,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化的养老方式的接受程度不同。农村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持保守态度,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对依靠社会养老就是子孙不肖的表现。以往的养老服务供给主要是由政府无偿供给, 老年人根本就没有形成消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观念, 不会主动、也不愿意消费社会养老服务,即使有社会化养老服务消费观念的老年群体, 也因为无法适应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活模式而逃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四)供需两侧协调机制缺位。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供需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的体制机制仍然存在问题,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也不够。在需求方面,缺乏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正向和反向反馈机制,难以把握其养老需求和需求满足效果,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人才队伍方面,缺乏系统的人才遴选和培养机制,缺乏人才吸引力,在人才培养中缺乏专业系统的培养方案,致使人才专业程度不高,服务水平较差。在多主体协作方面,缺乏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协作机制,这会导致部门间权责交叉,各自为政,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
四、解决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需求评估体系,明确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各级单位和部门应当明确权责,参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可以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第三方服务,通过对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进行专业评估,重新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享受门槛。第一,通过新媒体形式向社会各界宣导社会养老服务的内涵和重要性,使社会群体对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有一个明确的、科学的认识;第二,合理利用村民委员会群众基础自治组织的制度优势,发挥区域联动优势,开展走访调查,做好各地区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工作;第三,协调各级主管部门制定需求评估标准,联系本地现实情况,借鉴相关经验,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以人为本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及相关运行规范,推动本地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供给质量。第一,政府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官方话语权”,整合政府行政资源,把控宏观局面。第二,协调政企之间矛盾,协调养老服务事业的公益性和养老服务产业盈利性的冲突,创新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对养老服务供给市场主体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发挥市场灵活性和效率性优势,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降低风险。第三,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要在政府支持下发挥其壮大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力量。要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协作,根据现实情况,供给适应各类老年群体的多样化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现实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有序运行,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供给不足。第四,家庭成员要主动承担责任,根据调查,老年人家庭中子女外出务工或者居住在城镇的情况占大多数,他们应该直接或者间接承担老年人养老的责任,比如直接照顾,每天或者定期抽时间对老年人照料,或者间接购买市场养老服务履行家庭养老责任。
(三)合理均衡分配资源,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和农村老年活动中心,要结合人口结构实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情况,因地制宜地构建符合本地特色的现代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就养老机构而言,南阳市养老床位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所以在此基础上就更应该优化养老机构空间分布格局,依据各区域老年人口老龄化程度,兼顾养老机构的空间可达性,合理规划、设置养老机构。在农村养老活动中心方面,首先要提高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开放率、利用率,激发农村老年人丰富日常生活的积极性。其次就要解决诸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问题,应该根据各个行政村的现实情况优化老年活动中心的空间布局,比如某一行政村下有若干自然村,应当对该行政村下的各个自然村的养老服务设施需求进行综合研判,基于此科学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情况,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
(四)完善服务项目种类,提升服务多样性。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项目的完善不仅仅在于丰富项目种类的多元化,更在于养老服务项目的落实。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项目的多样化需求是具有很大潜力的,只兼顾共性问题无法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大诸如“助浴服务”、“陪同看病”、“陪伴聊天”、“娱乐活动”之类的养老服务项目的落实,要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多样性建设,引进或者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填补服务项目空缺,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层次的需求,改善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此外,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的设置要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标准等严格的设置标准,严防“空架子”项目,做到需有所应,并且还要保证服务质量,实行项目落实成效评估反馈机制,不断优化养老服务项目质量、实行项目落实成效评估反馈机制,不断优化养老服务项目质量。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两侧的状况分析,发现了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原因,结合需求层次理论和多元福利理论,提出了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均衡发展的相关优化措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其家庭成员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水平、思想观念以及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关系,供给方面也由于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且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水平发展不足,也存在供给质量不高、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这和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完全、经济社会发展阻碍、思想观念影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关系。最后本文在明确老年人服务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质量、均匀资源分配、完善服务种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