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2024年04月08日04时43分,江XX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XX镇南门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XX县XX镇南门路屯下村路段时,车辆在避让由刘XX驾驶的逆向停放在路面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过程中碰撞在路面进行环卫作业的刘XX,造成刘XX、江XX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024年04月13日刘XX在XX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委托对江XX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以下称甲车)速度进行鉴定。
三、对路面监控视频及现场路面、视频设备及路灯杆等物方相对位置进行检验:
1、对监控视频图像进行检验:视频画面连续,视频长度为五分钟。帧率14帧/s,视频画面显示“2024-04-08 星期一 04:**:**:**”等字样,从视频图像画面上看,甲车属于夜间行驶,自始至终看到的是甲车的前照灯光源,轴距等其它数据无从取得。
2、对事故现场路面、视频监控设备及路灯杆位置进行检验:
①水泥路面路面宽度为7.00m;②视频监控设备距离公路右边缘(东西方向)距离为3.70m;③路灯杆在公路左侧均匀布置间距 32m,路灯杆中心距离公路左边缘0.10m;④视频监控设备距离第4个路灯杆纵向(南北方向)距离24m。⑤事故路段为直线;⑥根据现场图驻停的正三轮环卫车左后车轮距离公路左侧边缘2.50m,江XX驾驶的甲车从正三轮环卫摩托车左侧与公路左边缘之间通过。
四、我们的鉴定方法与步骤:
1、在视频图像中可以看到间距32m的路灯杆4根,在4根路灯杆位置用桌面标绘画出4根竖向标线(足够高)。
2、甲车行驶轨迹自南相北行驶,甲车行驶轨迹在公路左侧车道的中间位置,距离公路左侧边缘1.75m;
3、因为甲车灯光没有被遮挡,前照灯光线没有衍射现象,按前照灯散发出的光源中心确定甲车的行驶位置。
4、选择4根路灯杆中的第2根与第3根作为物方的参照物,根据现场对物方各要素的量测数据,利用CAD软件绘出监控设备、路灯杆位置,绘制视频监控点与各路灯杆连线,再绘制甲车运动轨迹与视频监控点与各路灯杆连线的交差点,用CAD精度量测功能,量测BC长度为27.02m (如图1、图2)
5、值得说明的是:当甲车前照灯光源中心与第N个路灯杆重合时甲车前照灯位置不是在路灯杆处,是在监控点与路灯杆连线与甲车行驶轨迹交叉点,相邻交叉点之间的距离小于32m(见图1)
图1
根据GA/T 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当甲车前照灯光源中心与第2个路灯杆重合时,视频图像播放器上显示的时间为:00:01:54第11帧;(见图3)
图3
当甲车继续向前行,甲车前照灯光源中心与第3个路灯杆重合时,视频图像播放器上显示的时间为:00:01:56第12帧(见图4) 图4
根据速度公式
因此甲车速度
五、结论:对于夜间行驶的甲车只能看到甲车前照灯灯光。看不到轴距等物方数据,我们引入了用CAD 绘图软件对物方各要素的几何尺寸及相对位置进行逐一绘制,然后对相应尺寸进行量测,最后利用根据GA/T 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有关方法对甲车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以上是我们的一些做法。
参考文献:
1、GA/T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3页
2、SF/T0160-2023《基于图像的道路交通事故重建技术规范第7页
3、支剑峰编写的《AutoCAD绘图教程》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