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运营发展离不开银行的融资支持,建设项目的施工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而建筑行业规模庞大、企业种类繁多、经营模式各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种类、经营特点、实际需求,做好行业客户的准入把关和授信业务风险的防控,进而提供可持续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一、建筑施工企业定义
建筑企业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和设备安装生产活动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一般有建筑安装企业和自营施工单位两种形式。前者是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大都称为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公司、工程局(处)等。后者是附属于现有生产企业、事业内部或行政单位的,为建造和修理本单位固定资产而自行组织的,并同时具体下述条件:(1)对内独立核算;(2)有固定组织和施工队伍;(3)全年施工在半年以上。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资产水平、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和历史承包工程施工情况等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在其持有的资质等级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筑施工活动。
二、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模式
(一)建筑施工企业运营模式
1.经营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包括自营方式、承发包方式、商品化方式、联合指挥部方式。
(1)自营方式:是指由业主方自己组织力量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经营模式。包括建设工程的计划编制、设计委托、地点选择、土地征用到施工组织,都由业主自行完成。
(2)承发包方式:该种方式是指建设单位(即业主方)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筑施工企业(即建筑承包方),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的一种经营方式,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经营方式。
(3)商品化方式:这种方式是我们俗称的一揽子承包、交钥匙方式,行业内也被称之为一体化经营方式,是指由地区建委或主管部门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一个建筑企业(如开发公司),由他负责全部建设工作,包括从计划、设计、施工到交钥匙供用户使用。
(4)联合指挥部方式:使用该经营方式的,一般为重要的、大型的、施工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具体为,项目立项后,由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方、建筑施工企业等联合施工,分别派人组成联合指挥部,共同负责完成项目的建设。
2.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主要有BT、BOT、BOO、EPC、EPCM、PPP、FEED等。常见的几种承包模式如下:
EPC,即设计-采购-施工。这种模式是指一个建筑总承包企业与业主方签订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建筑总包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且对项目工程的安全、进度以及质量负责,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方。
BT是即建设-移交,指的是政府单位或者政府授权/指定的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或流程,选定拟建项目的投资人,再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在项目工程建成并验收后,按照约定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并收回投资的一种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指的是政府或者政府授权/指定的经营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其专属项目(公益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等)的建设、运营、使用的权利,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民间企业,而项目的所有权仍归属于政府。民间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并按特许协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以营运期限内的经营所得来偿还项目融资、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在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将整个项目无偿的移交给政府。
3.转包、分包、挂靠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解决自身建设资质不足的问题,往往通过转包、分包或者挂靠等方式承接项目。这是建筑施工行业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1)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在同业务主方签订合同,承包项目工程后,不自己组织施工,而是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其承包的工程分解为各类细项工程后分别转给其他不同的施工方的行为。
(2)分包。是指工程项目的总包方将其承包的总工程中的部分细项工程依法发包给有相关建设内容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从内容上一般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3)挂靠。一般是指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挂靠企业)以另一个企业(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且双方是自愿的行为。
(二)建筑项目/工程运作流程
一般来说,建筑项目/工程一般需经过招投标→中标→承建→结算的环节。
1.招投标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称。首先招标人对外公布其采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而吸引相关投标人按照公布的要求进行公平竞争,然后招标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各类专家对参与竞标的广大投标人进行综合评比,择优选择最佳的投标人即中标人的过程。上旨在以最低的价格或成本获得最优的服务。工程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阅合同等六个阶段。
2.中标
中标是指经招投标过程评选出最优的投标人后,由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优选出的投标人,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行为。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众多投标人中,报价差别不大,而提供的工程服务或标准最佳;二是众多投标人中,提供的工程建设标准或服务差别不大,而价格最低。
3.承建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即将进入建设期。一般情况下,在项目建设期,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会要求承包人出具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一般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4.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筑施工方根据承包合同约定,按已完工得工程量向业主方申请办理工程价款支付的过程。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的特点,为了能够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投入资金得到补充,减轻资金垫付压力,一般在承包合同中对工程价款设置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竣工验收后的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三、建筑施工企业授信策略
(一)建筑企业的授信需求分析
对于建筑企业,授信需求贯彻整个项目/工程运作的始终,在招投标阶段,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需求,在工程施工阶段,有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需求用于采购相关设备及原材料,也有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函等需求。
招投标保证金、保函是根据招投标的要求确定金额的,一般不超过80万元。履约保函和工程质量保函是根据项目金额按一定比例确定的。
(二)客户准入策略
1.优先支持资质高的企业
企业施工资质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为保持或继续提升其施工资质,必然会设法保持其施工工程量、质量及信誉。因此,建议优先选择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2.支持具备专业领域施工技术的企业
具有某个专业领域(如化工、电力、矿山等)施工技术,处于相对技术垄断地位的专业建筑企业。担保方式可接受信用或保证担保。
3.支持具备区域优势及良好从业经验的企业
优选具有一定区域优势、具有良好的从业经验(或股东背景良好、从业经验丰富)、财务经营情况较好、能参与地方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优良率高、内控机制健全、专业技术力量强、工程招投标行为规范、最近三年内无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项目准入策略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高、资金来源有保障、具有节能环保效应的项目。尤其是铁路建设、公路建设、轨道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等具备公共产品性质的建设项目。
2.投向重点行业
在行业投向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支持国家和地区战略规划内关于铁路、交通、水利、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以及城区燃气、供水、供热、地下管道、棚户区改造领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筑行业,择优介入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严格控制以BT、BOT、BOO等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
四、风险控制建议
(一)做好授信方案设计
1.合理配置业务品种
根据具体授信对象的经营模式、财务情况、融资需求等,在授信时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票、信贷证明等业务品种的额度,为客户量身配置授信品种。
2.做好对授信期限及还款的控制
应根据企业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的工期、付款周期、授信额度占工程金额比例等要素设置相匹配的授信期限以及还款计划,工程回笼节点与还款节点相匹配。关注工程建设进度、垫资情况和工程款回笼,关注企业应收款项总量及质量情况,关注企业用款项目发包方实力及信誉情况,防止工程款项被拖欠而影响贷款偿还。
3.合理设置风险缓释措施`
根据客户情况,完善风险缓释措施,严格控制仅提供互相保证、集团内保证的担保方式,尽可能以资产抵押,或者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使用授信的对应项目工程应收账款作质押等担保措施。
(二)强化授信后管理
应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贷后管理工作。在授信后管理环节中,工程回笼款被挪用是造成授信不良或预警的主要原因,建议加强建筑企业资金管理,授信对应具体工程项目,加强资金监控,监控资金用途,关注企业的现金流和应收施工款回笼情况,对授信资金及项目回笼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推动产品创新
1.探索供应链融资产品创新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建筑企业往往对业主方的应收账款资金量较大,有着非常强的供应链融资需求。因此可进一步探索供应链融资产品创新的可行性,创新供应链融资主体,寻求服务模式上的突破,发挥培育和捆绑合作上下游的作用,提高建筑企业上下游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实现同步快速发展。通过对工程订单、应收账款的监控,掌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的封闭管理,控制业务风险,加大供应链业务投放,解决中小微建筑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探索应收账款质押授信的可行性
探索建筑企业已产生的优质应收账款质押授信或保理业务的可行性。
3.做好新产品管理工作
在产品创新过程中对新产品授信业务定期监控、分析,严格落实“回头看”及“叫停”机制,不断完善新产品业务。
参考文献:
[1]李磊.“民营建筑企业融资难点及对策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12,3-13。
[2]文婧之.“建筑企业融资及风险管理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9-18。
[3]谢勋.“Z银行云南省分行的中小型建筑安装企业融资服务研究”,云南大学,2018,15-21。
[4]高妮.“我国大型建筑企业融资方式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1,19-33。
[5]袁远.“建筑施工企业融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江西财经大学,2018,21-27。[6]李宏艳.“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影响因素及财务支出防范对策研究”,财经界,2022。
[7]王正海.“中小微建筑企业授信风险特殊性及商业银行应对策略”,金融纵横,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