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竣工结算是指总承包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经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向业主单位提出最终工程款项的结算。竣工结算阶段总承包商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提前收集和整理结算资料,造价管理结算人员需根据实际施工的内容(实际实物工程量)来编写项目竣工结算书。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半山单元R21-01A地块拆迁安置房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的结算书进行了审核。通常,EPC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项目审验的依据,需要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把握:(1)施工合同的结算审核。在进行项目分包时总承包商会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不同的合同形式在进行结算审核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有三种形式,分别为:费率合同、固定总价的合同和综合单价的合同。(2)竣工资料的审核、检验。需要总承包方进行收集的竣工资料有:技术和质量类、工程管理类、配置材料类、工程记录类、施工总结和会议记录等。(3)工程签证的结算审核。严格审查工程量以及计价过程中是否达到项目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计价标准。(4)施工过程变更的审核。对项目施工进行中出现的变动进行审核结算,审核其产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属于原合同范围内,同时承担此部分风险的是哪方单位,是否仅是施工方案变更未涉及到经济洽商,要逐一进行审核。
2.工程概况
半山单元R21-01A地块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单元,东至R24-01地块,南至上塘河,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半山路。项目主要包括农转居拆迁安置房、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小区内道路、配套管线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半山单元R21-01A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为新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设配套公建),总用地面积18400m2,总建筑面积723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98m2 (含架空层建筑面积1618m2),地下建筑面积30269m2。工程开、竣工时间:合同工期为1050日历天。
图1 该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规划
3. EPC总承包模式以及优势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是指建筑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建设集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向项目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及符合高效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与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业务相辅相成,形成相互配合的统一有机体。通过协同作战,能够培养设计方案与施工工艺相协调配合的能力。
EPC总承包模式在项目招标中的优势:(1)流程简化、节省招标成本。该拆迁安置房项目采用EPC模式,项目审批报建流程将大为简化,合同与总包单位签订即可,关系单一,业主单位组织协调量减少,同时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更好地把控项目管理的大方向,大大节省招标成本。(2)减少招标次数,节约时间成本。拆迁安置房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采购等可一次性招标,所需招标时间一般仅需3个月左右,加快了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对政府提质创效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一些建设计划紧张的政府财政投融资类项目,应用该模式更有巨大的优势。
4.该项目竣工阶段造价的结算审核方略
一般来说,项目竣工时造价结算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是常见的、可能的,比如有:清单组价、定额套项方面的争议;材料、设备定样定价方面的争议;工程量差异的争议;变更索赔、签证结算工作量争议。在EPC合同模式下对拆迁安置房项目的竣工结算,需要注意这些问题、争议的同时,预防性地提出一些对策措施,需要从方法、策略上加以规避和应对。
4.1充分全面收集项目结算审计资料
在该拆迁安置房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广泛收集和保存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明确各部门需收集的支撑结算文件的文字影像材料,一是保证结算文件编制的完备性,二是可保证后期结算审计对接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发生过多的疑问和矛盾。项目各阶段需收集结算资料具体是:(1)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开工指令、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材料进场报验、大型机械进出场记录。(2)在分部工程施工过程: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施工日志、设计变更通知、合同外项目签证、政策性调价文件;属代办业主方的承担报建、办证费用,应注意收集的资料,如合同协议、收据发票、支付凭证等。(3)在报送结算文件环节:按要求把图纸会审、变更内容绘入竣工图,并标明位置、出处、变更号或图审编码等;结算文件应整理完善,根据业主或咨询机构要求整理和装订成册。
4.2坚持做好材料设备的认质询价工作
在预结算清单组价时,EPC合同一般约定材料和设备价格采用当地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由业主组织总承包方、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认质核价。因此,该拆迁安置房项目部在开工之初,就开始重视材料设备定样询价工作,成立以工程、计划、物资等部门组成的询价小组。对信息价中包含的材料设备,根据设计图纸采用的规格直接选用,同一种材料设备有多种价格时,套用时注意材质品种要求及包含费用内容等。如设计采用了杭州当地信息价未有的材料设备,项目部工程、物资、计划部门应提前根据设计图进行市场调查,择选样品供业主选定封样,再要求业主方组织参建各方市场询价,并及时签定材料设备核价单,询价的材料设备价格应遵循市场,减少项目审计风险。
4.3科学利用EPC项目竣工结算的方式
主要是:(1)资料收集和审查,确保收集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该拆迁安置房工程施工中,加强对相关资料的收集,而且必须要确保资料都有相关负责人员的签字。比如,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发起,具备设计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签名和单位的印章,而图纸会审则必须具备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业主方的签字和盖章;同时,加强对材料的价格签证,由于施工工期较长,在施工工期内材料价格出现较大的涨跌的现象实属客观,因此,分批次对材料进行价格签证。另外,确保收集材料的合法性。对所收集到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所涉及的相关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竣工图等是否符合规定。(2)加强现场工程量的现场审核。尤其是浙江省内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而虚报工程量,由此可能会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因此,我们亲身深入现场,加强对工程量的审核。一方面,必须要对工程的施工有基本了解,比如设计方案中的数据情况和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数据情况进行比对,了解是否有夸大数据的情况;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了解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方法,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加强理论知识储备,提高工程量计算的能力和水平。(3)确保材料价差合理性。一方面,审核主要材料的单价情况,确保其单价是合理的。比如钢筋、水泥等材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成分,使用量非常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力也较大,因此我们很注重对材料单价的审查,避免出现以次充好或刻意虚报材料价格的现象。另一方面,我们结合市造价站发出的价格信息,市造价站发出的信息相对较为科学公正,结合该信息能够有效判断材料价差是否合理。最后,需要加强市场调查,有些材料的价格可能没有进行指导价公布,所以该材料的价格完全由施工单位所决定,产生造假现象的概率较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市场的调研,了解行情,进行准确判断。(4)加强定额套用审核。主要是:①严格审核是否存在高套定额或乱套定额的现象;②审核是否存在穿插使用定额子目、定额的现象;③审核工程内容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确保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④审核在计算时是否按照定额的规定进行;⑤审核是否存在定额含量调整现象,在调整过程中是否合理、科学。(5)审查取费和执行文件。必须要加强对费率、换算系数的检查,在检查费用计算时,我们注意到了:①检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审查标准与地区分类工程类是否一致;②审查取费定额的合理性,检查其是否与预算定额配套;③审核是否存在不该计取的费用,这种现象在工程竣工结算中非常普遍,有些建筑团队为了获得更多结算费用,而虚报项目,额外增加不该记取的相关费用,因此要加强对费用名目的审核;④审核取费基数是否合理和正确。(6)加强对竣工结算工作人员的培训,减少计算误差。一方面,我们加强对结算工作人员的培训,让其深入了解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内容、与结算工作关系密切的部分,同时还必须要了解结算规则和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加强对信息技术的使用,利用先进的计算软件提高計算的准确性,减少失误和错误。
4.4确保工程量计算、定额套项的准确性
该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后,结算工程量的计算,是以参建各方签认的竣工图为作为结算依据,项目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和现场情况清楚,对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理解透彻,计算工程量时应严格按照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所采用的定额或清单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房建工程量采用计量软件建模计算时,计算人员能熟练软件操作,单体工程量计算采取专人负责制,换手复核,避免漏算、重算、错算,消除计算误差,确保送审文件的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我们知道,定额套项是一门技术活,实际套用看似相近的两个定额,其单价相差甚远,这就需造价人员对所在地区定额及定额子目所含工作内容应充分了解,结算套项时应对选用定额进行对比、推敲,定额缺陷或借项的,套用时不能盲目乐观,需多方印证咨询,以减少审减风险。如双方对使用的定额规定各执已见时,应约定共同到当地定额站进行咨询。
4.5规范签证工作,强化索赔意识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一项重要性、经常性工作,开工前应组织各部门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价款调整方法,明确哪些工作属于现场签证,哪些工作包含在预算定额内,哪些工作属于总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签证工作应随做随签,及时办理,签证单填写应表述严密、内容完整、签署程序规范、结论明确,作业内容应附有影像资料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提交后要随时跟踪。现场签证不能口头商定,事后集中突击补办,甚至在结算期间办理,导致超过时效造成双方认定差异引起结算争议。
注重索赔资料的收集与归档,业主未及时提供场地、勘察未发现的异常地质处理、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业主要求工程停建缓建、甲供料遲延交付或存在质量缺陷、非正常停水停电、交通中断、不可抗力因素等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均可请求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按时提交索赔意向书及申请书,收集确凿证据,表述理由充分,索赔金额计算合理,才有利后期结算。
5.结束语
在EPC总承包项目中,造价人员既要同建设单位结算,又要同下面的施工企业结算。不管是对上还是对下,参与负责竣工结算的造价人员,都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在结算过程中避免工程量重复计价,应该再次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防止乱套单价高的定额从而提高单价。对有异议的工程量应及时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定额中已经考虑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一律不能重复计费,增加额外的费用。要防止数量存在偏差,如发现有差异,应尽快核查清楚。查明是在工程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再进一步查明出现差异的原因,对于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及计价量有差异的地方都应该一一查明原因。结算中要仔细对照材料表,防止低质量、低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按照高质量、高标准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结算。对于价差的调整,应该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应自作主张擅自调整,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引起的直接费或间接费的变化,应当同业主单位及时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合法合规地进行考核再进行调整。一些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费用:例如因恶劣天气,或线路封锁等耽误的人工费,应同建设单位在结算阶段进行一次性清算。造价人员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做到心中有数,细致耐心地使竣工结算资料更加详细化,把好最后一道关。
受建设单位委托,在确认工程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情况下,对半山单元R21-01A地块拆迁安置房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结算书进行了审核。最终该项目工程送审造价为280712024.1元,审定造价为275791394.2元,核减4920629.9元,极大促进了项目投资的效益和科学有效地节约了建设成本费用,也给今后同类工程项目的竣工造价结算审核提供了经验积累和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浙建价协20211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2]方春艳,编。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系列丛书:工程结算与决算[M],中国电力出版社,2015年11 月
作者简介:孙乔晨(1986-),籍贯(浙江杭州),本科,现任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师职务,研究方向(工程造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