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科是抢救治疗心脑血管疾患的重要科室,具有危重患者多、护理综合技术强、护理任务重、护理风险系数高等特征,忽视治疗护理工作细节,会给患者带来严重影响,更不利于医院现代化发展。细节管理能够为患者高水准的护理环境,预防常规护理缺陷,从而实现神经内科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我院神经内科在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收治98例住院患者,当作观察对象,排除肝肾功能严重损伤与临床资料不全者。随机分组各49例,对照组男性25例、女性24例;平均年龄48.3±4.2岁。研究组男性24例、女性25例;平均年龄48.1±4.3岁。基线资料比对无统计学差异,P>O.05,两组可比。
1.2方法
对照组施以常规护理管理,包括突发事件处理等。研究组施以细节管理,如下所示;
1.2.1制定细节管理制度
要求护理人员严格按照细节管理流程展开护理工作,从护理技术与服务中的细节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护理工作手册,避免出现工作疏忽。完善交接班与核对、应急预案等机制,实现细节管理规范化与流程化,降低差错事件率。
1.2.2突出工作重点
针对于高危护理人群,如脑出血、脑梗死等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大的危重症中老年患者,在交接班时应当将其作为重点护理对象。加强对高危护理人员的安全监护,细化管理流程,加强并发症预防,降低不良护理事件发生率。针对行动不便患者,不仅要做到定时翻身防止出现压疮,同时为避免出现坠床与自伤等安全事件,应当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1.2.3增强细节管理意识
成立细节管理小组,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分析日常护理工作中的问题并讨论原因。根据工作中的细节问题,组织护理人员展开护理技能培训,提高其细节护理能力与细节思维意识。组织护理人员展开法律法规制度学习,通过护理查房与会议等途径展开细节安全教育,不断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新入科护士,应当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护理人员警惕性,尽可能地避免细节出错。
1.3观察指标
参照《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评价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包括护理操作、护理文书、病房管理等。向患者发放自制满意度调查表,用于护理工作评价,采取百分计,得分越高表示对护理服务越满意。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统计分析,用spss19.0软件,计量、计数资料方面,分别用(x̄±s)、%表示,分别用t、X2检验。P<0.05,表示数据对比,有统计学差异。
2结果
2.1护理质量评分
研究组护理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1所示;
表1 护理质量评分比对(x̄±s,分)
2.2护理满意度
研究组护理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0.05;如表2所示;
表2 护理满意度比对(n,%)
3讨论
神经内科通常以脊髓炎、神经系统变性病等慢性疾病为主,疾病多见于老年患者,伴有并发症多与自理能力差等特征。临床需要采取科学治疗与护理方法,加速患者康复患者。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现代护理学对细节管理模式引入更加重视,要求护理人员加强对细节护理的关注,不断提高护理安全水平与护理质量[1-2]。
神经内科护理系数相对较高,护理中细节处理不当原因不能忽视,极易引发护理差错与护理不良事件。作为护理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细节管理是指在指定环境中,围绕管理战略实施,分析补充与控制、超越细节的过程。尤其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颁布后,规范医疗行为与规避医疗风险成为了医院现代化建设的关注点,要求护理人员做到护理技术零缺陷与护理服务零投诉、护理质量零差错等标准。护理人员唯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与关注细节,才能高效率落实护理工作。神经内科实施细节护理管理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强化细节服务理念,组织护理人员展开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练习,总结工作问题与经验,不断提高护理人员工作自觉性与责任感。其次完善细节管理机制,设立质控网络,完善细节管理标准,成立质控小组都是必不可少的。护士作为护理工作质控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到护理安全管理中来,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与认知水平,形成全员重视安全的良好环境。同时严抓高危因素,高危环节、人群、时段等因素加强关注与控制。尤其是危重患者,应当加强风险评估与沟通交流,及时处理危及状况,提高护理安全性。最后严格执行查对与无菌消毒隔离等制度,尽可能地避免差错事故发生[3]。
综上所述,细节管理能够提高神经内科护理质量与护理满意度,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宦红美, 金小芹, 张艳. 护理质量敏感指标在神经内科老年住院患者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 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19, 35(7):501-505.
[2] 戴爱兰, 曹哲菲, 丁思莲. 护理风险管理预防脑卒中患者压疮的效果观察[J]. 现代临床护理, 2017,16(12):51-53.
[3] 杨孟丽, 张桂芳, 范露佳. 个案管理模式联合认知护理在脑卒中后抑郁患者中的应用效果[J].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18, 24(36):4436-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