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是国家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前期识别场地污染情况,对土壤环境进行科学取样并进行成分检测,检测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各检测项目的具体浓度是多少,给出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为工程建设奠定基础,进而保证建设用地不对人造成伤害,加强了水土污染的防控,具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次调查的地块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M),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用地开发前需要进行场地调查,以确定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现状以及环境健康风险是否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开展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因此,该地块拟建设单位委托本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本次土壤环境现状调査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场地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场地土壤环境状况。本文主要阐该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过程及结果。
一、 调查过程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按《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和《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及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执行。
1. 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1 )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点位的布设
1)根据原场地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地块,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弃物堆放处等。
2)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场地(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包括拆迁性破坏、历中变更性破坏),可根据场地的形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采样。
3)监测点位的数量与采样深度应根据场地面积、污染类型及不同使用功能区域等调查结论确定。
4)对于每个监测地块,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垂直方向层次的划分应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情况、构筑物及管线破损情况、土壤特征等因素确定。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建议3m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 2m,具体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 监测内容及样品信息
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选测项目主要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确定,具体如下表1。
监测采样方法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 1121.1-2006)、《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执行。
监测点位及名称、监测分析项目及采样后的样品信息如下表1。
表1 监测内容及样品信息一览表
3.检测分析方法及检测设备
表2检测分析方法及检测设备二、监测结果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基本项目)有机物检测结果如下表3。
表3 基本项目有机物检测结果(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本项目中重金属和无机物及其他项目中总石油烃检测结果如下表4。
表4 基本项目中重金属和无机物及其他项目中总石油烃检测结果本次调查的地块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即为规划为第二类用地,土壤检测结果表明该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土壤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无超标污染物,符合工业用地的标准,本块地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本次调查仅能反映地块目前阶段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确定企业未来生产过程中的土壤质量状况和长期变化趋势,建议企业在地块后续建设和生产运营期间定期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建设用地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做好环境管理措施,包括: 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控、治理措施,防止污染物的扩散和下渗,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机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s].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