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对于农业发展及乡村振兴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为了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同时满足土地整治改革工作的基本要求,应该增强土地管理意识,构建高效的土地流转模式,保证土地资源开发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稳定发展。
1.增强农村土地权属管理意识,加速农村确权登记工作落实
1.1有效调解农村地区土地权属纠纷
为了推动土地整治下,农村土地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应该从调节土地权属纠纷的角度出发,明确规范化的农村确权登记流程,确保确权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使得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得到处理。当地政府等职能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当事人的调节,或者由村委会领导人员负责完成调节工作。为了提高土地权属纠纷调节质量,应该加强村委会村民小组建设,选拔任用在当地拥有威信的村民代表,有助于缩短矛盾化解时间,强化土地权属纠纷调节工作的实效性。与此同时,应该定期组织村民小组开展纠纷调查工作,以防再次发生冲突,促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全面落实。
1.2统一做好农村土地登记工作
不同层次的县及村应该成立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或者设立专业的登记部门,主要负责统一登记房屋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农村承包经营权等的申报工作,并且对此类机构提出较高要求,不仅需要了解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还应该掌握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地块面积,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做好勘测绘图、登记收件、撰写申报资料等工作,提升当地土地登记管理水平。此外,严格按照土地权属调整规范要求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依据新政策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并对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宅基地使用权证进行及时且全面的注销,以免在后续管理中出现矛盾与纠纷。
2.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机制
2.1强化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性
通过分析部分农村地区的的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缺少完善的管理机制,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存在不规范问题,导致缺乏较强的秩序性。当地政府等职能部门应该做好农户基本信息的调查,针对具备土地流转资格的农户,进行流转申请,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后,及时公示相关的费用明细,结合对流转双方的分析,制定内容合理、条款全面的合同,在有关部门的见证下完成此类合同的签订,上级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发放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外,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门槛的分析,明确土地资源开发及利用资格,为不同类型组织、个人、企业办理农村土地流转手续,帮助其顺利开展农业规模化生产。同时增强融资意识,积极引进不同的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等,合理设置对农业企业的限制,包含经营发展规模、交易形式等。
2.2积极组织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依靠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首先,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及土地管理需求,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交易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如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形成高效运行的信息服务系统,在网站中录入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交易信息,避免因存在重复的信息引发土地权属方面的冲突与矛盾;其次,组织成立土地价值评估机构,确保此类机构的专业性、权威性,立足于不同等级地区的农村土地,构建健全的土地价格评估体系,进一步强化土地估价的合理性、专业性,在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土地流转价格;最后,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农村土地融资机构,为建设用地复垦及土地的合作化、集约化经营提供资金保障,出台农民融资新政策,拓展农民获取贷款的途径,进而在农业发展的土地管理中,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模式。
3.建立科学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3.1积极应用市场化土地收益配置模式
土地整治中对于宅基地复垦后的建设用地指标所有权可以赋予农民,农民享有排他性的收益物权,可以将指标在农村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政府作为指标交易的辅助管理者,对交易双方进行审核、对指标进行验收,由政府单位收取相应的交易税费,并公布收取费用的标准。同时为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农业的发展,在明确指标交易的收益后,按一定的比例建立农民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失地农民自身的社会保障。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对土地收益分配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土地收益金的收入支出明细,保证政府资金专款专用。
3.2加强土地流转与社会保障的融合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可以利用土地流转的价值收益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积累资金。对于将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加入到农业生产公司、农业合作社等组织的农民,由这些组织拿出一部分经营收益充实到农民个人养老金账户;对于放弃土地耕作权的农民,由村集体向承包方收取租金,土地租金除用于农民基本的生活补贴以外剩余部分注入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对于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主要利用地方财政土地收益作为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或为农民工加入城镇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了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外,还需增强失地农民的谋生能力,使他们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才能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通过建立就业培训、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创新机制,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同时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机构及就业信息服务网络,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保障农民充分就业。
结语:土地整治应该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合理进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地推进,时刻以农民权益为重,发挥富有创意、创见、创新、创造精神的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土地整治中除本文所提到的问题外,还面临着农村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开发等土地管理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法律的建设,才能有效地带动农村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汉.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土地制度改革与管理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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