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核能是一种清洁能源,在保护环境、满足电力需求、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从美国三哩岛核事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日本福岛核事故等多个方面来看,核电厂发生事故的危害性相对较大。如何及时、科学、准确、有效地应对核突发事件,并展开时效性较高的应急准备工作将显得尤为重要。应急演习是应急预案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可以根据各种可能发生的核事故,检验核电厂在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组织和人员、设施和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进而基于现状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并通过“精准式”的方法提高核电厂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演习的实施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核事故的安全和经济发展,因此以下将对核电厂的应急演习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一、应急演习的定位
(一)正确认知应急演习的重要性
就应急演习的态度而言,核电厂个别核电厂人员因害怕演习会暴露自身问题,而呈现参与演习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只有在应急组织人员被批准提名时才展开相应的培训,由此将使得核电厂员工缺乏应急演习的训练。核电厂一旦进入应急状态,很可能会出现不熟悉应急响应流程、相关设施和设备等因素,从而影响应急响应能力。因此,核电厂应充分认知对核电厂工作人员应急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使得核电厂人员能够将每一次应急演习当做是实战演习,进而为提升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必要支撑。在演习的时候,会有关于应急计划、程序、操作、沟通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学习的,同时也要根据自身的知识经验储备进行总结和思考,以此提升问题解决的实效性。核电厂人员要正确看待每一次应急演习,抛弃害怕暴露自己问题的心态,将这次演习视为一种考验和训练,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应变能力。
(二)正确看待应急演习与真实情况的差异性
其实,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演习与实际情况依然具有较大的差异。应急演习就是对核电厂发生核事故时的反应进行仿真。在这样的情况下,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比电厂的正常生产要顺畅得多,现场应急抢修人员可以根据紧急情况的要求,直接上报到应急指挥部,再加上有时间限制(比如通知工厂外的应急机构,移动电源的接入时间),而且有外部监督、内部评估、同行观摩,这对参演人员来说就相当于一次压力测试,十分考验参演人员的临场发挥和实战能力。这是常规的学习、培训所无法取代的。从参与者的观点来看,参与紧急事件演习时,核电厂人员的应对态度是最为积极的,同时通过对应急事件的优化处理,也将能够对其心态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进行优化。
(三)正确设置应急演习的目的
核电厂应加强对演习目标的指导,不以结果是成功、是好、不及格为目标,不去计较演习中所暴露的人员问题,而是要检验核电厂的应急能力,找出问题,切实从操作人员的应急工作规范方面实现对问题的高效处理,同时把“结合实际、合理定位、注重实战、注重实效”作为应急演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组织方面,要防止“流程化”现象的出现,从“示范”向“检验”的过渡,以达到不符合核事故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降低演习准备阶段对演习结果的准备,提高演习的实效性,让演习的检验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真正达到核应急演习的目的。
二、核电厂应急演习体系的优化策略
(一)演习的监督
目前国内核电厂的实践主要是由应急管理部在每年年初制订的年度应急演习工作方案,规定演习的名称、职责和时间,由有关部门根据预案进行,最后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单项演习进行监督和评价。应急演习完成率是核电厂运行安全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演习监督上,核电厂有两种方式:一是对个别演习进行随机抽查;二是全面实施。加强演习监督是提升演习工作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既能使训练单位增强对应急演习的认知,又能使参训人员更加专注地参与应急演习,不走过场,进而从职业技术层面上找出问题。因此,应急管理机构要重视在演习机构中的角色转换,强化演习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从“局部抽查”向“全方位”监督转变。在演习评判员的配置方面,针对诸如移动电源接入、事故后果评价、厂外电停电时控制室内工作人员的反应等专业性高的单项演习,应由具备同等应急能力但更高资质(工作经验、授权)的人员进行评估,由此更好地从专业的角度实现对问题的分析。演习评价包括任务水平、功能水平和整体水平。任务层次是评价某项特定任务的执行,功能层次评价某一特定部门的功能职责,演习整体评价该项目的整体完成。为保证演习评价的质量,演习人员需要事先熟悉演习计划和演习场景,以便更准确、深入地找出问题所在。除此之外,演习监督也不能局限于演习初期的评价,而是要把演习的整个过程都向前推进,进而使得应急演习实现演习方案编制、演习情景设计、演习准备等方面的事先介入,从根本上确保演习的整体质量。
(二)纠正行动的开发
核电厂应注重演习组织部门对应急演习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改正措施,紧急事件管理人员应参与每一次演习的总结,并根据“SMART”的原则,对演习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对策。并且还需要针对反复演习中出现的问题(例如传真机、电话等应急设备不可用、应急人员不会使用电子剂量计等),切实从演习中发现深层次的管理原因,以此从根本上防范安全问题的出现。当演习中发现应急程序、预案等应急文件有遗漏或不适用问题时,则不能只把升级后的应急文件当作改正措施,而是要对有关应急人员进行升级后的应急文件进行再培训,以便更好地理解应急反应的需求。
(三)参演人员的轮换
参与应急演习可以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警觉性,了解应急文件、应急设备和机制。在参与人员的管理上,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核电厂都是多个机组(机组超过两个),因此每个紧急工作岗位上的授权人数可以达到5-6人,甚至更多。若只依法规要求进行演习,则会导致某些紧急任务人员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参与演习。所以,在演习的组织频率方面,核电厂不应局限于只满足法规的需要,可以适当地增加演习次数(为了节省训练费用,可以采取桌面模拟),并注意参加人员的轮流,以保证参加演习的人员。
(四)承包商的应急演习管理
在核电厂事故应急预案中,承包商的应急准备工作是关键词的环节。因此,从应急管理的视角来看,需要将承包商的应急演习纳入到核电厂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因为核电厂的合同数量众多,其所担负的任务也各不相同,其规模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应进行区别对待。对不负责应急反应的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人员疏散、防地震应急演习,以测试承包商在核应急情况下强化反应能力。在应急响应工作中,承包商还需要进行应急演习,包括抢修故障设备、应急移动设备等,以测试承包商对应急过程的了解程度和应急专业技术水平。
三、结语
综上所述,核电厂应急演习是确保应急反应效率的重要措施,期间将需要切实做好应急演习的宣传和引导、全面监督、纠正行动的发展和参与人员的轮换、演习情景库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核电厂应急反应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荣.我国核事故应急演习工作研究与建议[J].辐射防护,2018,38(03):240-245.
[2]陈慧玲,石磊,马强,郭碧欣.国内外核应急管理体系及相关标准规范研究[J].船舶标准化与质量,2018(02):4-11.
[3]白志强.海南昌江核电厂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及应用[J].中国核电,2019,12(02):2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