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推进会、现场办公会9次,研究改革政策、部署试点任务、督办工作进度。同时将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与土地权改革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改革任务相互融合、稳妥推进。二是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通过充分调研,先期选择崇岗镇下庙村、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胜利村、头闸镇西永惠村、陶乐镇庙庙湖村、红崖子乡红瑞村和红翔新村共7个试点村开展延包试点。出台《平罗县探索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为试点村制定了《平罗县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指导意见》和《平罗县移民村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延包指导意见》,明确收回土地情形和分配土地范围等,为试点村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三是成立专班,强化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抽调涉农部门7名科级干部分派到试点村指导工作,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抽调干部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队长、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分管领导包村、站所包队工作机制。召开全县二轮土地到期后延包工作政策培训推进会,理顺工作程序,细化实施步骤。结合农业农村部专家组调研在试点村召开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17场次,逐村逐队召开会议宣传二轮延包试点相关政策,着力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尊重民意,主动接受群众代表监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一事一议”决策职能,对出嫁女未转户又将孩子户口转入等个性问题交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一户一策”予以解决,对延包工作的各个环节、流程、步骤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延包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二)核清河西4个试点村底数,夯实试点工作基础,已完成河东三个移民村的确权工作。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核查各试点村现有人员身份、地块基础数据信息,完成试点村76户435亩二轮承包地纠偏纠错工作。经核查,河西4个试点村(崇岗镇下庙村、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胜利村、头闸镇西永惠村)辖37个村民小组8028人,二轮承包以来共减少人口723户944人,应收回承包地面积1792亩,应分配土地1203户1858人,人均0.96亩。河东3个生态移民村(庙庙湖村、红瑞村、红翔新村)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确权涉及的3663户,面积20484.64亩,涉及的人数19038人。
(三)分类施策,探索多元化延包办法。一是对死亡或转为财政供养人员(公务员、事业编)收回A类地;家庭人口全部灭失和财政集中供养五保户收回全部土地(A类和B类);集体预留土地全部收回(含队长地、学校田和其他集体未承包到户土地)。二是对新出生人口和二轮承包时未分配土地人口(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调整分配土地。三是对收回土地少、人均分配面积不足1亩的,探索“确权不确地、分钱不分田”的权属保障机制,土地仍由原承包人耕种,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有偿承包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现承包人支付承包费,保障其承包收益。四是对已流转土地的探索“动账不动地”的调整模式,土地继续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现承包人享受土地流转收益。五是对本次延包中的出嫁女、新娶媳妇和入赘男等暂不做调整,待2027年12月31日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并核实调整延包。六是对河东三个移民村按照搬迁批复人口,采取“生不增,死不减”的办法,实行确权和延包同步进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试点村新增人口基数大,收回承包地少且零散,人均应分配面积少,承包户耕种不便,部分群众调整延包积极性不高。
二是旱作区因地力不同,调整时推行“一户一田”改革存在一定难度。
三是因前期数据排查核实和公示占用时间较长,大部分应收回土地农户已将土地进行耕种,导致土地调整工作延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农改中心将针对崇岗镇下庙村、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胜利村、头闸镇西永惠村共四个试点村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乡镇逐一梳理研究并制定可行性解决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迅速、试点工作推进顺畅。
一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好村民代表会议事决策职能,用好用活“确权不确地、分钱不分田、动账不动地”等调整模式,解决好历史遗留和个性问题,切实保障集体、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移民村有种植意愿的农户,由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中划出农户种植区,按户内确权面积分配给农户自行耕种。
三是同时做好各试点村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和试点成效经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