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合理规划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并保障农村土地用途的规范性与科学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存在部分农田撂荒情况,而现存耕地也因为管理不到位导致种植的农作物产量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瓶颈制约。通过推进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构建现代城乡新体系,优化平衡发展结构,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建设与乡村发展的土地需求,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又有助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科学规划,能够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宏观调控,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农村土地规划现存土地问题
1.1农地不集中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农业生产采用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当时粮食结构性短缺问题,但同时,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也愈发严重,导致农村居民开展土地种植的成本增高、土地种植收益下降,不利于农村农业改革发展。此外,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我国传统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规避风险。近些年虽然也加速深化了土地流转改革,但未形成规模,不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1.2农村外出打工人数逐渐增多
农民收入主要来自经济作物种植。但由于环境变化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导致农民收入增长不稳定,农民相对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其收入增长幅度跟不上经济增长的幅度,导致弃耕现象日益增多[1]。
2农村土地整治现存问题
2.1农村土地治理具有滞后性
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土地治理中经常存在先治理后规划的现象,项目选址具有随意性,对农村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产生了一定的阻碍。同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间隔过长等都是对农村土地治理效果造成影响的因素。
2.2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随着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推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的现象。在农村土地治理中,存在土地裸露、土壤营养成分变化、土壤风蚀严重等问题。不恰当的土地整治不仅会使土地营养减少,还会对水资源分配和质量带来不利影响,过度开发利用非耕地也会造成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2]。
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提高农村土地规划和管理水平对策
3.1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
在制定农村土地规划制度时,应借鉴国际上有关土地整治规划的经验。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例如,德国是国际上开展土地整治较早的国家之一,无论是在土地整治实践方面,还是在土地整治理论方面都较为成熟,尤其是位于德国东南部的拜恩自由州更是土地整治过程中非常典型的地区,以实现城乡居民的收入等值、公共服务等值、社会保障等值和生活便利程度等值为目标,在土地整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德国政府在乡村规划时,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强调通过土地整理竭力打造生态景观,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加强土地整治中公众参与度,帮助公民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2采用个性化土地规划模式
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应按照不同地区的具体环境采用个性化土地规划模式。我国各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差异很大,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在农村土地规划阶段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因地制宜的角度对农村土地规划方式的新思路进行探索,并依托当地的文化特色,将农村土地规划模式向与之环境类似的地区进行推广。例如,针对深度贫困地区或易引起地质灾害发生的,应制定以有效避免各种潜在自然灾害以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相关对策,如采取搬迁合并的方式,在优越的地理位置建设新型农庄。又如, 重点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以农田综合整治为主要方式,以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为次要方式,将土质肥沃的农田和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3走好生态保护农田优先之路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一个民族长久繁荣的首要基础。因此,在开展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时,必须兼顾农用土地利用的有效性和宏观生态的保护。制定农村土地规划方案时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根本目的,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
3.4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我国市场机制可确保农村土地收入更多用于农村,在农村土地规划中,应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开展综合性评估,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和相关规范,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农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防止农村耕地流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水平[3]。
3.5加快构建农村土地规划治理政策体系
当地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创建示范区典型,提高对农村土地规划治理的重视程度,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构建农村土地规划治理政策体系。政府工作人员需针对农村土地实际情况展开实地考察,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深入了解广大农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不同区域应制定专项方案,合理安排县域村落分布的空间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并加强部门联动,由相关部门或领导牵头,提高认识协同联动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强化资金保障,为推动乡村发展蓄势赋能,用健全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来维护、保障和实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实施奖惩制度,对全力推进农村土地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不配合农村土地规划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进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化落实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村土地规划工作应基于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发展属性,同时实现农村土地规划工作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在这一过程中,管理部门应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思想具体化到农村区域当中,对多元化、地域化乡村地区特点作全面分析与总结,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基于土地规划工作,全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各区域发展过程中土地的供求平衡,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郑君焱.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农村土地规划对策探讨[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工程技术, 2022(11):271-272.
[2]曾绍琴,许宁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探析[J].房地产导刊, 2022(20):117-118.
[3]林志强.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考与探究[J].建筑与装饰, 2019(59):123-124.
[4]邬昌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规划的探究[J].商业2.0(经济管理), 2021(75):23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