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当前我国人地矛盾凸显,可供城镇利用的土地资源日益紧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形势,节约集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已成为我国缓解土地要素瓶颈,保障经济发展基础的客观选择。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现实问题
1.1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引导,制约深入推进
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工作,旨在平衡现有开发目标实现和后备资源的规划利用,以确保综合整治的工作效率并获得预期效益。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引导,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整体规划不合理。部分农村地区特别是土地资源紧张的地区,往往缺乏整体合理规划,导致居住、产业用地分配不合理,土地资源紧张局面加剧。此外,部分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滞后于时代发展,在项目推动环节缺乏支持或仅依托村级力量进行落实,导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缓慢。当前许多地区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中存在重项目申报轻整体规划的问题[1]。
1.2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保障困难,降低了实施效果
资金投入不足。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依靠当地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涉农资金,如耕地开垦费、复垦费等,由于财政压力和政策导向等原因,政府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投入往往不足。在许多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启动或无法按计划推进,不仅影响了农村土地整治的进度和质量,也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
涉农资金分散。涉农资金由多个部门管理,缺乏统筹规划,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这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的情况,严重降低了农村土地整治的效果。
1.3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了长期效益
管护责权不明,不愿管护。地方政府部门在推动当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时,通常会将项目申报至上级单位,并签订相应的管护协议,明确与该项目相关的资产移交书。然而,这种管护协议模式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导致土地整治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当地民众之间的参与权责不明确,容易出现人员变动或交接不力的情况,导致项目效率下降。
“重建轻管”,无人管护。部分地区在获得新增耕地之后,并未按照预期方案安排粮食作物,而是种植了经济作物,甚至在新增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违规搭建。同时,一些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存在过度开发和利用的情况,“只开发不修复”,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才能保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效益。
2农村土地整治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健全多个部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管理机制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农业、水利、交通、林业、住建、国土、发改和财政等众多政府部门的系统工程,为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高效开展,必须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工作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健全以土地整治为纽带、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机制,由国土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上下联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也要互相配合、加强沟通交流与协作,确保各部门的土地整治政策和措施相互衔接,提高土地整治工作的整体效率[2]。
2.2 拓宽土地整治的资金渠道
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已经不能满足土地整治工作的需要,因此必须拓宽土地整治的资金渠道。
1)巩固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对政府财政投入的资金进行整合,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
2)增加资金的投资主体。农民群众是农村土地整治的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因此可鼓励村民组织筹集资金投资土地整治工作,这样不仅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了工程质量,同时还提高了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解决了土地整治长久以来重建设、轻管护的状况。
2.3强化城镇项目用地审查及监管
2.3.1 建立项目优选联审机制,保障各类重点产业用地需求
建立项目优选联审机制,严格项目预审前端管理,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提升承接项目质量,对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型、财税贡献、环保节能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提出用地规模参考。严格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准入门槛,坚决抵制排放大、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发展。对开发区内外项目用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用地保障情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用地保障审批效率,切实保障各类重点产业用地需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3]。
2.3.2 加强供后项目用地监管,建立用地信誉档案管理
定期督查用地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现场督察,召开项目建设进度调度会,明确规定企业建设时间、投产效益,倒逼企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时间节点项目建设任务。实行用地信誉档案管理,及时将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竣工验收等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对于信誉不良企业,不受理土地抵押、转让和新的用地申请,确保企业按期建设投产达产[4]。
2.4 推进农村土地生态经营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推行农村土地生态化经营,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农村土地生态治理的对策。首先,要加强对农村耕地的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价;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农村土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其次,要加大对农村耕地的生态保护力度。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引导农户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推动乡村土地生态化。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农村土地生态化管理体系,以实现农村土地生态化的目标。最后,加强对我国农地资源的保护。国家应通过授权、经营等手段,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规范,保证农民合理使用,防止资源的浪费与环境的破坏。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农地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价,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2.5 优化城乡治理以及促进城乡融合
首先,强化统筹规划,是推动国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战略,并且强化统筹推进,需要实现城市与农村用地布局的优化。统筹城乡用地布局要从“城镇到乡村”和“乡村一体化”两个层面进行。在此基础上,还应注意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土地整体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其次,要积极推动乡村建设用地的一体化。要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乡村建设用地统筹[5]。使我国的农业用地得到更好的开发和更好地分配,从而推动我国乡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促进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我国农村建设用地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农村用地上,要强化统筹,优化布局,以开发农田、园地为主要内容,对不合理的用地进行适当地调整,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政策体系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重数量轻质量、缺乏系统的规划设计、多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机制等。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健全土地整治法规制度,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要创新土地整治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要加强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胡伟, 廖小锋, 兰良鸿, 禹龙. 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占用土地的伦理问题探讨[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 34 (13): 42-44.
[2]张芳娴. 农村土地整治生态景观建设分析[J]. 农家参谋, 2021, (03): 95-96.
[3]郭飞, 吴浩. 面向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创新——阜阳市美丽乡村节地工程的定位与实践[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 27 (11): 23-26.
[4]孟宪素, 李晨. 以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乡村振兴[J]. 中国土地, 2018, (06): 14-16.
[5]诸培新, 王敏, 胡军. 农村土地整治的区域条件与微观农户意愿研究——以南京市万顷良田工程为例[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15 (01): 61-6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