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发展探究
丛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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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悦竹,.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发展探究[J]. 中国土壤,20253. DOI:10.12721/ccn.2025.157021.
摘要: 现阶段,在规划城市土地资源时,需基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范围,将区域环境展开合理优化,并且完成环境设计,为城市土地整体性能,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规划,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需求。城市化过程中,空间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一起协调,相关的地理分布数据用于数据集成和核融合处理。本文章分析了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发展要点,以期为业内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融合;发展探究
DOI:10.12721/ccn.2025.157021
基金资助: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现代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石,在促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增加,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通过本文的研究,期望为规划决策者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人员提供科学的指导与借鉴,推动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繁荣的现代城乡格局做出积极贡献。

1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1.1城乡规划的定义与目标

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乡村和集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城市、乡村、集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乡合理进行建设、土地利用开发以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义与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是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利用为中心,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做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其主要目标是统筹城乡用地,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农地和生态用地,调控城市用地供需平衡,高效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1.3两者在城乡发展中的关系和相互作用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城乡规划明确了城市和乡村发展的总体框架和目标,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城乡规划实施的具体体现,通过科学规划与配置土地资源,保障了城市和乡村用地的合理利用与有序发展。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共同推动城乡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然而,两者之间也存在挑战与冲突,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土地浪费与过度开发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以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推动城乡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2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发展要点分析

2.1技术规范的协调

当下的规划大环境中,在机构改革后,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城乡规划并入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坐标体系、技术规范、数据标准、行政管理体系上矛盾较以前减少,更容易协调。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进行各个标准协调的定性调整,进一步充分明确二者所用规划数据的标准统一性。要真正实现区域基础统计数据和重要指标的有效协调均衡发展,建立统一区域规划的具体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划编制工作手段。

2.2生态环境的协调

在之前的一段历史过程中,由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缘故,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生态污染。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规划设计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加快推进主体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体——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重点促进中心城区与主体城市规划整体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协调均衡发展。开展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构建绿色节能城市规划空间设计模式,发展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编制内容。要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加大生态发展建设、修复保护力度,促进人、生态、城乡协调发展。只有两者在规划的全过程中都贯穿了生态协调、绿色发展的理念,才能规划出更宜居绿色的城市。

2.3行政体系的协调

行政制度的协调性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体系建设上,在自然资源系统下,由国土空间规划部门统筹协调,原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公平正义的责任感认识土地总体规划,限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行为,贯彻廉洁高效、民生原则,为调整人地矛盾,保护土地资源,应采取“民主、公平、生态”的行政原则,同时兼容并重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意义,避免“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轻城市规划”的偏见产生。只有行政体系能公正廉洁,且两者行政体系互相协调共融,那么其规划才能更大效率地为人民服务。只有行政体系的协调,两者才能配合得更加完美。

2.4编制内容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内容的统筹协调,对城市发展也将具有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实用性的城市土地规划,满足城市规划基本需求,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契机,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设立研究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的,我国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战略等多个专题。负责城市规划的规划人员要以立足城市未来发展定位,详细制定城市未来发展规划,为城市设计与规划指明方向。两者的总体战略关系基础非常紧密,在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时,规划人员要协调城市环境、城市人口和城市既有资源,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达到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制定科学化的城市发展策略,为城市土地总体规划提供充足的保障,也可以利于使我国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战略更加密切贴近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满足城区土地和城市空间规划的整体需要。同时两者编制内容上的协调过程也是一个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过程,只有两者内容协调一致,相关单位执行起来才会更加统一,不会产生疑惑和不一致。

2.5生态环境

协调在之前的一段历史过程中,由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缘故,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生态污染。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规划设计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加快推进主体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体——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重点促进中心城区与主体城市规划整体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协调均衡发展。开展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构建绿色节能城市规划空间设计模式,发展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编制内容。要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加大生态发展建设力度,促进人、生态、城乡协调发展。只有两者在规划的全过程中都贯穿了生态协调、绿色发展的理念,才能规划出更宜居绿色的城市。

结束语

国土空间规划实质上是融合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项规划,其核心内容是对未来的国土空间使用进行组织和安排。因此,“规划”的本质没有改变,“融合”的是规划对象和地域空间。从“分区域”的行业规划上升到“全域全要素”的综合规划,因此,国土空间规划既是城乡规划,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再发展、再延续。由于规划对象和空间地域范围发生了改变,除了规划编制人员的眼界、思路需要相应的改变,还需要更多的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上下贯通,结构优化,深度融合,真正做到“一个平台、一张蓝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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