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总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特种设备总量为821.67万台,2014年突破千万台。截至2019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525.47万台,同比增长9.40%;其中,电梯数量709.75万台,占据半壁江山,相比2016年的493.69万台,增长了43.76%,年均增长14.59%。电梯是大型商场与高层建筑不可或缺的运行工具。随着电梯需求量的增加,电梯生产商的整体数量也呈现了上升趋势。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压力,有些电梯生产商会降低电梯生产质量标准,这将会为电梯使用者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电梯在运行中,难免会因设备老化等问题出现性能故障。为此,加大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力度,有助于发现电梯存在的故障,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电梯检验检测工作重要性
首先,保证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频现的电梯安全事故,使得人们给予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足够的重视。一旦发生电梯乘坐风险,将会直接威胁到乘坐者的人身安全。为此,提升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有助于工作者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消除安全障碍,保证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提升物业管理质量。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多由物业负责进行。通过定期检验检测电梯,不仅保证了居民使用电梯期间的安全性,也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并为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二、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策略
(一)提升检测内容的完整性
在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开始前,工作人员需要列明所需要检测的内容与项目,并要求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内容来执行。从内容来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检验检测人员需要加大电梯安装与使用过程中资料检查力度,保证资料的全面性,为后续电梯维管工作提供资料支持。其次,工作人员需要全面检测电梯井道、机房、主机、悬挂装置、安全部件等是否良好。最后,对电梯整体情况进行检测,保证电梯运行中的整体安全性。
(二)加大检测过程中的监督检验力度
首先 ,电梯管理单位需要建立起健全的电梯管理规范,并督促各个电梯维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展开相关操作。其次,维管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员工划分为不同小组,并做到权责明确,各个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发现电梯出现相应故障后及时报备,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建立组与组间的监管规范。各个小组可以互相监督,发现其他小组存在不当行为时,及时制止相关工作人员,并报备相关领导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三)定期检验运行中的电梯性能
运行中的电梯出现故障且未得到及时干预时,将会给电梯乘坐者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防范电梯运行故障,电梯检验检测单位需要制定健全的检测方案,检查运行中电梯的性能。从检测内容来看,包含了电梯控制系统、电梯安全部件、限速器与缓冲器等方面。一大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处理,保证电梯运行的整体安全性。
三、电梯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大检测现场组织管理力度
首先,加大检测人员管理力度,提升检测人员的综合素养。电梯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整,离不开高素养的检测人员,以及高水平的电梯检验方案。在正式检测前,检测人员需要全面考察电梯运行流程,以及明确电梯现场检测内容。
其次,检测单位需要结合电梯实际情况选择出适宜的检测手段与方式方法。在检测现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在保证相关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终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安全可行的维修方案。检测工作开始前,需要保证所需人力、物力与财力的充足。
最后,加大装配企业管理力度。装配企业是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在电梯安装过程中,一旦装配企业的应有价值发挥不出,将会直接影响到电梯检验检测质量。作为装配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重要性,并及时发现电梯性能故障,并为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大检验检测现场工作管理,提升现场安全性
首先,提升电梯控制系统检测管理质量。此项系统执行目的是将电梯设备运行系统作为管控对象。在电梯实际应用中,由于电梯系统运行缺乏通畅性,导致电梯安全事故频现。比如,当电梯控制系统控制能力下降后,电梯轿厢开关门就会受到很大程度影响,并加大伤亡事故发生概率。为此,需要将电梯控制系统作为管理对象,保证此项系统运行平稳性。
其次,系统检测安全部件。电梯安全部件的性能正常,可以保证电梯运行速度的平稳性,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出现。在具体检测中,工作人员需要结合相关制度与规范来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流程。
四、结束语
总之,电梯成为人们常见的运行工具。一旦电梯发生性能故障,将直接威胁到乘坐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上内容从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角度,分析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措施与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希望可以给相关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周勇,连彦军.试论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及检测现场安全管理[J].中国设备工程,2020(1):116-117.
[2]褚士超.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及检测现场的安全管理[J].中国设备工程,2019(1):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