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机制,模式与路径
唐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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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明,.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机制,模式与路径[J]. 土壤研究,202411. DOI:10.12721/ccn.2024.157231.
摘要: 本论文旨在探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机制、模式与路径。通过对整治修复市场化的价值实现、投融资机制和产业运营机制进行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市场化模式及参与方式。本研究对于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市场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市场化机制;模式;路径
DOI:10.12721/ccn.2024.157231
基金资助:

引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传统的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往往由政府出资进行,效果有限。因此,探索一种市场化的机制和模式,实现整治修复市场的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机制

1、整治修复市场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机制,主要围绕着整治修复活动的市场化和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两大核心展开。这一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在整治修复市场化方面,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将土地资源有序流转到具备相对优势的经营主体手中,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借助其力量将整治和修复的责任和权益进行划分,确保整治和修复工作的有效实施。此外,还需要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为整治修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项目的可行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则是市场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产品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农产品、林产品等,还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无形资产。这些生态产品具有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多重价值,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经营开发等手段,可以将这些价值体现出来。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者给予经济补偿,激励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同时,通过市场经营开发,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经济收益,实现生态价值的经济化。在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市场化机制提供制度保障;企业应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整治修复项目,推动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社会公众则应提高环保意识,支持并参与整治修复工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1]

2、 构建整治修复市场的投融资机制

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的投融资机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它涉及多个层面和策略。

(1) 构建公平的投融资环境和制定激励性的政策

要构建公平的投融资环境,首先必须打破行业壁垒,确保各类资本在同等条件下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此外,制定激励性的政策也是关键,例如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更多的资本投入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域。

(2) 推动政企多方投融资和吸纳更广泛个体经济

政企合作是推动投融资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整治修复项目。同时,吸纳更广泛的个体经济也是关键,例如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整治修复工作,既可以解决资金问题,又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采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差异引导改善投融资

结构性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种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旨在应对国内经济面临的结构性问题和经济金融风险。在构建整治修复市场的投融资机制中,可以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方式,为整治修复项目提供低成本、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的投融资政策,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4)培育明星企业发展促进资金导向型投入整合

培育明星企业是推动投融资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支持具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到整治修复领域。同时,资金导向型投入整合也是关键,通过优化资金配置,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具效益的项目中,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综上所述,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的投融资机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通过构建公平的投融资环境、推动政企多方投融资、采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和培育明星企业等策略,可以有效促进资金的投入和整合,推动整治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2]

3、 构建整治修复市场化的产业运营机制

 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的产业运营机制,是推动整治修复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1) 针对社会各独立主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在整治修复市场化的过程中,社会各独立主体,包括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都是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为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包括设立奖励制度,对在整治修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式,降低他们的参与成本,提高他们的收益预期。

(2) 鼓励潜力社会资本出现和创新技术产品发展

社会资本是推动整治修复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整治修复领域,需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同时,要关注创新技术产品的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整治修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完善政府服务整治市场的行政体制机制

政府在整治修复市场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完善政府服务整治市场的行政体制机制,需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修复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为整治修复市场化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4) 打造整治修复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机制

整治修复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行业,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协作。要打造整治修复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机制,需要加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确保各方在整治修复工作中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修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的产业运营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独立主体以及市场各方共同努力和协作。通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潜力社会资本出现和创新技术产品发展、完善政府服务整治市场的行政体制机制以及打造整治修复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机制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推动整治修复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3]

二、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模式与路径

1、整治修复市场化的价值实现模式及路径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模式与路径,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激发整治修复工作的活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1) 发展权益开发模式和路径

权益开发模式主要关注于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中所产生的权益性资产的开发与利用。在路径上,首先需要对整治修复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出潜在的权益性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生态补偿权等。然后,通过市场化手段,如拍卖、租赁、合作开发等方式,将这些权益性资产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收益。同时,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规范权益开发行为,确保开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2)指标开发模式和路径

指标开发模式侧重于将整治修复项目的成果转化为可量化的指标,并通过指标交易实现价值。在路径上,首先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用于衡量整治修复项目的成效。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整治修复项目产生的指标进行交易,如土地复垦形成的耕地指标、生态修复形成的碳汇指标等。通过指标交易,不仅可以实现整治修复项目的经济回报,还可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资源再开发模式和路径

资源再开发模式主要关注于对整治修复项目中产生的废弃资源或低效资源的再利用和开发。在路径上,首先需要对废弃资源或低效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其数量、质量和潜在价值。然后,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将这些资源转化为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如将废弃矿山转化为旅游景区、将低效农用地改造成高效设施农业等。通过资源再开发,不仅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还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4]

综上所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模式与路径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模式和路径进行实施。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整治修复市场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整治修复市场化的参与方式

(1) 政府考核绩效模式

政府考核绩效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参与方式。在此模式下,政府通过设定明确的整治修复目标和绩效指标,对参与整治修复的市场主体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关联到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和声誉,从而激发其参与整治修复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这种模式有助于确保整治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信力。然而,该模式也存在一些挑战,如如何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如何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等。因此,在实施政府考核绩效模式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管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 EOD理念的公私合营模式

EOD理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强调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公私合营模式下,政府与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整治修复工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各自优势,提高整治修复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具体而言,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而市场主体则可以利用其技术和管理优势,共同推动整治修复项目的实施。同时,通过公私合营模式,还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整治修复领域,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然而,公私合营模式也需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如如何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分配风险和收益等。因此,在实施该模式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3)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将整治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交由一个总承包商负责的模式。该模式有助于简化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总承包商通常具备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更好地保证整治修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然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可能带来一些风险和挑战,如总承包商的选择和管理、合同风险的防范等。因此,在实施该模式时,需要加强对总承包商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同时,还需要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

综上所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市场化的参与方式多种多样,每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挑战。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参与方式,确保整治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深入开展[5]

结论

本研究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市场化机制、模式和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相关领域的综述和分析,得出了市场化的价值实现模式及路径,并提出了不同的参与方式。这对于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市场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寒冰,金晓斌,韩博,等. “双碳”目标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学理研究与实践路径 [J]. 地理研究, 2022, 41 (12): 3164-3182.

[2]金晓斌,罗秀丽,周寅康. 试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逻辑、关键问题和主要关系 [J]. 中国土地科学, 2022, 36 (11): 1-12.

[3]许恒周.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机理与实施路径 [J]. 贵州社会科学, 2021, (05): 144-152.

[4]刘恬,胡伟艳,杜晓华,等. 基于村庄类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J]. 中国土地科学, 2021, 35 (05): 100-108.

[5]尹向东,刘涛. 空间规划语境下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的思考 [J]. 中国土地, 2020, (07): 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