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也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9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县从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过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至2020年完成84.87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
2.1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根据我县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及灌溉定额,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并对改革区根据用水情况,划分了直接灌溉区、引湖、引黄补源区,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农业灌溉初始水权。一是明确水权。严格依照所控制的耕地面积核定水权,通过向取用水单位、基层用水管理组织或用水个人颁发水权证,明确取水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明确取用水单位的用水权利义务。以水权水,创新水权交易机制,逐步优化农业用水水权的分配。每年平均分配水量3000万方左右,由县水利局统一印制水权证书发放至农户。二是完善制度。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出台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水权交易规则,对水权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农业水权交易由所在乡镇(街道)监督实施,跨乡镇(街道)的农业水权交易由水利部门监督实施。三是盘活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一并流转并提取收益,激发农户参与水权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通过价格杠杆优化区域用水结构。结余水量可以实施交易,依据《东平县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来实施。
东平县水利局通过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及分配农业灌溉初始水权,并在初始水权分配的基础上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形成水权交易制度和水市场,促进农业节水。
2.2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立足实际、拓宽思路,不断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综合采用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协商定价三种方式确定农业水价。重点中型灌区取水口供水价格由政府根据工程运行维护费、动力费、水资源费等确定;灌区末级渠系终端水价及井灌区供水价格,由县水利、物价部门根据价格形成的计算程序求得指导价,规定在此价格上下一定范围内均属于合理水价;供水单位和用水户也可根据工程特点、运行、管理费用等进行协商,最终形成双方认可的供水价格,协商定价必须在指导价范围以内,由此避免供水管理方哄抬价格或用水户要求不合理的过低价格。根据实际健全了农业水价机制,以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名义出台了《东平县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的通知》,以及《关于明确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的通知》。根据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文件,指导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收取水费,协商定价。
通过一系列的办法政策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水费计收标准、程序和使用管理。工程管理单位运营走上良性轨道,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3、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
立足县情,制定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有效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可行的以补代奖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按比例给予财政资金补贴,重点补助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等用水主体,充分调动基层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积极性。《东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实施,按规定,在水权定额内根据节余水量进行奖励,每年发放节水补贴5万余元。二是探索节水低价水费模式。对采取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等方式以实现节水的农户,采取节水低价水费收取标准、超量高价水费收取标准的方式进行奖励。接山镇北遂村用水协会为了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规定正常水价为0.22元,亩耕地规定年用水量为160方。年初按160方总用水量,每方0.22元预交全年水费,年末若用水量高于160方则按0.22元扣除,若年末总用水量少于160方,则按0.2元扣除,余款可抵下年水费。
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本着“节奖超罚”的原则,建立“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不用水得补贴”的节水精准补贴机制,充分将“大锅水”转化为“商品水”,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发节水潜能,倒逼节水动力。对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4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以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省级试点县契机,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一是努力探索管护新模式。探索出一套依托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运行管护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方面的带头作用及农民的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觉维护的主人翁意识,实现工程有人管、人愿管、管到位,确保农田水利项目长期良性运行。2010年至今,全县成立农田水利工程农民用水户协会,全面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二是助推亮点打造新标杆。接山镇北遂城村在协会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组建了灌溉服务队,探索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灌溉服务、统一维修管护、统一财务管理”的“四统一”运行模式,在灌溉过程提出了机井循环浇水,泵站按“先上游、后下游,先远地、后近地,局部服从全局”的灌溉模式,实现了统一灌溉管理,避免了原来浇地乱争、乱抢和收取水费困难等问题,灌溉成本由原来每亩60元左右降低到30元左右。
3、经验做法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推进
为有效推进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对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成立东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统筹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有力促进了改革工作的开展。
3.2强化政策出台,狠抓任务落实
东平县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硬件基础,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制度基础,以工程管护机制为重要依托,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合力。在完成了全县农田灌溉工程现状及规划情况、各乡镇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灌溉水源、灌溉方式及收费等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东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由县政府以东政办发[2017]17号正式下文;目前农业水价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已经出台;同时,委托北京新水源景公司编制的技术方案。
3.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改革试点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为契机,发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手册500余份,造浓工作氛围,提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度。结合实际,加强对乡镇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技术服务等工作,选取老湖镇引湖灌区、戴庙镇引黄灌区作为改革试点,东平县作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期试点县之一,在上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切实加大对我县的技术、资金、人力支持力度。大胆探索,深入推进,准确核定水价标准,探索建立水费计收新机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改出了一条易推广的改革新路子,为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了经验。下一步,我县继续加强宣传引导,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简介:刘圣娟(1979.07),女,汉族,山东东平籍。工程师,农村水利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