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路径研究
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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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 ,. 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路径研究[J]. 天然气进展,20251. DOI:10.12721/ccn.2025.157004.
摘要: 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经过十几年的持续探索和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准备、试验和推广,已经走过了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当前,这种改革正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历程,因此,要把握当前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系统。
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市场机制;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DOI:10.12721/ccn.2025.157004
基金资助:

一、天然气价格管理存在问题

1.1存在问题

虽然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价格形成体系还不全面,目前,我国的价格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研究仍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首先,市场化程度不高,使得天然气全体消费低、市场过剩问题一起存在,这是由于天然气市场的区域性和管道运输的自然垄断性所致。与替代能源挂钩的天然气价格也没有及时调整。其次,结构性气价还不够科学。同质同量、价格的差异,不真正反映出天然气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和供需关系。尤其是石油天然气和天然气的直接供应价格过低,对其经营效益造成影响,对调动油气田的生产热情也是不利的。三是“上下游气价”的联动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是城市燃气公司在上游气门站价格调整后,下游用户气价调整时间往往推后。四是,燃气供应企业的储气成本未能在天然气价格上得到真实反映。一些油气田和城市燃气公司为了调节用气峰谷差而新建了一些储气设施,因为冬季气温低、用气多,但目前的价格并未将这部分储气费用计算在内,这对在天然气生产企业中,新储气设备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1.2天然气价格管理面临的机遇

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的今天,它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会。在低油价的情况下,会对天然气价格的走势造成一定的影响。燃气价格会伴随着燃油价格的波动而相应调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推出天然气市场定价机制,可以帮助供气企业与用户公平、合理地确定市场价格,从而使市场对价得到最大程度的调节,同时也可以为用户所接受,在低油价情况下,天然气市场价格相应较低。如果在石油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出台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则极有可能招致舆论的反对,甚至是无谓的负面作用。

二、天然气供需关系情况

近年来,我国对天然气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天然气的供给水平也越来越高,局部地区甚至出现了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天然气消费在10年内不断扩大。在相对有限的供应量下,天然气价格自身始终发挥着某种配给作用,竞争性市场的存在推动了竞争性价格的形成。产品价格会因抑制消费过大、扩大再生产而上涨,也会因刺激消费、降低产量、消灭过多库存而下降,天然气气价也是一样的道理。如图1所示为未来中国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图1未来中国天然气需求量预测

鉴于天然气价格管理和市场化改革所面临的重大机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全面实现天然气价格改革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改革步伐。

2.1天然气价格

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是通过市场配置天然气资源,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天然气和可替代能源定价的互动机制将会进一步完善、关联性强的能源类别,一般可按50%、30%、20%的权重分别确定作为天然气可替代能源参考价格的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原料煤价格。其次,结构性气价政策将取消。对不分天然气用途、同质同价的化肥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用气,一律对其市场价格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再搞差异化定价,各地政府也不搞差异化定价。三是在气价上建立联动机制。实行价格联动,在上游气门站在调价的情况下,要求按照上游调价的时间节点,兼顾下游燃气销售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利益。终端价格。四是在定价成本范畴中纳入天然气储气成本。为鼓励供气企业投资新建储气设施,为平稳供气、可持续供气奠定基础,对已建有储气设施的供气企业,政府应将其储气成本纳入定价监审成本范畴。五是进口气定价实行“平进平出”。对进口天然气是国外供气企业,其实施合理的基准价格按成本加成法核定,保证不管是经营国产还是进口气,都可以取得一定的合理收益。六是对气价实行上下限管制。发改委对成品油价格的管制上限是130美元/桶,下限是40美元/桶。天然气也应参照可替代能源价格升降变化,借鉴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价格上限和下限进行调控。以保障双方共同的天然气供应利益。供气企业不得在气价高于调节价上限时再次上调市场气价;用气户不得要求供气企业在气价低于调节价下限时再次下调气价。当气价运行在可调节价格的上、下限范围内时,价格由供求双方协商达成。

2.2改善天然气价格管理机制

在政府角色的改革中,最主要的是:首先对当地的政府管理对我国的天然气定价进行再定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中央治理中起到了功能上的作用,其主要职能是对其进行调整。对全国跨省(市、区)天然气管道长距离运输和进口管道运输价格实行直接公布直供市场参考价格、核定价格,不再直接定价或核定天然气门站价格。行使本辖区天然气价格管理职能的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其主要作用是:将本地区的天然气供给和城市燃气转供市场基准,确定该地区的天然气管输价格,不能直接定价或者核定城市燃气公司终端销售价格。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发布市场基准,仅列入市场主体供应的定价基准,允许供求双方根据市场自主决定,只要不高于政府最高控制价的上限或低于政府最低控制价的下限。二是对实行垄断环节,实现了输配气价格。通常认为,天然气输配业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果燃气管线输配公司不能开放到其它燃气公司和使用者,那么,将对燃气供应区形成市场垄断。因此,对以破除垄断为目的的中间环节输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应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第三,要保证比赛的公平性。竞争机制或将引入燃气市场区突破市场垄断。构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供气区内,通过竞价等方式取得供气权的天然气供应企业可允许超过2家;原则上由率先取得经营权的天然气供气企业供应直供工业用户和化肥直供用户,但也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气企业多气源供应一家供气企业,满足不了用户用气需求;继续实施终端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经政府授权后,由燃气企业所在市场区域获得许可。第四,加大了市场调控力度,发挥政府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企业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2.3建立天然气价格补偿金

由于天然气销售的特殊性,导致市场失灵现象屡见不鲜。为此,更需要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来弥补。天然气价格特别补偿基金的建立是挽救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即补贴特定天然气用户,按规定的营业收入比例提取专项资金。供气企业,包含油气田供气企业, CNG加气站,城市燃气企业,气价专项补偿基金应按规定比例从经营收益中提取。基金提取比例可控制在营业收入的2%左右,具体情况如各地天然气用户数量和用气规模等。各价格管理机构按照具体情况对具体的提取标准进行核算。对供气企业所提取的天然气价格专项补偿资金、专账储存、专款专用等措施,实行特事特办。其主要应用范围有:一是因化肥价格过低引起经营亏损时,补贴给化肥生产企业的用气补贴,实行市场价格后,用于支持农业生产;二是城镇燃气公司对特殊居民用户的家庭燃气补贴,如所供应的低保户、特困户等;三是燃气补贴发放对象为天然气市场价格过高无法疏导的燃气企业或CNG用气成本过高的而引起经营困难的车辆。

2.4增强供气企业的定价自主权

供气企业要加强自我行为,坚持依法合理定价,确保市场定价机制在价格公开透明实施后进行。第一,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自觉维持的意识。供应商不能通过违法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排斥,从而降低了竞争对手。成本价招徕用户用气后随意涨价,以达到独占市场的目的。供气企业之间没有互相串通、操控市场价格的行为,也没有竞争关系,不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不存在相互竞争。二是坚持公平定价、公平协商、合理定价。按照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决定定价原则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定价体系。天然气的价格必须在天然气买卖合同中确定,合同规定的价格必须严格执行。三是对价格腐败问题坚决予以防范。在价格运行中杜绝权钱交易,供气企业要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定价流程,明确责任权限。防止自主定价中的“暗箱”操作,即便要适应市场需求,要实现上调或下调的股权价格,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主决策程序。第四,政府的监督要自觉接受。对政府组织开展的价格检查,需要提供成本监审资料、主动配合,需要政府定价管理机构就需要实际提供。我们发现价格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结束语

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探索道路已走过10多年,取得关键的现状,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定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前,天然气定价市场化改革已成为一个难以取得的机会。只要坚持信心,切实抓住的机会,采取主动有效的措施,才能使我国的天然气定价市场化改革成为了一个困难的课题,全面实现国家提出的天然气价格第二步改革目标,就一定可以建立起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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