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目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一方面,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逐渐地接纳和认同城市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人口的城市化,对城市发展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农村的土地和其他资源也会对农村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政府的决策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改变[2]。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民在城市就业后,获得永久居住权,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各种社会福利,同时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认同、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的过程。到2015年末,全国城市居民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7。7亿。而随着户籍制度和相应的福利体系的限制,大量的城市居民在"身份认同"、"社会权利"、"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没有真正地"市民化"。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20%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有自己的孩子,其中将近1/5无法上全日制公办小学,而大多数地方政府并未将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列入公共服务的范畴。我国目前的农民工社保制度还存在着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缴费难、跨区域转移难等问题。目前,我国农村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差别,进而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然后,解决了这一问题,可以为改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的科学发展;最后,有助于扩大国内消费,缓解对外向型的依赖,从而增强我国的经济发展能力,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上来看,农村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障碍分析
2.1农业转移人口的人力资本不足
目前,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大部分都是以流动人口为主,从劳动力的角度来看,他们的人力资本水平相对较低。一方面,就教育水平而言,2014年,农村人口其学历均以初中为多,大学本科学历的比重较低,而教育水平则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标,也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来源。在整体上,由于缺乏良好的教育经验,使得他们在人力资本的积累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从其所受的教育经验来看,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村人口都不具备技能训练。根据2014年的统计,在农村人口中,32%的人都在从事非农业专业技术培训,而60%以上的人根本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从年龄结构上看,21-30岁的流动人口占到了很大比重,而2014年仍不到40%。农村人口的社会资本不足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障碍的主要原因[3]。我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网络的宽度、社会资本的数量都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计划经济时期,人力资源的供应与需求均是政府的一部分行政计划,在这样的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紧密,获得政策上的帮助也就越大。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完善中,农民群体在社会分配中所起的作用虽然有所降低,但其在我国仍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
2.2户籍制度使城市公共服务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的颁布,使我国的户籍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为了抑制农业人口的迁移,我国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把农民分成了农业户和非农户,没有城市管理当局的许可,农民是不能进城的。为了保证城镇居民的正常生活,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都比农村居民要好得多。为此,国家利用行政力量把被剥夺的农业过剩资源集中在城镇产业上,从而使其加速发展,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农村的发展。城乡居民户口制度是导致城乡结构失衡的重要制度根源,也是制约其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因素。第一,户籍制度对农民的劳动就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前,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主要领域为建筑、生产、装修、家政等,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仍然以户口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有资格拥有城市户口。第二,在农村流动人口中,如果没有取得当地户口,其入学的可能性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便能够在学校里上学,也很难得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3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路径
3.1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
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问题是导致我国农业转移人口问题的根源,同时也是导致农业转移人口问题不断加深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积极地增加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要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资源和社会资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要通过深化户籍改革,确保其公平享有发展成果。
3.3建立城乡居民户口制度
户籍制度是我国城乡之间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它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社会制度,取消城乡户口分离,建立城乡一体化户口体系,从体制上消除城乡差别待遇歧视,是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条件。城乡户口制度的建立,不但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而且也实现了劳动就业、子女教育、住房购房、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有机统一,使得城市户口具有超越户籍的意义。农业转移人口的地理迁移和身份的彻底改变,是因为户口制度和其它相关的制度安排。
3.4推动城乡之间的农村人口自由流动
我国实行城乡居民户籍制度,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抑制农村居民的流动就业,所以,现行的劳动就业体制和城乡户籍体制相互交错,最终形成了以户口属性为基础的二元就业体制,取消以户籍为基础的劳动就业体制,打破阻碍农业转移人口流动的种种障碍,是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关键。要实现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就要逐步构建起城乡劳动者均等的劳动关系。首先,要消除城乡之间在就业上的差别,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之间没有区别,仅仅注重劳动力的工作。农业转移人口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寻找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劳动力市场上自由选择、界定和塑造劳动力。其次,要在企业内部继续推进人事制度的改革,使各类城市企业尽早拥有比较完备的用人自主性,能够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市场中充分自主经营,进一步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能够及时、高效地获得信息,积极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场中介机构,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3.5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很多农业转移人口的孩子,在他们的工作地点没有上学的资格。义务教育关系到世代相传,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进一步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入学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必须在户籍制度上加以完善。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金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贯彻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考试制度。
4结语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不仅要面对因工业结构调整而造成的劳动力就业困难,更要面对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的各种困难。同时,还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内在素质,并使其外部环境得到最优化,适应经济发展,适应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郝演苏,周佳璇,张建伟.医疗保险、市民化与农业转移人口消费[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2(01):91-104.
[2]于潇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推力—拉力”探究[J].新农业,2021(24):77.
[3]冯露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路径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22):160-161.
作者简介:陈茜(1990-),女,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称: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学,公共政策,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