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日新月异的大数据时代,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由信息技术引起的深刻变革,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化,社会经济也将进入一种更高级的经济发展阶段“数字经济时代”。《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从要素、载体、技术及系统四个方面来认识数字经济,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从生产要素来看,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是以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经济则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从技术层面来看,数字经济包括5G通信、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从应用层面来看,“新制造”和“新零售”等都是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从更宽泛的概念来看,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到数字经济中。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类通过大数据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来引导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就是数字经济。
随着人类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正在突破传统经济的时空边界和发展规律,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各个行业和领域都在发生深刻变革,正在推动新的模式出现。数字化的发展为人大代表的履职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代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的履职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紧跟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所具有的表现形式和内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人大代表履职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创新,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由“互联网+人大履职服务”的现有模式向“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的新模式的转变,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职体系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数字经济时代人大代表履职现状及问题
人大代表是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治理国家事务中发挥着对上反映社情民意、对下倾听民意与呼声和传达相关政策的作用。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性要求人大代表来源于社会各界,包括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领域,年龄阶段和教育背景也不尽相同,虽然人大代表在各自专业领域都是精英或骨干,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并不说明能够高效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人大代表的履职方式也应与时俱进,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面对数字时代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大代表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避免陷入经验主义。然而,在数字化时代,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仍旧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思考与分析。
(一)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逐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基本实现了“互联网+人大履职服务”的模式,人大代表可以通过手机 APP、应用小程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与人民群众进行联系,方便人民群众向人大代表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人大代表也可以快速高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回访,了解人民群众生活情况、工作状态及真实想法,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基本诉求。然而,董丹对镇江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研究中发现,人大代表通过互联网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人大代表占比为32.26%,说明人大代表通过互联网渠道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的利用率较低。一方面,由于年龄阶段、教育背景、思想观念、个人经历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人大代表难以适应运用自媒体、微媒体等手段进行网络直播、建言献策、民意调查、监督政府工作等,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变化无所适从,无法跟随时代的发展。另一方面,虽然接受数字经济时代的理念,部分人大代表受个人能力的影响,对终端设备的使用难度较大,较难掌握网上参政议政、线上答疑解惑、沟通联系群众等的方法,而“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的模式,不仅要求人大代表通过互联网平台与人民群众进行交流互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优势,收集相关数据信息,通过现代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整理和分析,使得人大代表的提议或提案,既有理论分析,又有信息数据的支撑,同时具有可操作性,这显然对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保障不够充分
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需要强大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支撑,才能实现人大工作更加快捷、透明、高效。一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我国部分省市开通了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例如:苏州市、南通市。人大闭会期间,不能完整统一地互相交流,参加学习,接收通知,提交议案和建议,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做出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各机关部门“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关键生产要素之一,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在实地调研、参观访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互联网与人大代表履职向融合的方式,必须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人大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推进资源整合,统一技术标准,协同工作步调,形成整体合力。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人大与政府、监察、司法机关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让人大监督“有数据可用”和“有数据能用”。推动数据的“供给侧改革”,剔除“冗余数据”,以“有效供给”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此外,我国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度,有利于人大代表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更好地深入了解民情,增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但同时也造成本职工作与履职能力建设之间存在冲突,人大代表的时间、精力有限,免不了顾此失彼,缺乏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和经济制度方面的保障。
(三)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网络环境不够健康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鸿沟现象、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虚假民意等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如何履职是对人大代表自身的一次重大考验。人大代表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同时,能够利用网络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人数势必缩减。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仍需兼顾网民与非网民的利益诉求。在现实中,部分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往往两边难以兼顾。部分人大代表只关注网民的利益诉求,忽视了深入到群众中进行实地调研,导致非网民无法向当地人大代表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影响了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度。
三、数字经济时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引导,提升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的意识和能力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及时更新手段、方式、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具体来言,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牢记使命担当,提升履职意识。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可以说,人大代表地位崇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能不能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关键看是否具有强烈的时代性、事业心和责任感。数字经济时代,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化,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意识,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接受新的发展理念,在思想意识层面实现与时俱进。第二,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经济将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对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应该主动加强学习,不仅要学习与互联网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数字工具的使用方法,而且还要快速更新知识体系,了解舆论传播特点和方式,掌握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将热点问题和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积极反映选民的政治诉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第三,强化履职培训与检测,增强人大代表的互联网思维。数字经济时代,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对人大代表网上履职进行系统化培训与指导,强化人大代表的互联网思维。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要做到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专题,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此外,适时设置一些履职知识和技能的小考核,在日积月累中逐步丰富人大代表的履职知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人大代表的互联网思维。
(二)加快建设,提升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需要强大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支撑和制度保障。第一,适时推动人大代表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应用和信息资源整合,人大代表通过手机 APP 登陆或者电脑登陆,就能实现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更好地了解群众的诉求,同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第二,推进各机关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逐步打破人大机关与政府、监察、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推进资源整合,统一技术标准,协同工作步调,形成整体合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规范和优化各项工作流程、提高人大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让人大监督“有数据可用”和“有数据能用”。推动数据的“供给侧改革”,剔除“冗余数据”,以“精准供给”服务于人大工作。第三,推动实现人大代表履职的制度保障。时间方面:由于我国人大代表实现兼职制度,人大代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安排好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充足的时间保障,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调研、参观访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兼顾本职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物质方面:人大代表所在单位应当保障人大代表的福利待遇,不因为人大代表工作而受到影响。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的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财政予以足够支持,结合人大代表工作强度,适额发放补贴。组织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日常活动的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三)加强宣传,净化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的网络环境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鸿沟现象、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虚假民意等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人大代表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大履职服务”模式进行研究时,配合现场实地调研、参观访问等活动,人大代表在履职的过程中必须要兼顾网民和非网民群体的利益。对来自网络而非官方的数据进行筛选过滤,应剔除无效数据,补足实地调研过程中的有效数据,及时对数据样本进行修正。同时要加强宣传,净化网络环境,实现线上履职和线下履职的有效结合。相关部门应加快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网民行为,号召实名注册、文明上网,让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严惩利用网络散播虚假消息、操纵舆论风向、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孙瑞.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J].当代经济,2021(7):68.
[2]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
[3]董丹.镇江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对策研究[D].江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
[4]陈瑞伞.数字时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问题与强化途径[J].人大研究2021(4):15-17.
作者简介:王莹丹,女,1988年生,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兰州市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