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为顺应这一理念,本研究通过进行深度访谈,对四川省某民办高校J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进行了调研,旨在呈现当前阶段民办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遇到的真实问题。
一、访谈对象情况
访谈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多年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校外专家,共4人。其中公办高校专家1人,民办高校专家3人,均都有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共同点。第二类访谈对象是四川省J学院内部组织开展具体认定工作的人员,共4人。其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人,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3人。第三类访谈对象是四川省J学院中2021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5人。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的1人,认定为困难的2人,认定为一般困难的2人。
二、访谈总结与分析
1.校外专家访谈总结
通过对校外资助工作专家访谈可知:
第一,民办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极为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落实到位,国家资助精神宣传到位,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视为学校每年的重大事情来落实。
第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构体系比较完整,但缺乏细致的认定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强的认定评价(分)体系,认定开展较为宏观、粗疏,仅仅根据学生自述和各级评议确定困难程度,缺乏客观的数据支撑。
第三,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相对于公办院校来说,民办高校的工作体系较为简单,评议流程较为简单、直接。
第四,认定工作存在部分疏漏仍有改进的空间,可以做出进一步改进。民办高校的认定工作虽然已经有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大数据监察、有效验证信息等方面还有很大改进之处。
2.校内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访谈总结
基于对校内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访谈可知:
第一,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及其本人相关信息无法有效采集。如学生家庭的人口数、赡养老人的情况、多子女受教育的情况、家庭的支出情况,以及学生本人的消费情况等,学校完全没有信息采集途径。
第二,对申请认定学生的困难程度不能进行有效分辨。如有学生确属家庭经济困难,但其申请自述时往往夸大了其困难的程度。在学生家庭信息无法采集的情况下,仅通过校园卡消费情况是无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消费情况进行有效筛查的。学校无法获悉学生校外就餐、点外卖、网购等消费情况,认定依据单一,对学生的困难程度无法有效分辨。
第三,认定机制不完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往往在校级层面公示无异议上报后就确定下来,学校没有对认定结果进行有效复核的机制。除对特殊情况或学生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学校在普遍状态下未对学生自述情况或认定结果进行实地调查、复核,认定结果缺乏支撑,有效性有所折扣。
第四,认定时间不合理。秋季学期开学第1个月开展认定工作,对刚进校的大一学生来说,只能通过学生自述作为其认定依据,认定结果无法真实反应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第五,校内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普遍感受到巨大压力,资助工作容不得一点失误,但庞大的工作量和不匹配的工作人员数量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导致其加班加点成为常态,无法兼顾工作和家庭。
3.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总结
基于对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访谈可知:
第一,对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在宣传和落实上比较到位,学生们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流程和相关细则非常清楚,说明在认定工作开展前的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大部分学生认为认定工作的流程比较合理,但在认定的具体开展中仍然存在着不足。首先不能单纯以学生自述情况为认定依据,学校应该广泛采集学生及其家庭的具体信息,作出准确的认定结果;其次,学校应该建立科学的认定体系,在精细分析各项因素的情况下,出台具体的认定细则,使全校用同一标准开展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第三,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的监管还不完全到位,基本依靠各级公示、接受投诉来进行监督。学校各级认定机构对于认定结果的审查、复核,基本局限于工作程序是否合规、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而缺乏对学生自述申请理由的真实性调查。
第四,对申请认定学生的关怀不够。尤其是申请认定但后期未受到资助的学生,学校更应该注意对他们的关怀、帮助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的真实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4.访谈总体情况分析
三类访谈对象均认为四川省J学院在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重视并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制定了基本符合该校实际情况的认定办法,能够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国家和学校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在利用班、院、校三级联动宣传体系基础上,做到了资助政策宣传覆盖面广、传播时效快速、政策知晓度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认定手段单一
根据访谈可知,四川省J学院在开展认定过程中,仅以学生自述家庭情况和班级评议为依据,没有建立认定评价(分)体系,缺乏客观数据支撑。
(2)认定精度不高
因无法有效采集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相关信息,使得认定结果的精准度不高,尤其在学生困难程度的辨别上,缺乏有效性,且不能做到全校统一。
(3)认定机制欠缺
主要体现在认定完成后,缺少对认定结果的信息验证和监督体制。访谈过程中,三类对象均不同程度提及了学校对认定后的结果不能进行有效复核,缺乏监督纠正的机制,影响了认定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4)后续工作不完善
在认定工作结束后,对参加认定学生的人文关怀不够,缺少相应的工作安排。尤其是在认定后申请各类资助项目,缺少对学生的指导。更不能根据不同的困难原因和程度对学生给予不同的帮助。
(5)工作安排不合理
访谈表明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压力大、事务多、要求高,这反映出学校在开展认定工作时有不合理之处:因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对工作开展时的工作量分配、人员安排等问题就需要学校进行统筹、科学地调配。
三、对策与建议
从对四川省J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访谈调查中可以看出,民办高校同公办学校相比,还存在着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完善、管理系统有缺漏、认定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因此,在民办高校中要扎实和创新学生资助模式,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构建和改善学校资助和创业、就业等工作体系、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民办高校尤其还需要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将认定工作做实、做细、做小。
1.对政府部门的建议
(1)政府牵头,建立健全社会信息系统
通过调查、访谈可知,制约民办高校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于,民办高校无法获取学生及其家庭的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数据,无法获知学生家庭收入来源、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确切信息,无法核实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自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否属实。
建议政府可以在全社会建立健全个人和家庭的信息系统,整合民政、税务、银行、医疗卫生等部门,将个人的婚姻状况、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情况、收入情况、纳税情况、交纳(领取)社保情况、商业保险情况、贷款情况、政府各类资助补助情况、就医情况等各类信息统合,以身份证号为唯一识别标志。同时以家庭为单位将个人信息进行关联,形成以家庭为最小单位构成的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
如上所述,只有政府牵头,打破行业壁垒,整合社会涉及民生的各类资源信息,建立健全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才能真正杜绝学生虚报贫困、随意申请的现象,保证申请学生所述的情况与事实一致,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2)确保真实,提高各推送数据可靠性
国家政策规定对属于特殊保障人群的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应直接认定为困难群体,同时,还需保证其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保障人群数据,由政府直接推送到各高校,各高校只能使用数据,不能修正数据。但此五类数据,在学校开展具体认定工作时,难以一一核实,最终导致认定结果出现多认定、错认定或漏认定:
一是政府推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进行直接认定。只要学生所在户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论户主与学生是否存在监护关系、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是否共同居住,均会被一同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种种资助政策。如学生本人对此事实隐瞒不报,就会导致认定出现偏差。
二是因父母去世变更了监护人的,或作为亲生父母的监护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这一类的学生,虽然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孤儿”这一范畴,但因失去监护人的抚养,让他们变成了事实意义上的“孤儿”。而他们的信息没有被纳入到政府认定并采集的孤儿学生群体,不会被推送到学校,就将导致学校在进行认定时,很难核实其困难程度,出现认定困难档次较低甚至不予认定的情况,形成事实上的错认定或漏认定。
所以,要提高认定的精度和准度,必须保证数据真实。尤其是政府推送到高校的特殊保障人群数据,必须严谨,必须符合学生实际情况。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特殊人群的认定工作时,以事实为基础,以国家政策为准绳,精准认定。
同时,对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反应出的特殊保障人群错误信息,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核实、修正,如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的特殊保障人群数据失真,要对其进行严肃追责,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3)强化责任,引入政府参与学校认定
根据国家政策,现在高校在开展认定时,已经不需要提供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仅仅只由申请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固然是国家简化学生办事流程的重大举措,但也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工作开展的难度。对于学生自述的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来源、家庭负债情况等,学校从何处核实、如何核实,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在当前政府尚未构建完善的社会信息系统的情况下,应该引入政府部门参与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来,让政府部门行使行政主权,采集、核实学生自述的家庭情况,而学校只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状况予以核实。这样各司其职,将改变个人申请就是学生填写一份申请表的现状,改变高校对学生自述情况的核
2.对民办学校的建议
(1)重视学生心理辅导
经济困难的表象可能是生活费的紧张,消费的拮据等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表象下凸显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因此要尽可能全面了解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
一方面要杜绝将助学金当成奖学金来发,切实解决贫困生不愿申请、优秀生不少申请的问题,真正将资助资源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进行精神上的扶贫和帮助。学校应该不定期的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实现经济补助和精神扶贫双管齐下,保障资助工作的有效性。
学校还可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干预机制,做好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预警机制,洞察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以便及时给予处理。
(2)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在本次访谈中反应出有个别不诚信的现象发生。对此,学校首先应该充分发挥学校的思想教育作用,把诚信教育、自立自强、独立自主等相关精神融入到学校教育发展的各个学科领域和行政领域营造"诚实守信、自强不息"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其次,还要加强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执行力度,实行对违背诚信制度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以此警戒。
另外,除了警戒和处罚,学校应该从正面奖励的角度来鼓励和支持学生做出诚信行为。比如在学校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奖惩机制,并与评选评奖、就业推荐挂钩,让学生意识到不诚信将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全体学生中形成讲诚信的观念。
(3)全方面支持工作开展
第一,民办高校应该按规定足额配备符合资助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专职开展学校资助工作。在工作密集时期,应该进行统筹调配支持,暂时调动其他行政工作人员参与资料收集和简易的审核工作。
第二,合理调整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资补助,让工作人员有足够动力做好资助工作。
第三,强化学校资助工作督察小组的作用,随时对资助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察和监督。
第四,做好资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禁止谋私权等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资助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甚高,民办高校必须加强资助队伍的廉政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队伍建设方面堵住违法乱纪的口子。
学生资助工作是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于资助体制、制度建设,也不能单一地将认定体系从整个认定工作中割裂出来进行独立研究。我们应该将落脚点放在认定系统的“人”中,关注他们发挥的作用,研究其需求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只有完全解决了“人”的问题,才真正是在细微处入手,完整解决了民办高校如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精准资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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