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巧妙运用
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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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 论“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巧妙运用[J]. 法学学报,20215. DOI:10.12721/ccn.2021.157047.
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应用“参与式教学法”,可以缓解传统教学模式单一的问题,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从而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本文从“参与式教学法”的组织形式进行分析,研究了“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设计的目标与实践的过程,指出了具体的实践应用效果。
关键词: “参与式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
DOI:10.12721/ccn.2021.15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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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参与式教学法”的重点在于突出学生为本的思想,学生应当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凸显出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其关键点在于教师要采用科学的阿囧学方式,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互动中来,通过高素质的教育理念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模式加以改革和创新,使之取得一定的成效与发展。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参与式教学法”的组织应用

(一)网络辅助教学

教师可以引进网络辅助教学的模式,将学生的被动式学习化为主动式的学习,根本目标在于提升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积极性,为达到这一效果,教师在具体的教学模式中,保留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有利内容,再通过信息化教学的方式,将课堂中教学的内容及知识提纲上传到网络平台中,虽然没有面面俱到的展示所有的课程,但是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根据网上公布的内容进行自学,或者自我检测学习的水平,掌握一定的课程内容深度。教师要关注“参与式教学法”的本质,引导学生探究生活中的现象,充分利用生活中的事实去解决问题,让学生可以用所学知识去指导实践。

(二)课前演说活动

教师还可以组织课前演说的活动,让学生在课前收集一些资料,组建一段演讲的小文章,在课堂开始之初安排3-5分钟的时事演讲,有助于引导学生关心社会时事,并将时政热点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中,与所学的知识内容做出结合,培养学生对时事的评价能力。如在2021年5月全国开始了怀念四川汶川地震的纪念活动,网络平台中纷纷发布了一些关于汶川地震的故事和发展变化等,引人深思,班级内的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就选择这一主题进行评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三)课堂讨论应用

教师要注重课堂讨论的应用,“参与式教学法”注重学生的自由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有许多内容都可以作为学生讨论的话题,教师也需要知道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认知,了解学生的思维模式,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将结构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教师的知识教学,以传统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另一部分则是学生的自由讨论,聆听学生的观点,在讨论中给学生以思路引导,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念。如在“爱情”的讨论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介绍了爱情的本质,之后学生根据“大学生是否应该谈恋爱”进行了正反辩论,有的学生认为大学阶段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有的学生则认为大学生已经进入到青春时期,谈恋爱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是符合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内心需求的行为。在激烈的讨论中,学生的思维发生碰撞,也能形成许多有效的启蒙。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参与式教学法”的目标设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的必修课,大学阶段的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认可度很高,但是课堂教学的形式却难以让大学生满意,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式往往是单一、呆板的,所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授课方式非常单调,而且课堂教学的氛围比较低沉,要改变这种教学模式,就需要教师对课堂教学加以丰富,使其能够贴近生活,尽可能的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参与感,将单调的理论课程变为学生自由交流的活动,也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的一个方向。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让学生感受到学习中的乐趣,使学生的批判性精神得到升华。同时,教师在教学中要多鼓励学生,提升学生的学习自信,在学生遇到学习中的难题时,可以适当的为学生提供解决方案或者思路,有助于学生完成自我设计,教师要鼓励学生依照自己的兴趣点来拓展课外认知,要在学习中获得快乐,而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是公共课,但也可以成为学生探究知识的自由空间,保留学生的个人思维,给学生提供一定的自由平台,有助于学生展现自我能力。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效果

“参与式”教学法在实践中包含网络辅助教学、课前演说活动、课堂讨论应用等多个方面,每种应用形式都是将学生作为主体,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个人意愿,给学生以表达自我观点的机会。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处于领导者的地位,但这并不是最正确的位置,学生在教师的位置之下会在学习中感到无比的压力,而且大学阶段的学生存在极大的心理需求,被动式的学习状态难以满足学生的这种需求,所以师生关系不够和谐,师生之间的交流不够通畅。“参与式教学法”强调师生之间要进行双向的互动,对于同一问题,学生也可以与教师据理力争,如果学生所讲的观点更有道理,教师也会予以支持,这是“参与式教学法”应用的优势所在。但如果教师只是沿用传统教学模式对学生的个性化一味的打压,那么学生就必然会失去师生关系中的平等,教师的“强行灌输”会让学生感到非常疲惫,也就会逐渐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失去主动性。在素质教育的时代中,教师要以多种形式的参与式教学为兴趣点,引导学生充分展示自我、展示个性,使学生获得思想和灵魂上的交流,有助于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

结束语:“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可以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高校教师在应用“参与式教学法”时,应先研究“参与式教学法”的组织结构,确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目标,之后再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最恰当的模式和方法,或是以课前讨论为特色,或是以实践活动为拓展,教师要对“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具备清晰的认识,逐步增强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中的兴趣感和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王国春.论参与式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3,8(03):126-127.

[2]张尚字.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30(24):30-32.

[3]胡梦萦,袁佳玲.基于参与式教学的大学英语教学设计[J].学园,2020,13(33):14-15.

作者简介:刘丽(1989-),女,汉族,籍贯:黑龙江,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