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分析视角下人脸识别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
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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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 基于法律分析视角下人脸识别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J]. 法学学报,20216. DOI:10.12721/ccn.2021.157054.
摘要: 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之一,社区矫正具有其自身开展时间短、关系处理较为复杂等特点,从而引起一系列问题影响社区矫正的正常开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成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本文顺应时代对改善社区矫正工作的环境、提升其工作效率并降低其开展成本的要求,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展开的有效手段之一。重点对人脸识别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详细介绍。
关键词: 人脸识别;社区矫正;法律视角
DOI:10.12721/ccn.2021.15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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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概念及由来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2.社区矫正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其自身面临的众多困难,例如,开展时间不长、配套制度尚待完善、宣传投入和经费投入不高,使得社区矫正正在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影响其正常展开,因此社区矫正对使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来提升其工作效率,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如表1所示,有着迫切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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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构

助力社区矫正的“人脸识别系统”配置G3人脸识别机,采取独特的FaceImage+V4最新人脸识别算法,结合“多光源人脸识别”先进技术和高性能ARM处理器,对首次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脸部图像的采集、注册,建立个人脸部图像档案数据库。对每个来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

“社区矫正学习系统”平台,对已经注册脸部图像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手动抽查或让系统进入“人脸捕捉界面”,检测并捕捉人脸,将之与数据库中的模板快速比对,如捕捉到的人脸与数据库模板相匹配,则比对成功,完成考勤;如捕捉到的人脸与数据库模板不匹配,则比对失败,系统弹出“识别失败”提示,从而有效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请脸部相像的亲人、朋友来顶替报到的现象发生,对顶替来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并作出警告等处罚。

4.人脸识别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价值

4.1 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脱漏管现象

人脸识别仪是与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无缝对接,通电即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快速、简便,识别精度高,误识率、拒识率也较低。启用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后,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提交书面报告、参加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不再是简单地签个名字,而是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人脸识别。系统会自动扫描签到人员面部,核实身份,并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便于监管人员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有效避免了代替报到、一次报到多次签名等虚管现象,为训诫、警告、提请收监等提供了有力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的动态。社区矫正对象人脸识别报到系统的上线,提高了监管能力,增强了实效性,避免了脱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机制。

4.2 弥补基层司法人员人数不足

据有关数据显示,自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开始到2014年这11年间,全国共累计接收211.3万社区矫正人员,且每年都在增加,服刑人员数量巨大。同时,我国基层司法所的编制普遍在1~2人,辅以2~3名协管员。基层司法人员平时需要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等诸多事务。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量是巨大的。而社区矫正工作因为是管理罪犯又是重中之重,按照规定协管员只能从事辅助工作,司法所正式编制工作人员过少,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如仅靠司法所的1至2个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几项职能,也很难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矫正的效果和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社区矫正有些制度和内容流于形式,做虚而不实的工作。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基层司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对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社区矫正工作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借助人脸识别,司法工作者不仅大大减轻了工作压力,还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即时动态情况,有效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杜绝顶替报到、一次报到多次签名、基层司法人员“代报到”等虚假现象,大大提高了为警告、提请收监、投诉维权、工作监督等提供了有力依据。

4.3 及时发现异常并发出报警

人脸识别系统会自动将人脸拍照图片与后台存储的人脸照片样本进行比对。社区服刑人员刚到司法所报到时,用其智能手机下载人脸识别软件,用定位手机号码登录该账号采集面部信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使用该账户进行人脸识别签到。

社区服刑人员按分类管理级别对应每日进行人脸识别拍照签到,工作人员还可以设置时间由系统自动语音拨号随机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人脸识别签到,一旦发现有异常(比如超区、人脸识别不符等),系统将自动警报。

4.4实现即时定位

人脸识别技术配合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安装上APP后,可以帮助管理人员随时点验,远程上传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实时照片进行验证,并且能够实现即时定位。片采集。签到时,根据面部识别唯一性的特点,系统将同社区矫正的先前面部数据进行比对,达到对身份进行正确验证的目标。如非本人,系统能够立刻给出警示。人脸识别技术避免了了通过手机定位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记性管理中出现人机分离的漏洞,在提升管理效能上发挥了巨大的优势,有效缓解了由于警员不足带来的司法管理上的压力,进一步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上的难题。

5.总结

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人脸识别等前沿技术的大胆引入,落实“向科技要警力”的要求,真正实现人脸识别技术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融合,让人脸识别技术成为队伍建设的一把利刃,发挥信息化建设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巨大优势,优化融合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促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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