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领域不断深化改革,金融体系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内生脆弱性和负外部性越来越显著,尤其是目前我国正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金融领域的内外部风险变得更加复杂,前期积聚的风险在这一阶段集中显现,威胁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综合来看,我国系统性风险形成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据财政部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地方政府新发债券45525亿元,截止2020年末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累计256615亿元。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大,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如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陷入紧缩状态,会进一步削减其偿债的能力,使得地方政府陷于财政危机并波及到整个金融系统,给我国金融系统带来潜在风险。
(二)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行业一直都被视为是我国的支柱行业,也是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的行业,其本身是一种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整个行业运转过程中需要巨量的资金,因此我国有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据相关部门统计,主要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比例从2005年的14.22%上升到2020年的28.7%,目前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问题不容忽视,房地产行业的安全性值得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影子银行风险
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是商业银行规避资本监管的产物,因此影子银行的安危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体系的安危,进而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增长迅速,近年来我国影子银行规模虽然有所下降,但是影子银行存量规模依然巨大,仍然在时刻威胁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稍有不当就会引发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金融对外开放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全面对外开放,虽然能够使我国的金融体系进一步与世界接轨,给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巨大动力,但是同时也会使我国的金融体系更直接地面临国际市场的风险,使我国金融体系必须承受来自国际领域的风险影响,给我国的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也将会在更大程度的可能上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的实证分析
(一)测度方法和测度指标的选取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测度,即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量化过程,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前提。目前测度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指标法、网络分析法和经验分析法等。
基于上文对我国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来源的分析,本文选择金融压力指数对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水平进行测度,从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宏观经济7个维度选取14个测度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构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指标体系。具体测度指标体系如下:不良贷款率(X1.1)、存贷比(X1.2)、平均市盈率(X2.1)、平均市净率(X2.2)、1年期企业债与国债信用利差(X3.1)、10年与1年期国债期限利差(X3.2)、1周与1年SHIBOR期限利率(X4.1)、银行间7天回购定盘利率(X4.2)、人民币兑美元汇率(X5.1)、外汇储备增长率(X5.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X6.1)、国房景气指数(X6.2)、M2增长率(X7.1)、CPI当月同比(X7.2)。
(二)实证分析及结果
1、KMO 和Bartlett球形检验
分析结果显示KMO值为0.825,大于0.6;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1797.509,显著性为0.000,远小于0.05,说明数据适合进行主成分分析。
2、主成分分析结果
由表2结果可知,本次共提取4个主成分,方差解释率分别为44.120%、21.511%、11.155%和9.082%,累计方差解释率为85.868%,说明这4个主成分能够解释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能够较为完整地反映总体。因此,本文选取这4个主成分作为测度指标体系来构建金融压力指数FSI。
表1 主成分方差解释度
3、金融压力指数趋势图
以每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在累积方差贡献率中所占的比重为权重,得到金融压力指数FSI的公式如下:
FSI = 0.5138×F1 + 0.2505×F2 + 0.1299×F3 + 0.1058×F4
由金融压力指数FSI趋势图可以看出,我国金融压力指数高峰期的出现分别对应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10年欧债危机和2015年中国A股股灾,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我国近年来的金融压力状况。
图1 金融压力指数FSI趋势图
三、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对策建议
(一)关注风险来源,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形成具有其特殊性,风险来源较为广泛和复杂。因此,要时刻关注导致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形成的各种因素,分析我国现阶段面临的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风险来源,充分认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与来源,并且要不断完善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和测度方法,不断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快速响应能力,从而及时掌握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具体情况,防范风险发生。
(二)重视风险的积聚与传染,实时监测风险状态
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形成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积聚才能显现出来,由于目前我国正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前期积聚的风险在这一阶段集中显现,而且会通过传染使其扩大危害。因此,要重视和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聚与进一步的传染,充分认识并理解风险形成积聚与传染的机理,实时监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态,加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风险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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