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解析
吴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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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夏青,. 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解析[J]. 法学学报,20223. DOI:10.12721/ccn.2022.157029.
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交易成为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本文通过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我国第三方支付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介绍了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针对第三方支付中出现的民事法律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建议。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民事法律;问题;解决建议
DOI:10.12721/ccn.2022.157029
基金资助:

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购物也随之发展起来。第三方支付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的法律问题同样很多。因此,对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现状和背景有所掌握,明确第三方支付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现存的主要民事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上网交易的环境。

一、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立法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

如今,互联网在线购物和消费已然成为了人们的日常所需。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使得网络购物的发展更加迅速。

1. 存在安全隐患

支付安全中的重要的环节,是交易的最终确认。一些支付机构为了方便支付,设置了“免密支付”和“刷脸支付”。即开通之后并不需要输入支付密码,直接确认付款或刷脸就能完成付款。每次的平台支付,消费者会被追问,是否需要开通“免密支付或者刷脸支付”,并且已经默认选择开通此程序。如若不同意,则需要“跳过”或者是一些页面。而平台中的“开通业务”按键设计与“付款”按键的相似度非常高,如果不加以注意,随即直接开通。还有一些第三支付平台,将二维码以同样的方式设置成“免密支付”,只需要扫一扫二维码即直接开通并完成付款。

2. 预付款业务费用难追回

一些支付平台在平台上设置一些小程序以“先上线、后审核、审核违规封停小程序”的相关流程。而这其中很多小程序是需要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然后才能进行返款,如果这个程序被平台认定是违规并对此进行封停,则消费者支付的前期付款将无法退回。还有一些支付平台,由商户提供储值卡,客户充值并持卡使用,但是如若商户跑路或者关闭,储值卡中的余额将无法退回。

3. 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数据库中,还有消费者的诸多数据,如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码等。当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屡禁不止。

4. 账单混淆

第三方支付机构只与商户进行对接。普通消费者并不知道这些支付机构的存在。基于此,消费者智能看到银行中的转账记录,资金转入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却不是最终消费的商家,第一反应可能存在盗刷。但是线上消费的支付日期和扣款日期会相差数天,消费者对此难以辨别,从而导致账务混乱,难以分辨。

(二)立法现状

电子支付的现行立法规范,主要包括法律制度规范和合同约定。主要有:《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发布的有关电子支付的规章制度。目前为止,我国仍然在不断出台有关针对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范,并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1]

二、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

(一)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性质

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性质涉及到电子交易中的每一方的应该拥有的权利和和义务的关系;还涉及到国家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督和管控。第三方支付从根本上来说,是以银行来完成客户之间的现金交割的一种服务,在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只是提供支付的相关指令进行互相交换的信息服务的平台。最终清算和支付还是要在银行中进行实现。第三方支付的业务和银行的业务有所重合。电子银行或者网络银行的业务,同样有指令互换的服务程序,这样的服务指令在实际上是以信息技术来实现电子支付指令的相互交换。电子银行或是网络银行业务,与第三方支付同样是零售方式的银行业务。但是,银行自身可以进行现金的相互交割,第三方支付企业则不然。第三方支付一定要通过银行,只有在银行中才能进行现金的相互交割。

(二)第三放支付的法律关系

1. 第三方支付的主体

第三方支付的主体主要有第三方支付用户、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2. 第三方支付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方支付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第三方支付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用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关系、银行与用户之间的关系。

三、第三方支付中出现的民事法律问题

(一)明确备付金及孽息的所有权归属

1.明确备付金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能

备付金是支付用户预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具有保障客户交易顺利完成的作用,同时也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提供的信用担保服务的基础和依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是资金流转的支付中介,需要履行保管备付金的业务外,即所有权权能中的战友权能以外,并不具备享有备付金的所有权[2]

2.备付金孽息所有权归属

备付金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存放于其在银行所开设的备付金存储账户中,从存进去到转出去的期间,定然会有利息。而对于这部分利息,即成为备付金孽息,并属于法定孽息。但是,在第三方支付中,此孽息的归属尚不明确。备付金孽息的所有权归客户所有,因此,对于备付金孽息的处理,应该有利于客户的处理方式。将孽息纳入消费者保护基金里,其对应的账户名称仍然是消费者本身,既有利于客户继续享有备付金孽息的所有权,又能使客户在此基金中继续获得利益,从而对我国消费者保护意识和能力进行提高,以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1.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用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支付平台注册及提交订单后的支付环节,这些都会设计到用户自身的身份和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该提供必要的手段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如果请求用户确认身份信息时,要向用户提示信息将被采集,并由用户进行确认是否同意。与此同时,客户有权指导信息被收集的目的和用途。

2.信息保密义务

信息保密义务主要包括信息收集之前、收集中及收集后。同时,还要对收集方式和信息去向及收集后的保管方式进行限制和监督[3]

3.赋予用户信息的检查权

信息收集之后,个人知晓被收集信息的具体内容,并且有权随时随地对自身的信息进行检查。用户进行申请信息检查时,要取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审核。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1.《民法典》

《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权、电子合同等问题进行制度安排。《民法典》在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的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对网络侵权作出规定,既沿袭了以往的“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又整合已出台法律法规和吸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使我国构建更加完善的网络侵权责任规范体系。

2.网络欺诈侵权中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责任

第三方这自负平台侵权中归责原则的确立分为过错推定原则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三)争议解决的制度加以完善

1.完善在线争议的解决方式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在线争议的解决方式,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第三方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就是京东商城投诉处理机制和支付宝投诉的处理机制。但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仍然没有在线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完善在线争议的解决方式势在必行。

2.完善电子证据制度

网络数据的更新是非常快的,而且其覆盖率非常强,这就导致第三方支付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举证的困难程度增加了。因此,要建立完善的电子证据制度。证据保全是指在公开诉讼之前,保护权益人的正当权益,使诉讼维护得以正常进行,在发生证据时,有可能灭失的情况或者不能提前进行保全,而日后却难以获得,损害利益的情况之下,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有关证据的封存或采取其他的保存措施的相关制度。因此,建立完善的电子证据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第三方支付证据进行保护。

结束语:

综上所述,网购时代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所存在的问题仍然需要解决和处理。将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从而使用户在网络交易中能够保障其利益,致力于健康、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竹.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5):2.

[2] 尹荣荣. 网络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 福建质量管理, 2020, 000(002):222.

[3]王晓娜.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20(04):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