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实施过程中,是向消费者展现的主要信息载体结构,所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标签信息处理,不仅能够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确保行业内部健康发展的有效技术手段,近几年,我国卫生管理部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所发布的食品安全预包装标签文件中,明确针对预包装食品的基础定位则是:产品生产环节上,预先进行定量包装或者产品制造环节上的食品。因此,预包装食品应当预先包装,并且食品外部的基础包装以及标识上,需要具有统一的质量或者品质标准。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概论
在食品安全管理和包装标识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标准要求,由于食品外部包装的数据以及参数标准,一般只能使用在直接消费的包装或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基础食品标桩标签,所以一般情况下,预包装标准要求不适用于包装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为食品提供包装使用标签、散装食品以及现制现售食品的营养以及成分标识。
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制作过程中,如果直接向消费者提供预制包装食品时,其标准内容需要清晰、详细,其中外部包装标签应该包含:生产商品的名称、基础配料表、净重含量、生产规格、生产商家、经销商家、生产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方面。除此之外,产品生产的基础标识还需要包含:基础储存条件、生产许可数据编号、产品标准以及其他需要标识的生产内容等相关方面。其中生产产品的名称应该在食品标签的中心和醒目位置上,可以清楚地展示出食品的基础属性和专用内容。然而现阶段食品产品再生产过程中,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区标准中,已经规定了食品单个名称或者多个名称时,应该选择使用其中一个或者效果相等的产品名称,一旦产品生产时,其名称定位还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时,应该尽可能避免出现使用者混淆或者误解的名称[1]。
除此之外,产品生产过程中,如果想要使用创新型产品名称、新奇名称以及地名名称进行产品命名时,应该在产品名称展示区域使用相同文字型号、大小以及颜色标识食品的真实使用效果的专业名称。而当食品在使用过程中,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由于颜色、字号以及字体的不同导致混淆理解时,产品生产标准需要在产品名称之前或者之后,增加相应的词语或者语言。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能量情况
根据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文件,以及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条例中,能够进一步了解到现阶段我国食品营养标签基础数值相对比较复杂。
为此以某食品企业生产产品标签作为实际案例,如图1,食品生产标签。
图1食品生产标签
根据图中标签能够得知,该产品在标签中已经明确标识出自身具有丰富的维生素E元素,并且在成分表格中,清楚的标识出营养成为主要以420k J作为基础计算模式,根据现阶段产品生产实际情况以及标准文件要求进行详细分析后,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现阶段我国营养标识文件在影响标识中,维生素元素想要声称为高水平或者丰富,就需要至少满足3个元素条件。
第一。每100g产品内部结构中,维生素成分需要大于30%NRV。第二,每100mL产品中,维生素元素需要大于15%NRV。第三,每 420k J产品结构中,维生素占比需要大于10%NRV。所以根据以上影响元素标准,针对该产品的营养元素基础标签和标识中,维生素E元素进行详细对比后发现,如果根据维生素E元素丰富或者高来评定后,其产品100mL中,维生素元素需要大于15%NRV,或者产品中每100g中,维生素元素需要大于30%NRV,所以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根据标识进行分析后其所得到了数值无法满足维生素E元素的丰富和高数值等基础需求,所以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的第三种技术方式,从基础营养成分比例进行详细分析,其基础含量主要以420kJ进行数据计算,虽然产品内部营养成分表格中,100m L维生素E营养物质的参考价值只能达到5%左右,并且其基础能量为158 k J,但是如果换算成能量数值的话,则营养物质中所对应的维生素E营养元素则需要参考基础数值进行倍数计算,最终计算出结果能够达到13%左右,所以根据现阶段我国营养元素物质标准文件,产品满足每420k J物质结构中,营养元素大于10%NRV,为此可以称该产品富含微生物E物质[2]。
三、标识中营养成分含量声称问题
根据现阶段我国食品营养标识标准文件以及相关条例进行综合分析,针对产品低能量的基础生产方式需要根据产品不同属性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产品主要形态为固体状态,其产品自身需要满足小于170k J/100g,但是如果是相同营养物质的液体产品,自身则需要满足小于80k J/100g。
产品标签制定过程中,以产品内部包含高水平或者富含矿物质产品作为实际案例,想要进一步满足基础条件,产品内部结构中,每100g产品结构中,需要大于30%NRV。除此之外,产品结构中,还需要进一步满足每100mL产品中,其营养物质需要大于15%NRV,同时产品每 420kJ产品中,其营养物质需要大于10%NRV。所以以某营养饮料作为实际案例,如果乳饮料原材料的基础密度一般为1.03g/cm3,并且100m L乳饮料以及100g的乳饮料的基础差距如果仅仅达到了3g,但是相差的营养物质需要参考基础数值为15%NRV,但是以上营养物质基础成分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身体无法有效吸收和接受[3]。
同时,大多数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其营养物质无法达到100g产品成分中,营养物质大于 30%NRV或者每100mL产品内部结构中,其营养物质中大于15%NRV,所以针对此种产品现状,需要选择更加专业且高效的技术方式,为此企业在详细检查预包装食品营养标准文件后,针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详细分析,其中标准文件中分别列举了按照每 100g 进行含量声称、按照每 100m L进行含量声称和按照每 420k J 进行含量声称的例子,但也未提到为什么相同的产品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4]。
四、结语
由此可见,产品生产环节上,无论是何种技术方法,现阶段从法律环节来说是符合法律标准,为此监督和管理人员同样需要负担起岗位责任,在产品营养标识方面上如果遇到产品成分的信息咨询或者问题,则需要为消费者做出清晰的解答。除此之外,食品在生产以及实施环节中,食品数据和参数标签直接影响每个消费者基础潜力,为此产品生产环节上,外部标签需要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和文件,进一步引起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重视和关注,以此作为基础条件,不断完善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和市场监管。
参考文献:
[1]方跃伟, 仝振东, 李鹏,等.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中营养信息表达改良的探讨[J]. 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 2019, 013(002):123-127.
[2]王国英, 李秀萍. 高职学生食品营养标签知晓情况及提高策略[J]. 粮食流通技术, 2019, 000(018):193-196.
[3]李雪娇, 于航宇, 邢航,等. 我国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声称情况调查[J].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20, v.32(01):68-71.
[4]刘恬, 张娜, 张汁,等. 肉制品营养成分表标注方面应注意的事项[J]. 肉类工业, 2020, No.466(02):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