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目的十分明确,旨在对已经遭受破坏的生态与受到污染的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自从我国于2018年确立生态文明思想以来,经过近几年的深入探索与实践,走出了生态文明主导下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农业文明同步发展的新路子。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结合环境管理与数字化技术持续为环境保护工程空气监测工作“赋能”“赋智”。下面先对环境保护工程空气监测背景与内容作出说明。
1环境工程空气监测质量现状问题
1.1环境监测效果不佳
环境监测技术运用各种监测手段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评估大气污染程度,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具体来说,不同环境下的大气污染物质种类不同,由于环境监测标准要求不一致,环境监测项目较为单一难以实现环境监测全覆盖,环境监测效果不佳。部分地区的大气污染情况极为复杂,仅使用单一环境监测项目难以对污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监测数据质量不高,监测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监测技术研究时间较长,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环境监测模式标准,监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我国地区各资源技术受到限制,监测标准需进一步统一,提升监测效果。
同时,环境监测效果不佳问题主要还体现在现场监测准备工作不充分方面。在空气监测工作开展前,监测人员应当对待监测地区的地理特征、气候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制定专项可行的采样技术方案,确保后续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但事实上许多监测人员并没有对监测地区进行细致调查,仅凭借经验开展监测工作,导致制定出的采样方案并不合理,监测结果存在较大误差问题。
1.2环境监测环境较为复杂
因不同区域内的地质条件与各领域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污染物质种类不同,环境污染程度的反应情况也不一致。在环境监测过程中,需要细致分析污染物质特征,确保监测结果全面精准,监测内容符合地区实际情况。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注重考察水域特征与大气内污染物质种类,配合水文条件特征制定适宜的环境监测方案,因此监测工作难度较大。
1.3监测点选择不合理
空气监测点选择不合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监测点期间没有严格遵循随机性原则,多将监测点设置在公园或绿化带附近,实际监测结果无法切实反映出地区空气污染情况,不能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空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无法充分发挥出来。
(2)监测点数量较少。部分环境监测单位为最大限度控制空气监测成本,设置的环境监测点较少,容易以偏概全,导致监测结果的覆盖性不足,难以代表地区环境污染情况。
2提升环境工程空气监测质量的具体措施
2.1遵循原则,健全现场质量控制体系
首先,环境工程空气监测中的现场监测与后续的空气质量检测密切关联,既是其前提条件,也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所以应该从现场监测方案研发设计的角度出发,尽量做好现场监测点的设置工作。例如,可以设计多套方案,先期进行方案比较与优选,再根据确定的方案配置各项资源。考虑到质量控制时重点集中在效率与效用上,有必要选择技术要素主导下人力要素与设备要素及资本要素配套配置的办法,保障质量控制管理的高效化与有效性。建议在配置技术要素时尽可能从现场质量控制体系的优化目标出发,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结合起来,统一到环境保护工程空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平台(该平台由数据采集层—基础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应用层构成),从而使其获得有效运行。
其次,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应利用内部学习机制对空气质量检测标准和空气污染质量工作相关的标准进行系统学习,从而使监测人员能够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进而合理地完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范条例。为了保障条例设置的有效性,应制作空气监测现场要素清单,并根据该清单一一核对监测中的技术指标,按部就班地完成技术指标校核,也可以利用技术指标复核相关条例。在质量控制管理机制方面,建议引入权责机制。例如,将现场空气监测总目标分解为若干分层目标后,通过该机制对各监测岗位的职能权力范围进行限定,并在匹配设置相应责任时延长责任追究时间,保障现场监测人员能够在制度机制约束条件下,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2.2细化指标,规范现场技术操作流程
首先,应在空气监测现场技术操作方面,以现用流程为主对各项技术指标进行细化处理。例如,在仪器方面,可以根据在线采样器、粒子切割器、大屏幕液晶显示器、粉尘浓度超标报警器、通信接口、打印机、电源、标准配置、选配装置与软件等,对各项技术指标进行细化,确保技术操作时指标的全面性。同时,应对采样设备与监测设备各项状态开展有效记录并对异常状态进行标记,然后采用信息档案管理方式做好存档。另外,在巡检、维护、养护方面,应开展常态化的复查与检验及调试。例如,在大气及颗粒物监测过程中,对于重金属的监测十分重要,不仅牵涉对于大气切割器的滤膜配置问题,而且在不同的布设站(点)采样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中的滤膜进行调整。因此,应开展常态化复查与检查及调试。
其次,在采样时间与频率设置方面,应该注重对采样周期的选择。建议根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灰尘自然降尘量、硬速盐化速率等,确定相应的采样时间与频率。例如,在采样时间方面,空气颗粒污染物测定一般要求将采样时间控制在12h以上。在采样频率方面,需要根据环境保护工程空气监测中的污染物对象,结合存在状态、浓度、理化特性、方法灵敏度等,选择适宜的频率。
2.3合理布置各监测点
严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针对现阶段环境工程空气监测工作的明文规定,对各监测点进行合理设置。要求空气监测点50m范围内不得有明显污染源或者遮挡物,各监测点应当距离4~5km。在空气监测选点过程中,需要结合监测区域规模合理布置监测点,注重绕开公园或绿化带等绿化率较高的地区,确保选择的监测点具有代表性。为从根本上保障监测结果精准度,还应当严格控制监测点数量,避免监测范围重叠导致监测物资被浪费的问题出现,切实增强空气监测工作综合效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工程中的空气监测工作开展水平可直接影响到大气环境管控效果。为切实发挥出空气监测工作的积极作用,还需要加强空气监测现场质量管控力度,分析存在于空气监测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制定出专项可行的空气监测质量管控机制。着重构建起一支高素质监测队伍,确保实际监测工作能够始终趋向于高质、高效化开展,为空气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更加充足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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